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倒"與"推坐","推坐"乎?"按倒"乎?........."按倒"有強姦之嫌,"非禮"之意,不妥,大不妥........."請坐"與"推讓",皆有才子見淑女之雅,然"請坐"太過矯情矣,"推讓"卻與"夢幻雄風"情景忒不符也........."推坐"介乎"請坐"與"推讓"之間,最符合"夢幻雄風"這種骯髒地方嫖客妓女之間那種半推半就朦朧之態也。一個"推坐"就陷那烈女子與"夢幻雄風"這潭污泥濁水之中,讓她跳進黃河洗不清,萬劫不復。"推坐"是也,是也,妙不可言哉!........."爭執"與"爭吵"?"執"者,手也,有動手之嫌,不妥,大不妥;"吵"者,嘴也,"爭吵"是也,是也,.........天衣無縫......萬無一失,妙甚!............
搖頭晃腦,字斟句酌,咬文嚼字。舉世皆誤以為寒山古寺之詩仙騎驢乘鶴至,卻不知索命之衙役執鎖鏈來?寧不駭然!
"執"者,手也,無論是對方動手,抑或雙方動手,以當時情景,鄧貴大皆難逃罪責也。汝一條五大三粗漢子,與人家一個三七妙齡少女動手動腳,人家非"正當防衛"者何?"吵"幾句嘴就殺人,那女子非"精神病"者何?"執""吵"之間,一字之差,差之千里,脫罪責於貴大鄧,藏殺機於玉嬌女,歹毒之至!現在"萬事具備,只欠東風。"惟一剩下的事情,就是只等一個"精神病""鑑定結果",便可結案,大雪無痕,大功告成,花季玉嬌女抗暴,付出的代價是將在瘋人院度過一生--玉嬌女肯定是"精神病",必須是"精神病",--否則前功盡棄,功虧一簣.........。
只要"推坐""爭吵"寫入判決書,就是"證據",就辦成了鐵案。"按倒""爭執"這些詞必須焚屍滅跡,挫骨揚灰,一點蛛絲馬跡都不能留下,天衣無縫,滴水不漏。必須要讓那些愛"挑字眼"的律師老虎吃天,無處下爪。讓那些激憤的民眾,變成無事生非干擾司法公正的無知"刁民"。
方案既定,吸引誤導眾人注意力也罷,錦上添花也罷,縝密充實"細節"需要也罷,做成鐵案也罷,一些鋪墊功夫還是要做,千萬疏忽不得的:
花樣年華女子有點失眠,本不足奇怪,如何就忽生出"抑鬱症可能性較大"臆測來?"可能性較大"一夜忽變"精神病"?竟"被綁在床上一遍遍地無助的哭喊‘爸爸,他們打我!.........'撕人心肝!"縱華佗再世,扁鵲復出,亦必魂飛魄散,寧不駭然!
"特殊服務"忽成"異性洗浴服務"?怎奈一個"色"字洗不淨砸不爛!欲蓋彌彰,越洗越耀眼,捉襟見肘,蓋住屁股卻露出了屁眼?嘆古今之號稱能洗白天下煤球者,亦望洋興嘆,寧不駭然!
現場打鬥狼藉全然不見,"主動報案"忽變"投案自首"?"休息室"忽忽乾坤大挪移"異性水療包間"?狸貓換太子大仙重出山,亦望塵莫及,寧不駭然!
"三官"忽成"兩官"?恍若撒豆成兵?"四人"瞬變"六人"?縱擅拔毫為猴之孫大聖復出,必目瞪口呆,眼花繚亂,寧不駭然!
"三刀"忽變"四刀"?"修腳刀"變幻"水果刀"?若歐冶子再世,必頭暈目眩,自嘆弗如,寧不駭然!
"嫖娼"忽成"消費"?何其堂之皇然!令世間老鴇大跌眼鏡,自慚形穢,嗚呼白活一世,寧不駭然!從此天下窯子妓院將"正名"曰"消費股份公司",再不用什麼"髮廊"、"足浴"半遮半掩。
有人說:"法治這玩意兒無非就是個四處漏風的屁股帘子。"這實在是忒小看了"法治這玩意兒"了。號稱"先進法治文明"者,在"中立、冷靜、理性"虛偽旗旛掩護下,玩弄的是"專業"、"細節",戕害的是民意、正義、良知,不過是高俅陷害林沖千年舊制翻版!酷吏來俊臣的老調重彈!斧鑿、增添、裁剪、逼供、誘供、羅織、構陷!當年酷吏來俊臣曰:"酷刑之下,要什麼口供沒有?"死罪翻作活罪,活罪翻作死罪,重罪變輕罪,輕罪變重罪,無罪變有罪,有罪變無罪.........刀筆吏翻雲覆雨殺人不見血,黑漆漆巴東小衙門一手可遮天,"法治這玩意兒"的命脈--"證據"--原來是如此這般!!貪官逍遙法外死變緩,世間多少竇娥冤,武松"盜竊案"引發"血濺鴛鴦樓",林沖雪夜上樑山,........."弱女不堪欺辱刃向淫官"千古義事美談,忽變成一樁"逞凶殺人血案"?寧不駭然!
