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梁啟超所處的那個時代,人們普遍認為中國人沒有西方人那樣愛國,認為中國的積貧積弱,腐敗沒落是中國民眾不知道愛國造成的。對此,梁氏認為:中國人的不愛國,是由兩點造成的。其一是中國人不知道有國,晚清以前,中國人閉關鎖國,盲目自大,以"天下"表達國家的概念,把周圍的一切國家都看成不值得重視的蠻夷之地,不成其為國家。既不知有國,當然也就不會愛國了。其二,後來雖然知道有國,但不知道國家有自己一份,不把自己當成國家主人,認為國家是人家的,是當政者的。既然國家不是自己的,又有什麼理由愛呢?國家形同於家庭,主人愛家,是因為那個家是他的,奴僕不愛家,是因為那個家不是他的,主人家的好與壞同他關係不大。
梁氏根據這兩種情況,提出他的愛國論首先是對國民進行愛國主義的教育。梁啟超的愛國主義教育,並不是要去煽動民眾的民族主義情緒,而是要對民眾進行啟蒙教育,讓他們知道國家是他們的,他們有權參與國是的管理,"以國為已之國,以國事為已事,以國權為已權,以國恥為已恥,以國榮為已榮......不有民,何有國?""天下興亡,匹夫有責"說的不只是責任,還有權益,民眾不僅要承擔國家興亡的責任,還承受國家興亡所帶來的利益和損害。民權興則國權興,民權亡則國權亡,這是梁啟超貫穿始終的思想認識。
梁啟超愛國論思想,來源於他對西方國家考察認識和他對國家形成來源的理解,梁氏認為:國家是由具體的人組成的,幾千年來中國人不懂得爭自由和民權,這是國家不能強大的根源。"國者何?積民而成也。國政者何?民自治其事也。愛國者何?民自愛其身也。故民權興則國權立,民權滅則國權亡。為君相者而務壓民之權,是之謂自棄其國;為民者而不務各伸其權,是之謂自棄其身。故愛國必自興民權始。"顯然,在梁氏看來,民眾爭民權才是真正愛國,因為沒有民權就沒有國權。現在人們認為人權高於一切甚至在主權之上,其實早在一百多年前,梁啟超就已經提出了這樣的思想認識。
一般人以為治國之道,無非就是增強軍事實力和經濟實力,用梁啟超的話說就是"練兵和理財"。但梁氏認為,單憑"練兵和理財"並不能使國家強大和有尊嚴,治國之本在提升民權。"有民權則兵可以練,否則練而無所用也;有民權則財可以理,否則理而無所得也。"為什麼把民權看得這麼重呢?梁氏認為,只有民眾把國家的事當成自己的事,他們才會在國家遇到危難時拚命舍家紓難,衛國的實質是衛自己。如果沒有民權,民眾認為國家的興亡和自己生命財產沒有關係,或者認為換個統治者比現在的統治者會更好,就不會為國家的事出力。在財政問題上,梁啟超認為,國家財政只能用於公眾之事。如果真正用來辦公眾之事,雖然和民眾要的錢多,也不會有什麼怨言;相反,所收民眾之財用於官員揮霍,或是財政不透明,暗箱操作,官為民賊,就是收的錢再少也不行,一個小錢兒人們也會有意見。所以他主張在辦國事之前,要把用錢的事項方案向民眾公布,讓民眾決定此事該不該辦。事前有預算,事後有明細,這是以一國之財辦一國之事,不是誰家的私事。
梁啟超舉當年法國和德國戰敗賠款為例,法國賠款達五千兆法郎之多,民眾沒有怨言,很快就集齊了。為什麼呢?就是因為在交戰之初,經過了國民公議,國民都認為不可不戰。所有人人都是為公事而戰。既已戰敗,國民也心甘情願承擔其利害,知道賠款是不得已之事,自然都願意承受。如果沒有經過民眾事先授權,事後割地賠款又以國家機密為藉口私相授受,不公之於眾,所受侵害由民眾盡數承受,這就是賣國賊的行為,對這樣的賣國賊人人得而誅之,怎麼能聽之任之呢?國家是國民之公器,不是誰之私產,國是不能由一黨一派獨居其功,也不能由一黨一派獨任其勞。棄民意於不顧,從當權者利益出發任意胡為,就是獨夫民賊,民眾怎麼能以自己來之不易的財產供民賊隨意處置呢?
