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種全球大型製藥公司所採取的經營模式,常被稱為暢銷藥物模式(blockbuster model,Blockbuster指年銷售額達10億美元以上的藥物):藉由投入數億美元的研發資金,開發出豐富且充足的產品研發線,其產品從臨床前、臨床試驗、到已核准上市的產品皆有,並創造出許許多多價值數十億美元的暢銷藥物。而這些暢銷藥物在大藥廠的營收中常常佔有相當高的比例,幾乎是藥廠賴以維生的命脈,一項產品的銷售額可能佔公司營收的30%以上,併進而成就這些藥廠位居全球製藥產業領導者的地位,且是這些大藥廠維持成長的重要關鍵。
大藥廠的暢銷藥物之所以能成為搖錢樹,主要原因即在於透過專利保護使其享有市場獨佔權,因此,專利到期後學名藥的入侵、價格的銳減常常成為大藥廠營收下滑的主因。Datamonitor估計2005年藥品市場中約有1,570億美元(約佔40%)的品牌藥將在2015年之前陸續面臨學名藥的競爭,而其中有相當高的比例為暢銷藥物。一旦藥物喪失專利保護,學名藥就會迅速入侵,以較低的價格侵蝕品牌藥(branded drug)的銷售額。
暢銷藥物 業績成長關鍵
一般而言,美國藥品市場上,學名藥的價格大約是品牌藥專利保護期間價格的60%,在1.5年後價格會下跌到45%,而三年後則會跌到20%。此外,尤其是暢銷藥物可能必須面對更多學名藥廠進入市場競爭,以美國市場而言,通常在專利到期後的二年內會出現八個學名藥廠競爭,但是暢銷藥物在喪失專利保護後的2.5年內就會有20個學名藥廠進入搶奪市場。因此,學名藥的入侵對暢銷藥物而言,更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問題。
藥廠在1990年代推出的產品專利於近幾年陸續到期,上一波在2001∼2003年,近年的顛峰期則是2005∼2007年,2006年∼2010年有633億美元暢銷藥物的專利到期。專利到期後藥廠隨即面臨學名藥上市的威脅,第一個學名藥上市將使原開發藥廠失去15-30%市佔率,更多學名藥上市後,市佔率更將減少75-90%,因此,大藥廠必須持續不斷開發出新產品,以維持營收成長10%以上。
但在面臨許多暢銷藥物專利到期的壓力下,藥廠雖然逐年提高研發經費,但FDA每年核准的新藥(即NMEs與生物製劑數)數目卻呈現下降的趨勢。若以核准的新化學成分(New Chemical Entity,NCE)或生物製劑BLA(biological license application)數目作為研發生產力的指標來看,製藥產業的研發生產力自1996年創下高峰後即已開始下降。然而,藥廠研發支出的成長,並未反映在暢銷藥物的推出數目與營收的成長上。分析製藥公司的產品營收可知,近年上市的產品非大部分藥廠營收的主力,全球領先的大藥廠中只有五家其營收的10%以上,是來自於過去五年所上市的產品,顯示藥廠必須積極的補足其產品線,以維持營收的穩定成長。
產品創新 向生技業取經
1980年代生物技術的興起導入創新的藥物開發技術與標的,刺激了藥廠亦開始積極向生技產業尋求創新產品,以強化公司產品線。而研發策略的轉變與標的產品的創新即成為企業存續的重要關鍵,未來的製藥產業將以比往更專注於科技創新的策略、標的產品的差異化,致力於創新與更專精於特定疾病領域的研究,即尋找藥品市場中的利基新藥,而不再完全仰賴暢銷藥物的經營模式。 從產業環境來看,藥政管理單位積極推動創新藥物與療法的發展,如以孤兒藥法案鼓勵利基新藥的開發,以快速審查加速新藥的上市核准時間等,均帶動了利基新藥的開發。藥廠從暢銷藥物進入利基藥物市場,不僅是拓展了產品範圍,更是在新市場中奠定基礎。
在這些利基新藥市場中,以個人化醫療與抗腫瘤藥物為藥廠轉型的熱門標的市場。癌症標靶藥物的開發為最典型的利基市場,基因體與蛋白質體學的進展帶動了分子標的藥物的發展,使腫瘤藥物在治療時更具選擇性,大幅降低癌症治療的副作用。
為快速彌補產品研發線,藥廠在拓展新藥物的開發上,大多採取向外取得授權、合作開發甚至購併的方式,以期能快速取得產品,而有別於傳統大藥廠自行開發的研發策略、垂直整合的經營模式。因此,許多擁有創新技術平臺或產品組合的公司,常常成為大藥廠購併的標的,也因此帶動了近年產業購併的熱潮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