"我不贊成你的觀點,但我堅決捍衛你說話的權力,這是民主的基石。"--以下現象為"蠅精"30年鼓噪的這塊"民主基石"的虛偽性,做了最精確的腳註:"以下所引新聞的每一個字都引自公開媒體的報導,而且所有漢字皆非本人發明,謝絕因任何誤會導致的跨省拘捕之要求"--若焚書坑儒之暴虐桀紂秦皇至,文字獄之鼻祖蕭肄[xi]顯,亦自慚形穢,寧不駭然!
後記:
佛曰:天下都是因果,說白了,黃德智鄧貴大就是想嫖鄧玉嬌,人家小姑娘不干,就霸王硬上弓耍流氓。什麼叫"涉嫌故意殺人"啊?鄧玉嬌跑到巴東政府辦公室去殺鄧貴大嗎?人家孩子在上班哪,鄧貴大黃德智一夥來幹什麼[xii]?一開始人家孩子離開房間,你不尾隨到休息室糾纏,那什麼事情也不會發生。第二次她又要離開房間,如果你鄧貴大黃德智一夥禽獸不撲上去按住她,也就沒有任何人被殺。可憐的孩子極力在擺脫兩個瘟貨糾纏啊!情急中順手用修腳刀亂捅幾下,鄧貴大真是死催的,"天做孽,猶可恕,人作孽,不可活!"--案情事理如此簡單明白,鄧玉嬌根本不需要什麼律師辯護,也無需走什麼法律程序,這一切本來都多餘。一群大官小官,為欲置逆其淫威一小女子之死地,居然挖空心思搞出這麼多鬼神駭然的花子出來?想當年高衙內欲嫖林沖妻子,林沖不干,高衙內要死要活。於是高俅就搞出"林沖手執利刃私闖白虎堂"花子來,結果逼迫得林沖雪夜上樑山,水泊英雄大起義,.........自古妖孽,異世同心,雖花樣翻新亂花欲墜迷人眼,卻狗改不了吃屎,手法如出一轍。害人害己,陷君不義,陷黨不仁,禍國殃民。
吾震驚小小巴東官衙,數十年竟豢養出如此精通歷朝律法肆無忌憚之歹毒刀筆酷吏?惜乎其精於術而昧於道,天良泯滅,全然不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算不如天算!"機關算盡太聰明,反送了卿卿小命!"悲乎!
缺乏基本政治智慧愚蠢而自作聰明,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的巴東官僚,以自己的愚蠢終於使得事件完全超越了法律範疇--"蠅精"多年移植西方惡法加粗製濫造、完全違背共產黨作為無產階級先鋒隊的宗旨、其違憲性、毀滅中華民族道德倫理文化的不義性暴露無遺。法律可以廢除或修改,而正義與邪惡的較量沒有妥協的餘地!老子曰:"大道廢,必有仁義。"邪惡狂,聖女出,無論邪惡是否能得逞一時?鄧玉嬌的命運如何?但作為代表社會正義良知力量向不義惡法體系宣戰之聖女,將與岳飛、文天祥、與歷史上所有救亡圖存之際與邪惡勢力殊死抗爭的英雄一起,廣為流傳,經久不衰,永載史冊,為五千年中華民族英雄歷史增輝,正是因為有了他們(她們),中華民族才沒有滅絕而生生不息,這一點已無懸念!
