發表時間: 2007-06-12 23:08:03作者:
在中國那麼多年沒有上過法庭,連借採訪體驗生活的機會都沒有。可是到美國不到兩年,竟然上了兩次交通法庭。第一次是剛來美國不到半年,冬天,清早開車到火車站趕火車,眼看時間就要到了,不免心裏有些著急。車開得比較快,眼見前邊十字路口有Stop Sign ,於是急踩剎車,起步,繼續前行,方才看見橫著的路邊停著一輛警車,心裏還在想,多虧一腳剎車,不然的話……不好!只見警車閃著燈跟了上來。記著朋友的告誡:在美國遇到警車閃燈或鳴笛,一定要靠路邊慢慢把車停下,坐在車裡,等警察過來找你,千萬不要像在中國忙不迭地下車跑到警察那裡賠禮,求個態度好,在美國要是這樣做,警察會以為你要襲警,有可能會開槍。
把車停在路邊,搖下車窗,我一臉不解地望著警察。男性,四十多歲,面若秋霜,一臉嚴肅---第一次面對如此冰冷的形象,真有些心裏發抖。他說我在Stop Sign未停,我明明是停下了嘛!只是我停的時間短,也許他沒看清楚?他搖頭:No!根本不聽你解釋。最後,得了一張Ticket,並被告知要在指定的日期上法庭。 屆時,起了個大早,來到臨近的一個小城的法庭。不大的屋子,近十排的椅子上已經坐滿了人,粗略估計能有一百多人,各種年齡和膚色。
幾個著制服的警察站在牆邊。對面高高桌子後面的就是身穿黑袍的法官,旁邊緊挨著還有一個小一點也矮一些的桌子,坐在後面的人是專門負責收罰款的。先由坐在小桌子後面的人點名,叫到名字的自動站成一隊,然後,再由法官一個個審。現場很嚴肅,但其實也很亂,這邊法官在審,那邊忙著收錢。每個人也就幾句話而已。到我了,慌亂之中,法官說的什麼我也沒聽清,陪我去的朋友幫我回答了之後,就告訴我到小桌子前面排隊交錢。我說,我確實是停了,朋友說,說不清楚,也不能和警察犟,不然罰得更多,交錢去吧! 就這樣,第一次上法庭連法庭程序內容都沒搞清楚,糊里糊塗地交了80美金就出來了。也許是想給我一個好好體會的機會,前幾天,不得不又上了一次交通法庭。緣起於一個月前。
星期六上午開車去上課,快到地方了,一看時間還早想順路加油,正巧路左邊有一個加油站,前面就是十字路口,我一看對面是紅燈,又沒有車,於是方向盤向左一打,開進加油站。對面車裡的司機在向我微笑---美國人就是有禮貌,不光是對面碰到的陌生人會一臉陽光地向你問候,就算是開車和你照面都會向你示意,只是那笑有點怪怪的……不對,後視鏡裡怎麼看見輛警車還閃燈?停下,搖下車窗,這回的警察是胖胖的一個小夥子,乖乖地將駕照和保險單交到他手上,靜靜等候處置。小夥子回到車裡,想必又是上電腦,又是查詢,反正是過了好長時間,又回來時,手裡竟然是兩張Ticket!心裏直叫苦,可誰讓我違章了呢。一張是越雙黃線,另一張是「不准進入」,沒有罰款金額。我覺得是從入口進的,可一時自己也叫不准了。
胖警察讓我等候通知上法庭。等了近一個月,終於等到了信件,通知我週三早上8點半上法庭。昨天下午就忙裡偷閑在yahoo查好了地圖,又諮詢了幾個有法庭經驗的朋友:可不可以據理力爭?會說服法官,還是會使他惱羞成怒,加倍罰款?幾乎所有人都勸我「認罪」,交罰款萬事大吉。也有說可以試一試,也許會認可你的說法。我問到的朋友中,也有遇到過這種情況的,都是交罰款了事。
為了少生事端,我還是聽人勸吧。不過,之前我已經把進出那個加油站的兩條路拍照下來,存在照相機裡,想到時候看情況再說。這次是在郡政府的法庭,就在郡政府的辦公大樓裡,法庭大小和上次差不多,出庭的人數比上次略少些,我們的座位前面右側有兩張桌子,後面坐著幾位大概是律師吧---我看見他們在陪同一些人與法官對話。 和上次一樣,一個個被叫到法官面前。輪到我了,我想不能隨便Yes or No,因為這是在法庭。我努力聽懂法官的話(雖然這對我來說有些困難)。法官對助理說我需要個翻譯,於是讓我回到下面等。幾乎都「過堂」了之後,只剩下不到二十人,這時法官回辦公室休息去了,留下兩位女助理和剩下的人一一談話。她們和顏悅色,看樣子是在詢問當時的情況,講解有關法規,有時旁邊的警察還要過來加入。有幾個人被要求拿書在一旁閱讀,大概在重溫有關條款。
女助理問我,能告訴我發生了什麼嗎?我說,對不起,我知道是我錯了,不過,我只是越了雙黃線,沒有從出口進入。她說,好,那麼第二張罰單我就不算了。沒想到,我們費了好多心思琢磨的事,這麼輕易的一句話就結了。然後,她問我,有兩種方式,一是記點,另外是罰款140元,想要哪一種?當然是寧願罰款了,因為如果記點的話,保險費就會慢慢上漲,算起來可要比140多得多。以為馬上交錢就可以走了,結果還是要等。一會兒,法官出來,又坐在了那裡,剛才這些人又被重點了名字,一個個與法官面對面。法官問,你認可罰款嗎?是,我趕緊回答。好,交款吧。趕緊排到交款的隊伍後,拿出支票本,添好金額,交了上去。
