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的慘烈引起海內外關注,同時感慨楊佳之膽大包天,竟然獨闖人人生畏的警局;上海警察之無能,居然在自己的地盤裡,讓一個毛頭小子逞以一當十之勇。
截至目前,關於楊佳殺警察的動機,官方並沒有提供證據充足的版本,而官方出面否定的民間版本則網上廣為流傳:去年10月楊佳到上海旅遊,租自行車代步,閘北分局警察懷疑他盜車,抓回警局審訊,後來事情搞清楚了,楊被無罪釋放。但他在被拘留期間,遭受警察的刑訊逼供和毆打虐待,性器官嚴重受損,今後將無法生育。於是,楊佳向閘北分局投訴,要求賠償3萬元,但加害方只同意賠償1.5萬元私了。楊拒不接受,屢次去閘北分局理論,警察們失去耐性,乾脆不理他。
楊佳行凶之動機的民間版本一出,網路輿論便出現分化,在許多網民的心中,殺人犯楊佳變為替天行道的"大俠"或反抗暴虐司法的"草根英雄"。甚至有網民貼出《願意照顧楊母餘生的請舉手!》的帖子:"英雄的母親不要悲傷,今後我們都是你的子女,有什麼困難,我們幫你!"
殘忍的"殺手"變成令人敬佩的"大俠"或"草根英雄",這樣的網路民意所揭示的,絕非民間的冷血,而是現行制度的暴虐性和司法不公,更揭示了官民對立之嚴重和民意愛憎之鮮明。在同情和敬佩楊佳的背後,是對獨裁製度及其專政工具的厭惡,對不公正司法及其執法者的怨恨。
首先,獨裁權力主導的跛足改革造成難以癒合的社會斷裂。胡溫上臺後,高調宣揚"和諧社會",恰好說明當下中國的不和諧。其次,凡獨裁國家,必定是警察國家。警察作為專政工具,擁有制度所給予的濫用暴力的權力,既然是維護獨裁意志和踐踏國人人權的先鋒,也就必定造成警民關係的極度緊張。再次,黨主司法不可能有司法公正。中國的法律不是守護社會正義的制度,而是獨裁權力實現其統治意志的工具,當黨主司法吞噬真正的法治之時,警察們的濫用執法權和有法不依必定變成常態,民權受損不可能得到司法的公正,民間也就必然失去了對法律及其執行機構的信任。具體到楊佳暴力襲警案。正是極為惡劣的司法環境,導致楊佳鋌而走險、殺警申冤。在此意義上,黨主司法的獨裁製度,對這次襲警案負有第一責任。
同情弱者、敬佩敢於挑戰強者的弱者,乃人之常情。在中國的制度下,民眾對警察是絕對的弱勢,單個百姓對警察機關更是弱中之弱。楊佳以命相拼的所為,不僅是弱者挑戰強者,而且是極弱挑戰極強,絕非一般的勇氣,而是大勇。正因為他以極弱之地位挑戰極強之機構,用自己的生命挑戰強大的官權,他才能贏得"揚大俠"的美譽。
殺人者變成揚大俠,如同火燒瓮安縣衙大樓的群情激憤一樣,再次向中共當局發出警告:如果當局還不放棄獨裁治國的暴力和謊言,還不開啟新聞自由與司法獨立的政治改革,那麼,弱勢民間的怨恨就只能積累越來越深,官民對抗就會越來越強,民間的抗爭方式也會越來越烈,非但不可能有"和諧",反而極可能出現失控的大規模暴亂,使中國再次陷於以暴易暴的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