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作人:哀北川:大禹故里的天災人禍(上)

作者:譚作人 發表:2008-08-20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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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北川,我是一個罪人。

兩年前,北川文化人盛情邀請我去北川,幫助策劃禹裡文化旅遊和紅色旅遊,同時考察當地修建漩坪電站和苦竹壩電站的官民爭論。我以"太忙"為託辭,婉拒了。我和不講恩義的當代漢族人一樣,輕慢了北川人。

兩個月前,我來到已經城毀人亡的北川縣城,面對北川中學廢墟下成千不該凋謝的生靈,我悔恨不己。我發誓說要用手中的筆為他們討回公道。但是兩個月來,我寫不出一個字,我食言了,失信了。我是北川的罪人。

無論什麼藉口都不能使我脫罪。北川,面對你的世紀災難,面對你的歷史背影,我只有深深的懺悔。我要把我的不盡的輓歌獻給你,同時獻給,我的自以為是的不思悔改的漢民族兄弟。

巍巍龍門山脈,請您證明:我的言說,出自事實;我的懺悔,出自真誠。

一、北川悲歌 不該發生

北川縣位於四川省綿陽市西北部山區,縣城曲山鎮,面積1.6平方公里。全縣所轄三鎮十七鄉,居住著羌、漢、藏、回等十七個民族,總人口16.06萬人。其中,世居羌族9.1萬人,佔總人口的56.7%。北川地處四川西北龍門山脈中段南側,縣域面積2869.18KM2,其中山地面積2834.73KM2,佔幅員總面積98.8%。區內僅有青片河與白草河交匯處的北川河谷(禹裡鄉)及通口河(湔江,上游為青片河,下游為涪江,己規劃20級開發)有少量河谷盆地,幾乎全為崇山峻嶺。在龍門山斷裂構造帶中,北川是龍門山主中央斷裂帶北川--映秀斷裂(長約320KM)的起始點,曾經發生過1958年6.2級強震,歷來被設定為龍門山斷裂帶地震Ⅶ度設防區。

北川境內山青水秀,生態環境良好,自然與人文旅遊資源豐富。除北川人引以為榮的大禹故里、羌族文化、革命老區外,還有大熊貓、金絲猴等多樣化的野生動植物資源,以及猿王洞、千佛山、小寨子溝、龍門山泥盆系標準地層剖面等高等級旅遊資源,適宜多樣化體驗型現代旅遊產品的綜合開發。

然而歷史開了北川的玩笑。善良純樸的北川人沒有等到大禹榮光的照耀,沒有等到紅軍報恩的潤澤,沒有享受現代文明的碩果,沒有盼來山區生態經濟發展的好時代,就被想逃也逃不掉的天災人禍,斷了生路,碎了夢境。

北川的悲劇,從縣城遷址開始。

1950年1月,當年駐留北川100天的紅軍,現在的人民解放軍,回到了北川縣城--治城,完成了一個15年前的約定。當時縣政府為了軍事控制及安全保障,於1951年起開始沿湔江修建治城至曲山鎮全長22KM的北茂公路。1952年公路修成,為了更加靠近綿陽,縣政府放棄了已有一千三百七十四年歷史,位於北川河谷,地勢相對寬平的治城,拋開有恩於己的禹裡人民,於當年9月把縣城遷往只有79戶320人、三面環山一面臨水的狹窄的曲山小鎮,為2008年北川大地震,預設了一個城毀人亡的死亡陷阱。

自縣城遷址後,當地傳開了"早晚要包餃子"的民間傳聞。1958年2月8日,北川發生裡氐6.2級強震(微觀震中為什邡金河即今紅白鎮),在當時大躍進政治形勢下,無人知道地震破壞和人員傷亡情況。1959年,部分當地幹部提出遷回治城的動議,未獲批准。1961年2月8日北川縣城再次發生4.7級地震,傷亡不詳。因此自1959年起,就不斷有人提議把縣城遷回治城原址,可惜均遭拒絕,致使北川人民失掉了多次的逃生機會。

