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收回土地的大潮,已經席捲到大都市。收回土地,從抵制徵收到抵制拆遷。從農村包圍城市。
上海市民趙漢祥4月22日,根據《憲法》第十三條明文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向胡錦濤發布聲明:宣布收回土地使用權。趙漢祥是上海市民,虹口區多倫路99號私有住宅共同產權人。1998年11月17日;陳良宇的小兄弟薛全榮時任虹口區區長,在上海十一個歷史優秀建築風貌保護區之一的多倫路。以虛假的拓寬道路為名,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將居民趕走,但未將房屋拆遷,經修繕後高價倒賣。多倫路99號至今完整保留。1999年4月9日,上海虹口區政府向趙漢祥發出《限期拆遷決定書》,隨後使用暴力方式將我們56口人趕出家門至今。
為此趙漢祥代表向虹口區多倫路99號私有住宅共同產權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發出公民聲明:宣布收回上海市虹口區多倫路99號私有住宅和土地使用權,任何人不得侵犯。請中央政府予以確認和保護。同時,也向上海市維權上訪民眾提出維權互助的請求:要求大家關注他們的人身安全,聲援他們收回自己的私有住宅,結束流浪的生活。
不管是黑龍江等五個省市農民,還是上海市民趙漢祥,他們已經變革了過去幾十年中的土地維權方式,也就是告別人要求政府做主的方式,走向自己作出政治意志。我們翻開民國初期的歷史,人民團體或者人民,經常對外國使團宣布,北洋政府並不代表國家和人民。孫中山在廣州,也抗議外國人控制的海關關稅,給予北洋政府,因為北洋政府並不能代表中國人民。這樣的政治宣告將人民國家與政府分離,讓人民國家歸於人民國家,讓政府歸於政府。
政府就是政府,並不是國家。國家就是一個,政府是要不斷換屆的。國家是不能被政府壟斷的。這是連一部分共產黨元老都承認的,例如劉少奇,王稼祥。
農民和市民的政治宣告,是一種公民不服從。對惡法的拒絕,他不訴諸於進攻,而是防守自衛,收復一個已經失去多年的聖地。惡法和違法行政行為歸於政府,並不歸於人民和國家。然後拒絕被政府壟斷代表,要自己發出宣言。如此把人民和自己,作為國家的目的而凸現出來。政府的存在是為了保護人民,而不是為了侵犯人民。當政府侵犯人民,而最後竭盡法律救濟手段之後,人民就可以拿起武器。這是自由主義的經典理論。
趙漢祥說,請中央政府予以確認和保護,不再有順服的姿態,而是一種命令,在道義上,把自己抬到本來的,應有的人民作為國家目的的地位。這是通過公民不服從的方式,實現的。趙漢祥還向上海市維權上訪民眾提出維權互助的請求,這時候,就是面向社會公眾的,而不是乞求於政府的,正是米尼齊克在《重建公民社會》中所闡述的公民社會的精神:面向社會公眾的言說。
公民社會的精神在中華大地上風生水起:
例如,黑龍江富錦參與收回土地的農民只有小學文化,他們罷免了原村委,但並沒有選舉新的村委,而是抓鬮決定了8名村代表,意即大家的事大家共同承擔,以避免這種情況:新當選村委被迫害。黑龍江人不需要領頭人也能把事情辦成,人們主動協作,互相配合,不拆臺,不攻杵,不內訌,是最有集體主義精神和民主意識的人。農民到處求告十幾年,無門。農民最後說,得了吧,也不要託人了,也不要找關係了,咱就自己把村委罷免了,把地分了就行了。
還有例如,廈門抵制px的散步,參與的人,不再是過去遊行示威那樣,再固定地點集合,有固定路線,固定口號,相當的組織性。而廈門抵制px,以散步的形式,沒有集合,沒有固定路線,四面八方從家走出,再到廣場口號,在廣場暗按照中心中的訴求,再協商出口號。目的是保衛家園,只有信息聯絡,沒有組織,具有非常濃重的公民社會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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