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接在關押她的看守所門前
割腕後留下的傷痕
2001年4月7日,沙市區法院將李德接的父親瀋世福帶離拆遷現場,將李德接關押在看守所內,在家中沒有人的情況下,李德接和她父親的家被沙市法院違法強制拆遷,家中價值32萬元的財物被洗劫一空,多年來上訴無門,於2008年7月2日被迫到北京向全國人大上訪,在上訪時即被當地截訪警察用手銬銬住雙手、用繩索捆綁雙腳押回沙市。路上信訪局書面承諾負責將李德接家損失的32萬元賠償到位,附加條件是不得再上訪,雙方簽字達成協議。
不料,當警車行駛到沙市看守所旁邊時,信訪局的人突然從李德接的挎包裡搶走了雙方(胡家壽、申健等代表信訪局一方,李德接為另一方)簽名的承諾協議書及李德接的身份證揚長而去。隨後,沙市政法委副書記史振球又強行搜走李德接的手機,並派人全天侯對李德接嚴密看管。規定:李德接不准隨意走動,上廁所、洗澡不得關門,不准與家人聯繫,並前後三次轉移看管地點,每天只准坐在椅子上,從早上7:30分到晚上9:30。在2008年8月18日夜正式被關押在沙市看守所101女拘室。
看守所人員扣押了李德接隨身所帶的藥品、食品、毛巾、衛生紙等。當李德接向他們索要毛巾和衛生紙時,被史振球吼罵道:「你不要臉啦,還洗什麼臉?所有的東西都不給。」
無奈之下,李德接在大小便時只能脫下內褲來擦。她回想起自己2007年12月23日也是被截訪人員抓住,被他們用繩索將雙臂反剪捆在汽車上無法動彈,被唐姓警察打翻,仰面摔倒後,又被唐姓警察摁壓在地上,一雙手在李德接的身上、乳房上亂抓......而現在,自己的一切都在監控之下,沒有任何女人的隱私可言。上訪的路更是遙遙無期,李德接痛不欲生。
一個多月的暑天裡,李德接也沒有洗澡,當她向史振球要求洗頭洗澡時,被史振球按倒在地,用枕頭堵住嘴巴,呼吸困難。
2008年8月23日,李德接絕望地選擇了死亡。她用牢房內找到的一截鐵絲割開雙手腕,被送飯的看守發現後送到荊州第三醫院。一脫離生命危險就又被送回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裡,李德接沒有鞋子,一直光著腳。2008年9月28日被釋放,88天的關押沒有法律手續。
在被釋放的時候,李德接受到威協:如果再敢上訪,就判你三年勞教!
李德接隻身逃出沙市,目前沒有固定的棲居地,春節也不敢想一想回家和親人團聚的事,過著半流浪的生活。她淒苦但堅定地說:「我已經是死過一回的人了,我一定要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