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聯合公告,一上來就說:"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禁止人為添加到食品中。對在食品中人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我讀到這裡,真的要高呼萬歲了。
不料,這個聯合公告下面的話,就讓我憤慨無比了。
聯合公告說:
"為確保人體健康,確保乳與乳製品質量安全,特制定三聚氰胺在乳與乳製品中的臨時管理限量值。 規定:
一、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高於1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
二、液態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於2.5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
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高於2.5mg/kg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
根據這個聯合公告,我可以得出結論:
一、只要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不高於1mg/kg就可以銷售。
二、只要液態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不高於2.5mg/kg就可以銷售。
三、只要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不高於2.5mg/kg就可以銷售。
這實在讓人匪夷所思了。聯合公告的前面說三聚氰胺不得添加到食品中,而後面卻又規定了三聚氰胺在各種奶產品的限量值。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再讀了一遍聯合公告,才發現原來聯合公告裡還有一句話:"三聚氰胺作為化工原料可用於塑料、塗料、粘合劑、食品包裝材料的生產。資料表明,三聚氰胺可從環境、食品包裝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
也就是說,上述五個部,無法控制中國的環境和食品包裝裡的三聚氰胺,所以,對奶產品就只能規定了限量值。
我很奇怪,國務院為什麼不通知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化學工業部,和上述五部,頒佈一個七部門的聯合公告呢?
難道,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化學工業部對中國人的食品安全就不該負責嗎?
果然,這個聯合公告一出來,就遭到國人的唾罵。
國人普遍攻擊中共政府:"為什麼不嚴格控制中國環境和食品包裝生產,而搞出了一個三聚氰胺的標準含量?"
於是,國家衛生部坐不住了,立即召開了新聞發布會。
會上,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研究員陳君石先生在會上表示,三聚氰胺是不允許加在任何食品中的,所以不可能有標準。
但是,面對記者的追問,陳君石先生辯解說,發布乳製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我們是進行監督管理的一個臨時管理限量值或者限量水平,是用於監督管理用的,不是一個標準。
陳君石先生的意思很明確,即,雖然三聚氰胺不得添加到食品中,但是只要不超過一定量,還是可以吃的。言下之意就是,中共政府只控制食品中的三聚氰胺這個量,而不是消滅食品中的三聚氰胺這個物質。
於是,隨後我在網上看到了下面的一段留言:
請問,陳君石先生,雖然大便不得添加到食品中,但是只要不超過一定量,也是可以吃的。
如果陳君石先生氣憤地質問:"怎麼能規定食品中的大便含量呢?"
陳君石先生得到的回答是這樣的:"米飯中大便的限量值為1mg/kg,大便高於1mg/kg的米飯,所有餐廳一律不得銷售。大便含量低於這個標準的就可以銷售。我們發布米飯中大便的限量值,是我們進行監督管理的一個臨時管理限量值或者限量水平,是用於監督管理用的,不是一個標準。請大家放心進餐!"
中國新民黨代主席、中國基督教民主黨代主席、中國在野黨聯盟輪值主席 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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