出得庭來,外面陽光燦爛。心裏細數一下,連同兩次parking ticket,共交到警察局將近500美金的罰款,兩次上交通法庭,還是頗有收穫。其一,充分領教了美國交通法規的嚴格和格「罰」勿論,開車可要萬分小心 ---為了自己的安全,也為了節約錢財;其二,領教了美國的交通法庭,教育與罰款並重,哪頭兒都不輕啊;其三,千萬要改掉在中國開車養成的壞毛病。
把車停在路邊,搖下車窗,我一臉不解地望著警察。男性,四十多歲,面若秋霜,一臉嚴肅---第一次面對如此冰冷的形象,真有些心裏發抖。他說我在Stop Sign未停,我明明是停下了嘛!只是我停的時間短,也許他沒看清楚?他搖頭:No!根本不聽你解釋。最後,得了一張Ticket,並被告知要在指定的日期上法庭。 屆時,起了個大早,來到臨近的一個小城的法庭。不大的屋子,近十排的椅子上已經坐滿了人,粗略估計能有一百多人,各種年齡和膚色。
幾個著制服的警察站在牆邊。對面高高桌子後面的就是身穿黑袍的法官,旁邊緊挨著還有一個小一點也矮一些的桌子,坐在後面的人是專門負責收罰款的。先由坐在小桌子後面的人點名,叫到名字的自動站成一隊,然後,再由法官一個個審。現場很嚴肅,但其實也很亂,這邊法官在審,那邊忙著收錢。每個人也就幾句話而已。到我了,慌亂之中,法官說的什麼我也沒聽清,陪我去的朋友幫我回答了之後,就告訴我到小桌子前面排隊交錢。我說,我確實是停了,朋友說,說不清楚,也不能和警察犟,不然罰得更多,交錢去吧! 就這樣,第一次上法庭連法庭程序內容都沒搞清楚,糊里糊塗地交了80美金就出來了。也許是想給我一個好好體會的機會,前幾天,不得不又上了一次交通法庭。緣起於一個月前。
星期六上午開車去上課,快到地方了,一看時間還早想順路加油,正巧路左邊有一個加油站,前面就是十字路口,我一看對面是紅燈,又沒有車,於是方向盤向左一打,開進加油站。對面車裡的司機在向我微笑---美國人就是有禮貌,不光是對面碰到的陌生人會一臉陽光地向你問候,就算是開車和你照面都會向你示意,只是那笑有點怪怪的……不對,後視鏡裡怎麼看見輛警車還閃燈?停下,搖下車窗,這回的警察是胖胖的一個小夥子,乖乖地將駕照和保險單交到他手上,靜靜等候處置。小夥子回到車裡,想必又是上電腦,又是查詢,反正是過了好長時間,又回來時,手裡竟然是兩張Ticket!心裏直叫苦,可誰讓我違章了呢。一張是越雙黃線,另一張是「不准進入」,沒有罰款金額。我覺得是從入口進的,可一時自己也叫不准了。
胖警察讓我等候通知上法庭。等了近一個月,終於等到了信件,通知我週三早上8點半上法庭。昨天下午就忙裡偷閑在yahoo查好了地圖,又諮詢了幾個有法庭經驗的朋友:可不可以據理力爭?會說服法官,還是會使他惱羞成怒,加倍罰款?幾乎所有人都勸我「認罪」,交罰款萬事大吉。也有說可以試一試,也許會認可你的說法。我問到的朋友中,也有遇到過這種情況的,都是交罰款了事。
為了少生事端,我還是聽人勸吧。不過,之前我已經把進出那個加油站的兩條路拍照下來,存在照相機裡,想到時候看情況再說。這次是在郡政府的法庭,就在郡政府的辦公大樓裡,法庭大小和上次差不多,出庭的人數比上次略少些,我們的座位前面右側有兩張桌子,後面坐著幾位大概是律師吧---我看見他們在陪同一些人與法官對話。 和上次一樣,一個個被叫到法官面前。輪到我了,我想不能隨便Yes or No,因為這是在法庭。我努力聽懂法官的話(雖然這對我來說有些困難)。法官對助理說我需要個翻譯,於是讓我回到下面等。幾乎都「過堂」了之後,只剩下不到二十人,這時法官回辦公室休息去了,留下兩位女助理和剩下的人一一談話。她們和顏悅色,看樣子是在詢問當時的情況,講解有關法規,有時旁邊的警察還要過來加入。有幾個人被要求拿書在一旁閱讀,大概在重溫有關條款。
女助理問我,能告訴我發生了什麼嗎?我說,對不起,我知道是我錯了,不過,我只是越了雙黃線,沒有從出口進入。她說,好,那麼第二張罰單我就不算了。沒想到,我們費了好多心思琢磨的事,這麼輕易的一句話就結了。然後,她問我,有兩種方式,一是記點,另外是罰款140元,想要哪一種?當然是寧願罰款了,因為如果記點的話,保險費就會慢慢上漲,算起來可要比140多得多。以為馬上交錢就可以走了,結果還是要等。一會兒,法官出來,又坐在了那裡,剛才這些人又被重點了名字,一個個與法官面對面。法官問,你認可罰款嗎?是,我趕緊回答。好,交款吧。趕緊排到交款的隊伍後,拿出支票本,添好金額,交了上去。
出得庭來,外面陽光燦爛。心裏細數一下,連同兩次parking ticket,共交到警察局將近500美金的罰款,兩次上交通法庭,還是頗有收穫。其一,充分領教了美國交通法規的嚴格和格「罰」勿論,開車可要萬分小心 ---為了自己的安全,也為了節約錢財;其二,領教了美國的交通法庭,教育與罰款並重,哪頭兒都不輕啊;其三,千萬要改掉在中國開車養成的壞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