當一個民族的正義良知大旗,需要一個弱女子來肩扛的時候,那就是淪喪已經觸底了!巴東官僚若迷途知返,立即釋放聖女,並整肅淫官污吏,亡羊補牢尚未為晚。如果一意孤行,繼續耍小聰明負隅頑抗,其失敗是必然的!其前程是很不妙的!並將成為鄧貴大黃德智一夥流氓的殉葬品、被永久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遺臭萬年。時間將證明一切。
重要的技術問題,事發11天以後,警方並未提取"殘留在乳罩、內褲上的指紋或其他物證。"如果不及時去封存,這些證據就會消失掉。
論鄧大貴的死
公元2009年5月10日,歷史將永遠銘記這一天。
據媒體報導,在這一天,中國湖北省名不見經傳的巴東縣裡一個21歲的小女子鄧玉嬌,面對企圖對她施暴的腐敗官員,奮起抗爭,在三個彪形大漢的多次按倒、毆打下,在自己的身體、生命受到嚴重傷害和死亡威脅的時候,拚死反抗,勇敢自衛,用隨身攜帶的勞動工具--修腳刀,分別刺死、刺傷了兩名歹徒。
鄧玉嬌這一驚天地、泣鬼神的貞烈壯舉,通過各種媒體很快傳遍了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中國大地,從大河上下,到長城內外,中華大地一片聲援、支持和讚揚聲。
鄧玉嬌無奈而又勇敢的這一刀,刺中了歹徒的要害,也刺中了當今中國社會的要害。這一偶然的舉動,同古今中外歷史中許多偶然事件改變歷史一樣,將影響中國歷史的進程,也或創造和改變中國的歷史。
鄧玉嬌的一刀,很不簡單,它是向中國二三十年來的痼疾沉痾開刀。打響了人民大眾向我們黨內、政府裡和社會上的腐敗墮落等歪風邪氣鬥爭的第一槍。
鄧玉嬌的這一刀,是向我們社會中的官僚主義者階層的腐敗現象開刀!長期以來,以各種手段攫取我們黨和國家一部分權力的大小腐敗分子,打著共產黨的旗號,幹著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勾當。他們政治上腐敗,背離了黨的基本綱領和最終目的,不相信共產主義和社會主義,極力崇拜資本主義;他們經濟上腐敗,幾千萬、幾個億、幾十億的貪污受賄,把人民的財富據為己有;他們生活作風上更加腐化墮落,不僅抱擁三妻四妾,還有的和十幾個、幾十個女性保持不正當的男女關係。還有的搞權色交易,還有的接受下級或利益有關單位的"性賄賂"、"性招待"。媒體上頻頻曝光的"局長買處"、"公務員強姦幼女"的案件,說明瞭這些腐敗分子已經腐化、猖狂到了何等地步!鄧玉嬌的這一刀會使這些腐敗分子膽顫心驚,望而卻步,起到了那些不疼不痒的處分起不到的震懾作用,為我們黨和政府的反腐敗事業做出不可磨滅的貢獻。
鄧玉嬌的這一刀,是向我們社會中腐朽糜爛的現象開刀!新中國成立之初,在毛主席的領導下,蕩滌了舊中國留下的污泥濁水,徹底掃除了吸毒、賣淫等社會醜惡現象,社會主義的新風尚得到光大發揚。然而這些年來,泥沙俱下,沉渣泛起,曾經一度絕跡的賭博、販毒、賣淫、嫖娼和黑惡勢力等醜惡社會現象捲土重來。一些髮廊、洗浴中心藏污納垢,暗娼猖獗,而往往這些地方都是受到當地一些腐敗分子的保護,他們互相勾結,狼狽為奸,在敗壞社會風氣的同時,非法享受著高額利潤。鄧玉嬌的這一刀,督促著我們的政府充分認識黃賭毒無處不在的危險性和危害性,不出重拳是無法清除這些社會毒瘤的,如果這些醜惡現象不消滅,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諧社會就是一句空話。試問:如果我們社會中到處瀰漫著聲色犬馬、風花雪月的香風毒霧,那我們這個民族還有希望嗎?!南朝陳後主的文恬武嬉就是前車之鑒!
鄧玉嬌的這一刀,是向我們社會中麻木不仁的病態心理開刀!不知從何時開始,在我們這個愛憎分明、除惡揚善的國度裡,一些人變得麻木不仁。事不關己,置之不理。同壞人壞事做鬥爭成了"傻子",見義勇為成了難得一見的奢侈品。好人不香,壞人不臭。見怪不覺怪,見壞不知壞。吃喝嫖賭抽,坑矇拐騙偷,隨處可見。小偷盜竊,有人竟視而不見,見而不管;當眾侮辱婦女、公開打砸搶殺,竟被一些人當成"活電影"而圍觀。這些人的麻木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鄧玉嬌的一刀驚醒了中國人:忍讓不能除惡,苟且不能偷生。面對暴徒,唯有英勇抗爭才能保護自己、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學習鄧玉嬌,人們的良心就會重新發現,人類的正義將會得到大力伸張,社會的風氣將會大大改觀。
鄧玉嬌的這一刀,是向金錢至上、拜金主義的腐朽觀念開刀!鄧貴大之流以為只要有金錢,就可以為所欲為,就可以買到任何東西,包括女人的身體和貞操。然而在鄧玉嬌看來,只有自己勞動掙來的錢財才是乾淨的、正當的,決不會為那些骯髒的鈔票而出賣自己的任何東西。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裏,多少人鑽進錢眼裡,把錢作為命根子,撈錢不擇手段,掙錢不顧尊嚴。相比之下,鄧玉嬌是何等的聖潔,何等的偉大!鄧玉嬌的一刀告訴人們,比金錢更寶貴的東西是做人的尊嚴,是女人的貞操,是錚錚傲骨!金錢再多,沒有傲骨,沒有尊嚴,能守住我們的國家不受侵犯嗎?能保護我們的妻子女兒不受人侮辱嗎?古今中外的歷史已經告訴我們,是不可能的!