在梁啟超的意識裡,國家和國民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有主權在民的國家,也有民眾沒有主權的國家,所以梁啟超把它們分開來述說。由於獨裁政權敗壞了國家這個神聖名詞,他寧可以"國民"來表述主權在民的國家概念。他說:"有國家之競爭者,有國民之競爭者。國家競爭者,國君糜爛其民以與他國爭者也,國民競爭者,一國之人各以性命財產之關係而與他國爭者也。孔子之無義戰也,墨子之非攻也,孟子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也,皆為國家競爭者也。"在梁啟超看來,愛國,實質上就是愛主權在民的國,就是愛"國民",而不是愛獨裁統治者。只有主權在民的國家,才是具有主權意義的國家。在這裡,梁啟超用"國民"表達的是國家和民眾一體的國家概念,是真正有主權意義的國家。
縱觀梁啟超的愛國思想,自始至終是以自由和民權為其核心內容的,他認為離開自由和民權就不會有國,沒有也就談不上愛。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當然也不是一個什麼政治集團的天下。前文說過,古人所說的天下,就是國家的概念。政府或政黨不代表國家,執政黨也不代表國家,代表國家的是全體國民。如果一個政府以公共權力壓制和剝奪國民的自由和民權,這就是在破壞國家的完整,是最大的犯罪。但是梁啟超也認為,如果國民不知自伸其權,任其政府胡作非為,從對國家所造成的傷害上講,所犯罪行也同樣大。梁氏最推崇西方民主國家關於"民主自由是用血換來的"說法,認為對獨裁暴政不但不應該愛,還應該起來反對。反對獨裁暴政不是不愛國,正是愛國的具體表現,不這樣做,才是犯罪。
顯然,梁啟超認為真正的愛國就是要爭作國民的所有權力。敢於爭,就是愛國。如果把甘當奴隸的行為看成同壓制民權、獨裁暴政的罪行一樣,那麼,助紂為虐的行為呢?罪行不是更大嗎?當今的所謂"愛國"者,開口閉口罵別人是"漢奸"、"賣國賊",他們把統治者或某個執政黨同國家混為一談,故意混淆是非,煽動民族主義情緒,置民生於不顧,為獨裁暴政服務,這才是真正的漢奸和賣國賊。如果甘當奴隸,不敢抗爭,在一邊不說話,最多可算是不愛國。但如果假"愛國"之名,行壓制民權之實,那就是坑國害國了,其罪行又在獨裁暴政之上。
民權興則國權興,民權亡則國權亡。梁啟超的這個思想是啟發民智的一把鑰匙,讓人們看出了什麼才是真正的愛國。總而言之,那些為失地抗爭的農民,為保護國有企業而維權的工人,為保護私有財產而抗拒拆遷的市民,為不公正的判案而上訪的訪民,為爭取信仰權力而奮鬥的家庭教會成員和民間自由信仰者,為揭露貪官罪行而不畏迫害的記者和作家......這些人才是真正的愛國者,他們所爭的"個人之權",就是國家之權。那些既得利益者假民族大義以維護私權利益,對國內嚴重人權問題視而不見,是禍國殃民的民族敗類,有什麼資格侈談愛國?
梁啟超認為:沒有民眾不願意自伸其權力的,只有當政者不願意還政於民。如果當政者壓制民權,堅持獨裁暴政,民眾對此群起而抗爭,這正是國民應該盡到的責任。所引發的社會動盪是由當政者逼迫所致,當為此負責的是獨裁統治者。
梁啟超不愧是中國重要思想家,一百多年前就有如此之真知灼見。可惜的是直到今天,還有相當多的人不知道什麼才是真正愛國,不知維護自身的權力,反而把坑國害國行為視為愛國,把維權抗暴行為視為不安分,聽不進智者良言相勸。梁啟超對這些人的描畫可謂入木三分,說這些人" 受制於民賊政體之下,如盲魚生長黑壑,出諸海而猶不能視;婦人纏足十載,解其縛而猶不能行。故步自封,少見多怪,曾不知天地間有所謂民權二字。"這些人不但自甘奴隸地位,見他人的維權行動,還"瞿然若驚,蹴然不安,掩耳卻走"或"從而非笑之。"實在讓人深感痛惜不已。
當今一些對國家還有一份責任心者,如果你的愛國是出於一片赤誠之心,讀一讀梁氏這些論述,難道還不該幡然醒悟嗎?
註:關於梁啟超《愛國論》原文,見《梁啟超全集》270頁,文中所引梁啟超原文,均出自於其所寫《愛國論》。
来源:自由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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