龍門山斷裂構造帶,是地震活動頻繁的活動斷裂帶,自1169年來,已經發生5.0級以上破壞性地震26次(6.0級以上20次),平均32年/次。唐山大地震前後,在距北川不足200KM半徑內,相繼發生過1933年汶川疊溪7.5級,1958年什邡金河6.2級,1970年大邑6.3級等大震強震,七十年代後期相繼發生1976年松潘平武7.2級震群,1977年茂汶4.2級地震,1978年黑水5.4級地震,1978年邛崍4.4級地震,1981年彭州大寶4.5級地震,1999年綿竹漢旺5.0級地震群,等等。這些地震波及北川,引起了北川的恐慌,要求遷城的呼聲日益高漲。北川縣委縣政府,多次向上級政府打報告,提出遷城動議。許多專家勘察北川後,也認為北川縣城座落在龍門山地震帶中央主幹斷裂上,縣城周邊地勢險峻,地質災害點密佈,災害體巨大,十分危險。

1986年至1987年,北川多次請來綿陽市地質學會專家考察,勘察並論證遷城的必要性。由於一些秉承上意的專家堅持"無危險論",也由於地方財政無力解決2億多元的搬遷費用,遷城動議被擱置。1988年,北川僅僅得到了己經申請了幾十年的"享受民族縣待遇"的安慰獎,卻失去了最後的逃生機會。

遷城無望,北川人只好就地想辦法。從90年代起,北川縣城行政中心開始遷往湔江對岸茅壩,舊城區內只剩下學校、醫院、居民區和老街商業區。為防止經常滾石下山的王家老岩發生大型地質災害,對其進行了植綠護坡、打樁支撐、攔石保坎等工程除險措施,然而經常性發生的中小地震特別是雨季小震,致使山上滾石或街上飛石傷人,時有發生。北川人從積極逃生到無可奈何,從提心吊膽到思想麻庳,終於逃無可逃,坐等死神上門,等來了天災人禍的完美合成。

2008年5月12日,不幸的北川人眼睜睜地看著傳說多年的"包餃子"慘劇發生,不少家庭慘遭滅門之禍,沒有逃出來一個人。地震當天,湔江右岸的王家老岩向湔江方向整體平移100米,吞噬了靠山的曲山街,掩埋了幾乎整個老城區。老城區內,很少有人逃生。新縣城茅壩一側景家山當天也發生大面積山體垮塌,合併大量建築倒塌,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

5·12當天,正在綿陽開會的北川縣委書記宋明知道發生了"汶川地震",脫口而出說:完了完了,北川被包餃子了。宋書記趕回北川後,原來有147人的縣公安局,僅44人生存;縣看守所42名戰士和35名犯人被埋;而160人的縣醫院,只剩下4人。然而英雄的北川人民,干群一心,團結自救。當天下午,在派出5批次人員求救,仍等不到綿陽官方救援的情況下,以僅剩下1/3幹部的北川縣四大班子,帶領倖存的2000多群眾實施了搶險自救和安全轉移。

距北川新縣城22KM的原北川老縣城治城(禹裡),在5.12地震中除後來遭受唐家山堰塞湖庫尾水淹外,房屋建築損失相對較小,人員安全轉移。

北川縣城毀人亡的事實證明,一旦發現錯誤,必須盡快糾正,以免釀成災禍。即使是上一代遺留下來的歷史錯誤,也應該有人負責,有人糾正;如果不糾正,不作為,必然導致更大的現實災禍發生。面對北川慘禍,人民的政府,欠北川的人民,一個道歉。

知災不避禍,致使家園瞬間沒了影,青山一夜白了頭,這是人禍,還是天災?

二、災中之禍 人間慘劇

災中之禍,就是天災之中,埋伏的人禍。

一個失誤,可以彌補;一個錯誤,可以改正;一連串錯誤構成的因果鏈條,必定釀成災禍,禍國殃民。正是在這個認識基礎上,從北川歸來後,5月19日在接受《希望之聲》採訪時,我提出了"四川大地震人禍更勝於天災"的觀點,並且強調:至少在學校校舍整體坍塌的問題上,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

由於受到官方媒體"主導"的誤導,開始兩天,我一直以為汶川是災情最嚴重的災區。5月14日我駕車趕往汶川,卻被阻在了都江堰。在都江堰市區,我發現受損建築中,受損最嚴重、垮塌最徹底的,竟然是學校校舍!這些完全坍塌的校舍,與周邊部分坍塌或局部受損甚至完好無損的民居,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其反差之大,想視而不見,都不可能。

