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所稱的"泥腿子",之所以敢於冒殺頭或坐牢風險,自行把共產黨定下的土地"使用權"改變成"所有權",是有法理和事實依據的。從法理層面上說,第一次國共合作,偉大的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主張"耕者有其田",共產黨是擁護的。"有"當屬土地"所有權"歸農民無疑!後來中華蘇維埃政府在蘇區,以及中共在"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都是把地主的土地分給了農民。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在第一次全國人大制訂憲法之前,具有憲法作用。《共同綱領》承認並保護私人財產,沒有將農民私人擁有的土地收歸國家所有。即使在"合作化"運動中,農民的土地和生畜,大農具也是在不改變權屬的前提下自願加入的。後來,毛澤東推行所謂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共公社三面紅旗,刮共產風硬是把農民的土地先騙走,後又強行收歸國有和集體所有,再後來又用法律的形式掠奪去。綜觀中共黨史和中國大陸近一個世紀的歷史,國家或集體強行收走農民的土地於法無據,它是共產黨犯極左路線的產物,失地農民是極左路線的殉葬品。這段歷史已有公論,共產黨理應在糾正自己所犯路線錯誤,解散人民公社的同時把土地退還農民。主動清還歷史上欠的帳,不要等債權人去討。
當年共產黨鬧革命用的法門是農村包圍城市並最後佔領城市。試問:如果當時農民不讓共產黨藏身農村,他能有今日之天下嗎?如果當年沒有農民供共產黨吃飯穿衣,沒有農民為共產黨提供和不斷補充兵員,支援前線,它能打敗日本法西斯和八百萬國民黨軍隊嗎?再問:中共建立共和國之後,如果不通過工農業產品剪刀差的辦法,強行徵購糧食和其他農產品,國民經濟會很快恢復,中國大陸的經濟建設會有今天嗎?中共政權會鞏固嗎?不會的,絕對不會!無數事實證明,共產黨欠中國農民的太多了!時至今日還不趕快還賬?
把土地退還給農民的道理是明擺著的。可是儘管最近幾年,大陸農民為捍衛家園,抗擊掠奪土地的怒潮風起雲湧,結局卻都很悲慘。其原因是中共絕不允許有人向現行體制說"不"。即使農民提出收回土地可以根治腐敗,共產黨也是絕不允許的,因為共產黨到手的權利是絕對不會輕易放棄的。你敢挑戰,我就用軍隊或公安,武警鎮壓你!有鑒於此,中國廣大的失地農民不僅要像陝西省七萬農民發出的豪言壯語:"是老子的土地,是老子的命根子,老子就要拚命",而且要有長期鬥爭的思想準備。參加各級人大和政協的農民代表,對現行憲法和土地法有關土地屬國家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的條文應反映農民呼聲,力爭早日進行修改,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堅信正義在農民一邊,最後勝利的一定是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