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至120平米的院子,一口價300元人民幣!最低價平均每平米 2.5元,不到2兩豬肉的價錢。據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錯埠嶺居民介紹,這就是青島市市北區政府與開發商(青島房地產實業集團)給該村拆遷居民的院子補償價格。
拆遷戶:步步上樑山
錯埠嶺被拆遷戶對本報記者表示,為了興建青島市2007年度重點安居房建設工程—— 新嶺花園三期項目 ,他們所居住的城中村錯埠嶺二小區被按照非常不合理的補償價格拆遷。
他們說,早在2006年9月底,開發商在沒有與當地居民有任何溝通、洽談的情況下,單方面確定了對351戶居民拆遷補償方案,並直接貼出拆遷公示。這些居民對拆遷補償方案十分不滿,及時反饋了意見,並張貼在拆遷辦公室及拆遷區域;部分居民還於 2006年10月開始到市北區信訪局上訪,未取得實質性改善。今年3月15日,開發商開始實施強制拆遷,當天停水停電,同時,村裡有疑似黑社會的人進入,出現縱火、夜間打砸住民玻璃等現象,在這種情勢下,很多住戶同意了拆遷。對堅持拒絕拆遷的6 0家余住戶,開發商分批進行了拆遷糾紛行政仲裁申請,裁定人竟是具體執行拆遷工作的市北區拆遷管理辦公室。
經過拆遷辦的一系列規定動作:接受仲裁申請、糾紛協調、行政仲裁裁定、強制聽證會、發出限期拆遷通知書等,事情還是原地踏步,只是拒絕拆遷戶們多了一條罪狀:拖延了市重點工程的工期、影響了拆遷人回遷的大多數人利益,因此將減少他們的優惠政策。
6月14日,拒絕拆遷的居民將市北區政府與拆遷辦告上法庭。從信訪到行政仲裁,再到法律訴訟,錯埠嶺居民一步步走向梁山。
開發商:一口價300元
據被拆遷戶反映,引發他們強烈不滿的焦點之一是住戶院子的賠償標準。他們說,該小區的業主作為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時,作為私人祖宅土地全部都有《土地證》的。通常其土地面積130-140平米,大部分都有60-80平米的院子、60-90平米的房子,也就是說,大約50%的面積是院子。而這院子是如何補償的呢? 在發展商的拆遷補償方案中:不論最小的院子10平米,還是最大的院子120平米,一口價每戶的院子補償 300元!土地價格淪為菜價,每平米拆遷土地2.5元-30元!而近期市北區類似一塊土地拍賣起拍價就已經是每平米2200元。有被拆遷戶形容:政府是有牌照的強盜。
上訪三月 結果還是鴨蛋
據錯埠嶺被拆遷戶介紹,自2006年10月中旬他們開始到青島市市北區信訪局上訪,信訪局曾經出面協調拆遷方與被拆遷戶的糾紛,但是拆遷方反應強勢未果。11月14日,市北區區委書記張斌於出面,責令錯埠嶺村拆遷相關部門與被拆遷戶對話,責成開發辦於當天下午下發暫停拆遷通知,同時責成開發辦、開發商與被拆遷戶共同商討拆遷方案,達到大多數人同意後重新公布實施,沒有達成協議之前暫停拆遷。
問題好像是得到了領導的認真關心,但據被拆遷居民反映,市北區區政府派駐的工作組對居民反映的問題,接待態度非常冷淡,純粹是為了袒護包庇相關人員。上級和下級官員分工協作,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到3月份,「演出」有了結果:信訪局出具一份基本維護原來拆遷補償方案的答覆意見,至此,三個月的上訪沒有解決任何問題。
信訪局:給300已是優惠
信訪局在「群眾上訪答覆意見」中一再強調,本次拆遷補償方案很多優惠政策比進門算面積的補償方式更加實惠,也大大超出了《青島市拆遷管理條例》中所規定的補償標準,並在正文的最後寫道:「按照本次拆遷補償方案,院落不計入補償面積,每個院子及附屬補助300元,是一種補貼優惠」。
黑幫進村 「協助」拆遷
居民們反映,今年3月15日,政府與開發商開始執行「恐怖拆遷」:當天停水停電,有剃著光頭、穿著黑衣服的閑雜人員進駐被拆遷居民區。15日當天,居民袁清傳家離奇失火。《半島都市報》16日報導說:「3月15日下午,錯埠嶺一處平房突然冒出濃煙,由於該處平房水源已被切斷,又處在胡同裡,消防隊員不得不從遠處的馬路上取水……直到20分鐘後,大火才被扑滅,此時,一間房的房頂已經被燒透,門窗也燒沒了。」自3月15日至今,錯埠嶺村白天到處是黑社會人員;晚上經常有「釘子戶」的玻璃門窗被砸破、室外電線被偷盜,大家更加擔心火災的發生。
錯埠嶺被拆遷戶說,很多人在黑社會的恐嚇之下逼得沒辦法就簽字同意拆遷了。每天要把窗戶堵住、又擔心有人放火,這樣的日子沒有辦法過。雖然現在在這樣的恐嚇之下,仍然有60多戶沒有簽字,但是並不意味大多數同意他們的方案。
官員踢皮球 避而不談
關於此事,本報記者致電青島市市北區拆遷管理辦公室,該辦公室主任張高文稱「沒有時間」,就挂斷了電話。記者又打給其上級青島市房管局拆遷處,拆遷處則推給綜合處,綜合處要求記者提供書面採訪問題,然後三天之內書面答覆。三天後,本報記者沒有收到書面答覆, 綜合處又把皮球踢給了市北區建設局辦公室,市北區建設局辦公室又推到了青島市宣傳部,青島宣傳部讓記者等了三天後,說這個事情應該由市北區拆遷辦負責,推了一整圈又回到拆遷辦。當記者再次撥打拆遷辦張高文主任,張拒絕接聽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