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8-21 21:32:42作者:
王靜瑩與陳威陶的離婚官司未解,但最近傳她有經濟危機,要賣名牌包來養小孩。但昨天她否認賣包養小孩一事,但不否認經濟困頓,快付不出每個月約5萬元的房貸。她說:"若付不出來,房子就快要被法拍。"
王靜瑩19歲出道,當年聲勢不輸現在的林志玲。但她在2004年10月選擇下嫁南港輪胎董事陳威陶,淡出演藝圈,怎料隔年7月鬧出家暴,後來她原諒他,但去年又傳婚變,這次她鐵了心,堅持打離婚官司,結束婚姻。
王靜瑩拍完《光陰的故事》,僅有零星通告。最近傳她要賣名牌包掙錢養子,不過她昨否認:"賣名牌包是為參加永達基金會義賣,幫助災民。"但話鋒一轉,她坦承經濟狀況不好,說:"我的錢都借給他(指陳威陶),手邊也沒積蓄。"
她原打算賣掉忠孝東路的房子紓困,但因陳威陶與陳母還住在那裡,不便賣屋,"房子在我名下,之前房貸他有付,但目前房貸是由我支付,有跟銀行協商寬限,但每個月仍要支付幾萬元,如果再付不出,就會被法拍。"
好強的她哽咽到:"我快撐不下去了!(小孩的學費)之前都是他付的,如果他不付,我就是借錢,也會借來給孩子讀書。"為了小孩,她目前正積極找經紀公司想法子賺錢。
陳威陶則否認王靜瑩說法,他說:"房貸是誰付的,銀行都有往來證據,我不想多談,而小孩每個月1萬2000元(約600新元)的學費,都是我在付。"他還溫情喊話:"如果她經濟出現問題,則盼望她回家,不要在外漂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