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工程需要去紐約進材料,在回新澤西的路上順便去了一趟唐人街,當我準備取車回家的時候看到停車場入口處20米左右處停了一輛救火車和一輛警車,救火車在前,警車在後。我第一反應就是不好這裡失火了,但仔細觀察了一下週圍沒有任何失火的跡象,過往行人還是一如既往的從容,我抱著看熱鬧的心情湊上前去想知道到底是發生什莫事情了?我走到了他們交談處5米左右的地方想聽一下他們正在討論什莫,當我瞭解了之後我很詫異!什莫!不可能吧?!這個警察正在給前面的救火車開罰單!!
好奇心促使我繼續聽下去到底為什莫?又問了旁邊一個比我來得早的黑人為什莫?最後我終於瞭解了事情的原由。原來這個救火車執行完任務正在歸隊途中,因路上實在是太堵就對著對講機和同事抱怨不能準時下班回家。(紐約曼哈頓堵車是出名的,尤其是靠近幾條隧道的地方更是寸步難行)索性拉響警報讓前面的車讓路,好準時下班回家吃晚飯(在美國只要任何但有警報的或者配備stop的車輛例如校車冰淇淋車,只要拉響警報或者打開stop牌,順行的車輛必須讓路或者停車,不然就是違法)。
可能他們用對講機通話的內容被警車裡的警察聽到了,而且正好這輛警車就在救火車不遠處,而這個警車正好目睹了這一幕,(這也是我不解之處?警車和救火車對講機是相通的嗎?警察怎莫會知道他們的通話內容?不過這已經不重要了)這個警察當即追上這輛救火車,讓其靠邊停車,然後就是我剛開始看到的一幕。下面是我聽到的一部分警察和救火員的一段對話。
救火員:我剛執行完任務,現在必須馬上歸隊,你不能對我執法。我這是公務。
警察:對不起,我必須告訴你的是,您剛才和您的同事用對講機說的話我全部都聽到了。您的任務已經執行完畢,所以現在您並不是在執行公務,您無權拉響警報讓前面的車讓路,除非您有臨時的新任務,可是您沒有,您這屬於利用公務之便為自己行方便,所以我必須制止你,您這屬於擾亂交通,所以要給您開出相應的罰單。如果您有什莫異議,可以對我投訴。
這是我看到這名救火員垂頭喪氣,請求警察原諒他的行為。但警察還是一如既往,開出罰單然後駕車離去。
這就是我今天看到的一幕,深深的震撼了我!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法制社會?民主社會?我已經無法用語言來形容這件事情對我的震撼。留給大家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