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10-13 03:51:12作者:
馬英九支持者在法庭外聲援
臺灣高等法院星期五(10月12日)開庭審理國民黨總統馬英九在擔任臺北市長任內的首長特別費案。 法庭外,馬英九的支持者揮舞他的照片和標語。 馬英九表示,在一審判決他無罪後,他堅信自己是無辜的,仍然對法庭充滿信心。
今年八月,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以馬英九"沒有犯意",以及特別費是對首長"實質補貼"的理由,判決馬英九無罪。不過,臺灣地檢署對一審判決提出了上訴。
現在尚不清楚臺灣高等法院是否將在明年3月22日總統選舉之前宣布判決。
根據臺灣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總統候選人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將失去候選人的資格。
馬英九的案件在進入二審後,除了判決結果外,其審判的時程也引起關注。
若馬英九在明年的總統選舉獲勝並宣誓就職,而這起案件尚未完成二審的判決,則依總統的司法豁免權,案件必須停審;但若馬英九在選前被判十年以上刑期,雖未三審定讞也將失去候選人資格。
除了馬英九案以外,包括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以及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的特別費案等,相關司法處理也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臺灣政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