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11-10 12:07:45作者:作者:紫悅
自蔡襄死後,經過七百多年,直到清乾隆時代,福建晉江鳳池鋪有個李俊育的,他因排行老五,所以大家便叫他李五。少年時代,他是個放浪不羈的無賴,平日購買東西,非賒即欠,所以當時城裡一般的大小商人,沒有一個不像怕老虎一樣怕他的。
只有一個賣肉的老人,不但不怕李五賒欠,並且常常招呼他。凡遇李五向他秤肉的時候,只要立下一紙字據,便有豬肉可吃。李五是個無業的閑漢,這種壁上畫餅的勾當,何樂而不為?但是一次又一次的,李五倒有些疑惑起來了。
有一回,李五照例去賒肉,立券後便躲在暗中觀察。只見那賣肉老者,手裡拿著他所立的那張字據,慢慢地踱到附近一個小山頂上,走進一座土地廟前,伸手把亂草撥開,掀起一塊大石板,將欠券塞入一個土坑內,順手就拿出一大把銀子,然後把亂草依舊恢復原狀蓋好,便躊躇滿志的下山而去。
李五急忙跑到土坑一看,喜得手舞足蹈!原來坑內所放,儘是一瓮一瓮的白銀,另外一瓮只剩半數,餘者就是他前後立給賣肉老人的字據。「這些銀子,是李五官所應得的。而今五官親身到此,小神就此拜別了。」李五的耳邊,忽然聽到空中有這些言語傳來,心中馬上明白,便不客氣的把銀子搬回家中。
那賣肉老者為啥會知曉箇中秘密呢?原來有一日,賣肉的偶從土地廟經過,忽聽得裡面土地公對土地婆說:「大石下那些銀子,李五官至今還不來拿,害我死守此地不得動彈,真是要命!」 他聽到之後便跑到大石下一找,果然亂草之下有幾個大瓮,可是裡面只藏著滿滿的清水。他明知這不是他應得的東西,但是貪心大熾,便利用李五所署的銀券,向石下去支取,果然次次瓮中會照券上所寫的銀額,照數現出,分毫不差。
從此以後,李五便成了十鄉八里、遠近知名的大富翁了。於是開店經商、廣建豪宅、畜奴養婢自不必說。他尤其是好養門下客,雖不及孟嘗君的食客三千,但是至少也有數百個人。
一日,來了一個異方的奇士,姓坑名金龍,據說具有能識別地下有無寶藏的大本事,也許是個深藏不露的高人吧。此回為了要試探李五的人品與道德,便暫時權充他座上的食客。李五閱人多矣,沒看走眼,對於坑金龍比任何上客都盡心,連坑金龍洗臉的面盆也是用金子打造的。可他每次把臉洗好,便把金面盆拋入荷塘中,天天如此,李五竟然毫無怨言。如此經過數月,坑金龍卻不聲不響的不辭而別了。
不久,李五因為得罪了一個鄰居的無賴,竟往府裡告他是個江洋大盜。理由是:先前李五只是個一文不名的窮光蛋、無業遊民,為何猛然間一夕致富、家財萬貫?況且家中還招納了許多食客,肯定來日羽毛豐滿之後打算謀反!
可憐禍起蕭牆,李五陡然間遭了這種橫禍,不但家產沒收充公,而且把他囚在木籠裡,派兵解往北京去究辦。當李五的囚車經過萬安橋的時候,正遇潮水高漲,連橋欄也沒入水中,弄得李五全身是水。不覺對差役嘆口氣說:「假設我李五能得生還,當把萬安橋重添三尺」。
此時恰巧有兩個開石鋪和賣麻索的從此經過,一聽著李五的言語,不覺同時冷笑一聲,便對李五說:「這恐未必吧!倘你生還後把它添造三尺,那麼所需的石料、大索,我們不取分文的情願負擔。」他們已知李五所犯的罪,是不可能生還的,所以才這樣的誇下海口。
李五一行走了好久,已入山東境界,忽見該處有許多的田園,都立有「李五之業」的石牌標示。心中不解,於是一路細細明查暗訪,才知道是坑金龍代他購置的。囚車到達京城之後,李五多方設法,冤情總不能大白。後來多虧坑金龍代他做成一種「金田螺」,以金製螺殼,然後計誘活螺的肉體,藏伏其中,進獻於皇后(另有傳說,說皇后是金龍的胞妹),蒙皇后代他在皇帝面前,百般美言與辯白,才得赦免,無罪歸家。
回家以後,他便把坑金龍丟入荷塘裡的金面盆悉數撈出;又把金龍四處代他購置的田園,略加整理,又成為數一數二的大富豪了。於是,大募工人,把萬安橋重添三尺,完成他當日在囚車內的誓願。只可憐那開石鋪和賣麻索的,因一時的多嘴,竟把兩家的資本,花得干乾淨淨。
萬安橋的地方,名曰:洛陽社;而該江亦名洛陽,故又名:洛陽橋。至於該橋建築的困難,只要翻開府志一看,前後修造,竟有數十次之多,就可見一斑了。
洛陽橋北,有蔡公祠,內奉蔡襄之神像。中殿兩旁,有蔡襄自書紀其當日筑橋之石碑二座,書法雄偉,真是鐵筆銀鉤。碑文抄錄如下:
「 萬安渡橋,始造於皇佑四年十二月辛未訖工,累石為基,址於淵釃水為四十七道,梁空以行,其長三千六百尺,廣丈有五尺,翼以扶欄,如其長之數,而兩之。糜金錢一千四百萬,求諸施者。渡實支,海去舟而徒易危而安,民莫不利。職其事者,盧錫王實、許忠、浮圖義波、宗善等十有五人。既成,太守莆陽蔡襄為之合樂,宴飲而落成之明年春,蒙召還京,道由是出,因紀所作,勒石岸左。」
