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我市實行考試考核辦法擇優安置城鎮退役士兵
[日期:2009-02-26]
來源:郴州日報 作者:通訊員 李志堅
本報2月25日訊(通訊員 李志堅)為做好我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工作,日前,市政府下發《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入編考試考核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城鎮退役士兵按規定和計畫安置到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入編時,須經文化考試、綜合考核後擇優錄用。
《暫行辦法》明確參與考試考核的對象必須是郴州市城鎮戶籍入伍,持有湘非農《優待安置證》,其父親或母親在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且已辦理正規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
《暫行辦法》規定此次文化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政治、經濟、公共管理、歷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的內容),滿分為100分,文化考試成績佔總成績的40%。此次綜合考核以其檔案原始記錄為依據,根據安置對象的相關資料,按同項就高不就低、同類只加(扣)一次分的原則進行加分和扣分。《暫行辦法》列出了綜合考核加分、扣分的項目和標準。每人基本分為50分,經綜合考核後,分數最高不超過100分,最低為0分,綜合考核成績佔總成績的60%。
《暫行辦法》還明確,民政部門負責報名資格初審和綜合考核的評分;人事部門負責文化考試工作;市編辦負責總成績的統計。《暫行辦法》要求綜合考核成績、文化考試成績及總成績構成均應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
来源:轉貼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