鄧玉嬌事件的如何處理,將對我國政治生活產生重大的衝擊波,會對我們現行的制度、觀念、心靈進行一次理性和實踐的洗禮。
它對我們各級黨和政府是否真正落實"執政為民"理念的實際檢驗。鄧玉嬌在性別中是女性,在社會中是農民工,從事的工作是被人看不起的修腳工,她是我們社會中再弱勢不過的弱勢群體中的一員。她同壞人作鬥爭,是替天行道,為民除害。試想一下,如果沒有這一刀,即使鄧玉嬌僥倖躲過鄧貴大們的侮辱,其他女子也照樣會遭到這批流氓們的蹂躪。所以說,鄧玉嬌應該受到英雄般的褒獎,應該是全國人民學習的榜樣。我們各級的黨和政府站在什麼立場上來對待和處理這個事件,就是檢驗我們是否真正實踐"執政為民"、"保護弱勢群體"的試金石。
它是對我們司法是否公平的嚴正拷問。鄧玉嬌是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脅時不得已進行的反抗,是奮力抗暴的英勇行為,他沒有殺人的主觀故意,決不是所謂的故意殺人。我們的司法機關應該分清事實,秉公執法,決不能黑白不分,皂白不辨,或者為掩蓋什麼而製造新的冤案。受理的司法機關交出的答卷,是否合格,是否公平,人民拭目以待。
它是中國婦女爭取第二次解放的里程碑。30年前,中國婦女同男人一樣,當家做了主人,獲得了徹底的解放。然而在今天,一部分婦女姐妹又重新淪為性奴隸。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始終處於劣勢地位,一些所謂的"潛規則"使她們受盡了現代"南霸天"和"北霸天"的欺負和蹂躪。要想不下崗,接受廠長的"潛規則";要想提幹部,接受上級的"潛規則"。要想當演員,接受導演的"潛規則";甚至求人辦事都要接受"潛規則"。有多少好姑娘不願意失去自己的自尊和貞操,選擇了無聲的抗爭,有的跳樓,有的自殺。
如果說60多年前吳瓊花的槍聲是中國婦女第一次解放信號的話。那麼,今天鄧玉嬌刺向暴徒的一刀就是中國婦女爭取第二次解放的里程碑。中國婦女姐妹們已經看到,"誰敢挺身抗暴,唯有玉嬌烈女"。鄧玉嬌隻身戰三鬼,殺掉一個,刺傷一個,嚇傻一個,這是何等的英雄氣概!充分說明歹徒們在行凶的時候,是色厲內荏的,是心虛膽顫的。只要敢於鬥爭,就一定會贏得勝利。這將鼓舞我們的姐妹們在遭遇到欺負的時候,再也不會忍氣吞聲,再也不會用自殺來抗爭,該出手時就出手,拿起各種武器來保衛自己。他們不再是任人凌辱的工具,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他們是有尊嚴的人。
鄧玉嬌是一個平凡的人,然而它卻做了一件不平凡的事。她不愧是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培養的青年。她活的偉大,干的漂亮。全國人民應該支持她,聲援她,學習她。如果大家要能夠像他那樣,我們的黨風就會廉潔,我們的社會風氣就會清明,我們的人民就會振奮,我們的國家就大有希望。所以,我們禁不住歡呼:刺得好,鄧玉嬌!
據報導,鄧玉嬌現在以"涉嫌故意殺人"的罪名遭刑拘,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我們強烈呼籲:中紀委、最高檢、高法、公安部和中國婦聯立即介入鄧玉嬌事件,尊重事實,伸張正義,還英雄以清白。並總結事跡,宣傳全國,掀起一場除惡揚善、懲治腐敗、鏟除社會醜惡現象的群眾運動。
我們嚴正警告:那些企圖以各種手段掩蓋事件真相、打擊迫害鄧玉嬌的人們,請你們懸崖勒馬,護法律之公正,還社會以公道。否則,歷史會記住事件的真相,人民會清算那些違法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