5月16日,在北川縣城關曲山鎮,面對著北川中學粉碎性坍塌的主教學樓,整體下挫兩層的新教學樓,部分坍塌的實驗樓,距主教學樓十多米卻完好無損的舊教學樓--一幢建於70年代並於三年前申報為二級危房的老樓,以及不遠處受損輕微的教師宿舍,我徹底無語了。事實就是證據。事實勝過證據。

北川是一個地震多發區。在這裡,北川人明知有大災降臨卻無法迴避,躲無處躲,防不勝防。北川縣城多數建築達不到"多遇地震不壞,設防地震烈度可修,罕遇地震不倒"的Ⅶ度設防要求(《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4)。北川學校、醫院、幼兒園達不到"震而不裂,裂而不倒,倒而不塌"的乙類重要建築的地震設防要求(實際多為丁類次要建築)。多年來,有關部門明知地震活躍,大震將至,對危險建築特別是公共建築不檢查,不加固,致使地震發生時,房屋大面積倒塌或粉碎性坍塌,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特別是造成幼兒和中小學生大量傷亡,這不是人禍,什麼是?

天災可怕,也不可違;人禍卻是可恨,可惡,可恥,可鄙,更可憐--人禍把天災的受害者,變成了包括加害者在內的不必要的共同受害者。

在北川,一位北川中學老師也是遇難學生家長向我輕聲述說:"主樓不到十秒就垮了。開始還能打通電話,我說乖乖別急,爸爸馬上找人來救你。跟著餘震來了,那邊喊不答應了。"大痛無聲,這位家長的平靜語氣,像在述說別人的事情,惟有提到"趙長能"三個字時,眼裡閃過寒光,令我一驚。這位家長詳細講述了96∼98年主教學樓修建時的"馬拉松"工程,提到了趙校長和幾個包工頭。很明顯,他希望這些應該負有責任的人,能夠承擔責任。

事情的發展令我意外:開始官方還承認校舍豆腐渣工程問題,並且承諾要認真追查,後來竟然全部否認,不僅使用宣傳機器來顛倒是非,而且動用國家鎮壓機器,打壓要為兒女討公道的家長們,拘捕處罰前段時間提出過質問的人(其中包括我的朋友劉紹坤先生和黃琦先生)。也許有人真正以為,使用高壓壓制,使受害者發不出聲音,就可以把罪惡掩蓋過去。

我想問問:當個別人把問責學校豆腐渣工程上升到"與共產黨對著干"的政治高度時,是不是想要表明,共產黨已經集體決定,要公開地和腐敗分子和罪犯站在一起?是不是想要表明,中國立法司法執法不是為了社會公正,而是只為掌權者服務?是不是想要表明,中國現在要建成只有權力,沒有責任;只有犯罪,沒有法治;只有政黨,沒有人民;只有刺刀,沒有言論的特殊社會?

究竟是誰在抵制民主法治,要把"無產階級專政",搞成"有產階級專政"?

我認為,濫用國家權力和國家暴力阻止學生家長問責校舍豆腐渣工程,把事關法律尊嚴和政治責任的複雜社會問題,變成6萬9萬10萬買人命的簡單經濟問題,就是實實在在地把天災變成了人禍,並人為地把人禍再次擴大了若干倍。這種社會性的"次生災害"能夠導致的,不是"社會穩定",而是社會崩潰。

被人為事故放大了後果的自然災害,是一種社會性災難,這種災難的發生,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不能逃避應負的責任。我認為,各級人民政府,欠全世界一個真像,欠全社會一個交待,也欠所有的地震死難者一個道歉。拋開地震預測預報問題不論,至少以下問題,政府有責任告訴人民:1)、地震帶上修建大型水庫的安全性問題;2)、地震帶上民用建築設防標準的落實到位問題;3)、校舍、醫院等公共建築的公共監督、地震設防、建築分類及修建標準問題。

在校舍問題上,我沉默了兩個月,不是不敢寫,而是"寫不出來"。正如同去北川的唐詩林先生所言"心靈震撼太大,拿起筆來雙眼已模糊,哽咽無法控制"。現在,看到事情這樣發展,我感到自己很可恥。在北川中學的廢墟前,我對孩子們有過承諾。現在,我要重新拿起這隻千鈞之筆--哪怕提筆就死,我無怨無悔。

