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10-19 22:30:39作者:唵啊吽
中國金融市場開放,包括保險業務的開放。這個保險業務,絕對是大錢吃小錢的行業。
保險業務現在是理財業務之一,從現代金融學角度,實際上可以理解為一個期權,也可以理解為一個調期。
期權的類比是這樣,如果某買了100萬人壽保險,則如果某發生意外時,則某的家屬可以把某的損失(負資產)以100萬元賣給保險公司(put option)。
調期的類比是這樣,某用每月支付保險費(年金,或常現金流)換取突發性現金流(意外損失,極端的變化的現金流)。
如 果用以上兩種類比公平交易,這個保險費是可以用金融衍生工具的數學模型計算的。然而,市場供求不同,人有意外時,其財產損失是沒有彈性的。用微觀經濟供求 關係來說,是價格沒有彈性,不能說保險費高了,意外損失的需求就減少了。這樣一來,保險公司就可以提價,而且你還不得不買。保險公司基本是壟斷市場或寡頭 市場,因為市場進入門檻高。眾所周知,壟斷利潤是有害社會的。保險業也一樣,是顧客急的時候求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缺你那一點保險費,討價還價的地位不可 同日而語。特別是強制性保險,如駕車保險,你不能不買。
北美開車,保險費幾乎等於開車總消費的一半,即保險費與維修費加上汽油費相當。醫療保險也是如此。本人賣過意外保險,保險費只有40%用於支付顧客報銷,另外60%是保險公司的成本和利潤。
從顧客角度來看,保險是風險分擔。大夥把一定數額的錢集起來,當某人有意外急需時,可以渡過難關。
這 種風險分擔,在民風古樸的鄉村,就是大家互助,一人有難,村長出頭集資,你幫了村民,萬一你有難,你也可以得到村民的幫助。這在以前中國鄉村很普遍,如一 家蓋房子,村裡眾人幫忙。用金融角度來看,這也是一個信用問題,也是一個調期交換,把自己現在有餘的勞動力和錢給急需的人用,到自己急需時就可以使用這個 信用。當然,這不是等價交換,但比等價交換更好,就弱者急需的概率高,受到強者補貼。如合作醫療,健康人補貼了體弱多病。這個社會功能好。
所以,農村合作醫療就是一個風險分擔的制度。制度的好壞,用制度經濟學來說,要用交易成本高低來衡量。以往合作醫療制度,因為是自然經濟,人口沒有流動,輿論監督就很有效,醫療資源基本都用來治病。鄉土醫生也很好監督,醫療事故不是有意為之,大家會諒解。
現在市場經濟了,勞動力流動了,沒有講朋友義氣似的跨期交易了,一切都是現金交易,這個風險分擔的監督成本提高了。以前,社會的醫療成本是養活醫生和藥廠, 現在除了要養活醫生和藥廠,還要養活一幫保險公司和律師。保險公司和律師是社會高收入階層。如果我們他們的整體收入等於醫生的收入加上藥廠的收入,那麼, 原本醫療資源的一半就要支付給保險業和律師業了。用制度經濟學的觀點,就是交易成本佔了50%(這個估計比我賣保險經歷的要低,我賣的意外保險,交易成本 是60%)。這是一個很壞的制度,
所以,自從中國引入這個制度以來,很多人都看不起醫生了,因為原來貧困鄉村的醫療資源就有限,把這有限的資源再分一半給保險業和律師業,以至行多人根本買不起醫療保險。美國現在沒有醫療保險的人口也在逐年增加。即越來越多的人被排擠出醫療服務範圍。
從風險分擔的角度來看,醫療保險根本就不應該包括小病,以為看個感冒發燒的,或者就診一兩次,都是個人可承擔的風險,無需分擔。基本住院動手術,實際上都不 是太高的成本。現在住院成本推高,很多是因為醫療事故,律師打官司索賠,迫使醫生要買醫療事故保險。這種現象不是好現象。更本就與風險分擔的保險概念背道 而馳。
所以,中國改革前那種公司和單位裡邊的醫務室形式的合作醫療保險,實際上醫療成本更低,因為醫生和病人是同事,除非是蓄意謀,一般不會有巨額索賠,那種制度對保障勞動力的健康,提高社會人力資本更有效。
現在的醫療保險制度,實際上是保障醫生、藥廠、保險業和律師穩定高收入的制度,不是有效利用醫療資源保護人力資本的制度。
即便美國,也有很多合作制度的保險, 他們叫做co-op。如葡萄園主們自己組織credit union, 即是自己儲蓄自己投資,減少金融媒介環節。
又如軍人家屬的co-op 保險。上戰場的士兵壽命保險是買不到的。一個軍事基地的部隊,就自己集資保險,撫恤烈屬,也是同病相憐,物傷其類。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歷史文化資源,我感覺中國以前那種單位制的合作方式也有合理的地方。一個單位,監督透明,減少監督成本,減少司法律師費用,而且對單位團隊又凝聚作用。
一些大單位公司,如中石油,通訊行業,不一定把所以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推到社會。http://www.cchere.com/article/1091253
加拿大教師退休基金,就是很大的金融機構,但那是教師自己的金融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