只有一個賣肉的老人,不但不怕李五賒欠,並且常常招呼他。凡遇李五向他秤肉的時候,只要立下一紙字據,便有豬肉可吃。李五是個無業的閑漢,這種壁上畫餅的勾當,何樂而不為?但是一次又一次的,李五倒有些疑惑起來了。
有一回,李五照例去賒肉,立券後便躲在暗中觀察。只見那賣肉老者,手裡拿著他所立的那張字據,慢慢地踱到附近一個小山頂上,走進一座土地廟前,伸手把亂草撥開,掀起一塊大石板,將欠券塞入一個土坑內,順手就拿出一大把銀子,然後把亂草依舊恢復原狀蓋好,便躊躇滿志的下山而去。
李五急忙跑到土坑一看,喜得手舞足蹈!原來坑內所放,儘是一瓮一瓮的白銀,另外一瓮只剩半數,餘者就是他前後立給賣肉老人的字據。「這些銀子,是李五官所應得的。而今五官親身到此,小神就此拜別了。」李五的耳邊,忽然聽到空中有這些言語傳來,心中馬上明白,便不客氣的把銀子搬回家中。
那賣肉老者為啥會知曉箇中秘密呢?原來有一日,賣肉的偶從土地廟經過,忽聽得裡面土地公對土地婆說:「大石下那些銀子,李五官至今還不來拿,害我死守此地不得動彈,真是要命!」 他聽到之後便跑到大石下一找,果然亂草之下有幾個大瓮,可是裡面只藏著滿滿的清水。他明知這不是他應得的東西,但是貪心大熾,便利用李五所署的銀券,向石下去支取,果然次次瓮中會照券上所寫的銀額,照數現出,分毫不差。
從此以後,李五便成了十鄉八里、遠近知名的大富翁了。於是開店經商、廣建豪宅、畜奴養婢自不必說。他尤其是好養門下客,雖不及孟嘗君的食客三千,但是至少也有數百個人。
一日,來了一個異方的奇士,姓坑名金龍,據說具有能識別地下有無寶藏的大本事,也許是個深藏不露的高人吧。此回為了要試探李五的人品與道德,便暫時權充他座上的食客。李五閱人多矣,沒看走眼,對於坑金龍比任何上客都盡心,連坑金龍洗臉的面盆也是用金子打造的。可他每次把臉洗好,便把金面盆拋入荷塘中,天天如此,李五竟然毫無怨言。如此經過數月,坑金龍卻不聲不響的不辭而別了。
不久,李五因為得罪了一個鄰居的無賴,竟往府裡告他是個江洋大盜。理由是:先前李五只是個一文不名的窮光蛋、無業遊民,為何猛然間一夕致富、家財萬貫?況且家中還招納了許多食客,肯定來日羽毛豐滿之後打算謀反!
可憐禍起蕭牆,李五陡然間遭了這種橫禍,不但家產沒收充公,而且把他囚在木籠裡,派兵解往北京去究辦。當李五的囚車經過萬安橋的時候,正遇潮水高漲,連橋欄也沒入水中,弄得李五全身是水。不覺對差役嘆口氣說:「假設我李五能得生還,當把萬安橋重添三尺」。
此時恰巧有兩個開石鋪和賣麻索的從此經過,一聽著李五的言語,不覺同時冷笑一聲,便對李五說:「這恐未必吧!倘你生還後把它添造三尺,那麼所需的石料、大索,我們不取分文的情願負擔。」他們已知李五所犯的罪,是不可能生還的,所以才這樣的誇下海口。
李五一行走了好久,已入山東境界,忽見該處有許多的田園,都立有「李五之業」的石牌標示。心中不解,於是一路細細明查暗訪,才知道是坑金龍代他購置的。囚車到達京城之後,李五多方設法,冤情總不能大白。後來多虧坑金龍代他做成一種「金田螺」,以金製螺殼,然後計誘活螺的肉體,藏伏其中,進獻於皇后(另有傳說,說皇后是金龍的胞妹),蒙皇后代他在皇帝面前,百般美言與辯白,才得赦免,無罪歸家。
回家以後,他便把坑金龍丟入荷塘裡的金面盆悉數撈出;又把金龍四處代他購置的田園,略加整理,又成為數一數二的大富豪了。於是,大募工人,把萬安橋重添三尺,完成他當日在囚車內的誓願。只可憐那開石鋪和賣麻索的,因一時的多嘴,竟把兩家的資本,花得干乾淨淨。
萬安橋的地方,名曰:洛陽社;而該江亦名洛陽,故又名:洛陽橋。至於該橋建築的困難,只要翻開府志一看,前後修造,竟有數十次之多,就可見一斑了。
洛陽橋北,有蔡公祠,內奉蔡襄之神像。中殿兩旁,有蔡襄自書紀其當日筑橋之石碑二座,書法雄偉,真是鐵筆銀鉤。碑文抄錄如下:
「 萬安渡橋,始造於皇佑四年十二月辛未訖工,累石為基,址於淵釃水為四十七道,梁空以行,其長三千六百尺,廣丈有五尺,翼以扶欄,如其長之數,而兩之。糜金錢一千四百萬,求諸施者。渡實支,海去舟而徒易危而安,民莫不利。職其事者,盧錫王實、許忠、浮圖義波、宗善等十有五人。既成,太守莆陽蔡襄為之合樂,宴飲而落成之明年春,蒙召還京,道由是出,因紀所作,勒石岸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