請龍門山作證。

三、制度作弊 羌山無語

無須懷疑,在地震中直接導致人員傷亡的不是地震,而是建築。地震可能導致房屋垮塌,致使人員傷亡。合格的抗震建築,人員傷亡很小;不合格的抗震建築,人員傷亡較多;而在地震Ⅶ度設防區裡修建不抗震甚至偷工減料的豆腐渣工程,只能導致人員大量傷亡。如果大量的公共建築都是不合格建築甚至是豆腐渣工程,如果沒有合理的防震減災體制和合格的三預機制(預測、預報、預防),大地震發生大面積的人員大量傷亡,是必然的事情。

5·12大地震後,汶川和北川可以作為兩個不同的樣板地區,用來研究天災人禍的真正成因。多年來,汶川也被人稱為大禹故里,但是汶川作為《四川省防震減災十年規劃》的四川省示範縣,雖距震中僅50公里,房屋倒塌卻不及20%,人員傷亡也不及6.7%。而同為大禹故里,同為地震Ⅶ度設防區的北川縣,距離震中已經超過100公里,房屋倒塌卻超過90%,人員傷亡超過50%。不知道這樣強烈的對比,是不是某些部們發明並堅持"汶川地震論"的真正原因?

同樣的地震,不同的結果,巨大的差異性至少反映出三個問題:(1)《四川省防震減災規劃》中"經濟建設同減災一起抓"的指導思想,以及"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工作方針,沒有得到有效的貫徹實施,至少在北川是如此;(2)北川作為規劃要求的Ⅶ度設防區,大部分建築達不到設防要求,特別是公共建築是如此;(3)北川部分公共建築特別是校舍建築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有的是明顯的豆腐渣工程。以上基本事實,應該有人負起責任。

這些基本事實,通過這次國內多數公共傳媒出自良知的"集體造反",已讓全世界有目共睹。無論今後"主流媒體"怎麼流,也改變不了已經發生的事情。

早在1999年12月30日,《四川省防震減災規劃》就指出,四川省90%的強震集中在甘、阿、涼地區的地震活動斷裂帶,包括鮮水河地震帶,安寧河地震帶和龍門山地震帶。該規劃在十年前,已對今後20年內可能在三州地區發生多次破壞性地震,作出了較為準確的長期預測,並確立了年、季、月、旬、周預測會商及內部通報制度。近年來,在體制內外都有關於四川地震的中期預測和短期臨震預測信息,多達幾十條。然而既然有預測,為什麼沒有預報和預防呢?

1998年12月17日,由國務院發布的《地震預報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全國性的地震長期預報和地震中期預報,由國務院發布"。同時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的地震長期預報、地震中期預報、地震短期預報,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發布"。這些規定證明:地震預測、預報和預防,是兩種不同的權力,第一種權力屬於專業職能部門,第二種權力屬於公共管理部門。這個制度安排埋伏下的巨大的隱患是:即使專業部門有了科學的預測,也不能擅自發布,而是要服從於公權部門的非科學因素的公共決策。有時這類公共決策,特別是小概率突發事件發生時的倉促應對(比如自然災害、群體事件、安全事故等等),往住做不到以人為本。這種制度安排,可能導致預而不測,測而不報,報而不防,防而不力的嚴重後果發生。5·12大地震,就是其中的一個典型案例。

5·12大地震前,根據紫坪鋪蓄水後監測到的700多次地震記錄,水庫地震研究部門和四川地震行政管理部門曾經作出了準確的大震中期甚至短臨預報。但是由於對震級估計不足(據報為5.0~5.5級)而成為一次技術性失誤。這個低估失誤致使決策部門對地震後果估計不足,導致了不發預警的決策失誤,由此導致了嚴重的社會性後果。可見,目前《管理條例》正是使決策層陷入決策困難的制度陷阱。該條例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衝突,應該予以廢除。

人禍的禍根,不是人,而是事,是體制不健全和機制不合理。制度缺失釀成的人禍,使受害者和加害者,無論官與民,共同成為犧牲者。中國體制陷阱,已經成為最大的發展瓶頸,這個陷阱使公共權力越位,公共政策錯位,公共監督缺位,公共利益受損,各類公共建築也因不受監督而粗製濫造並滋生腐敗,成為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物品。

天災與人禍的合謀,成為謀害中國北川孩子的兩把刀子;前一把刀子可以傷人;而後一把,人禍的刀子,才是真正致命的。

這一切,像一個諷刺,不應該發生在大禹故里。羌山無語。

待續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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