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26日核准Gorgon液化石油天然氣(LNG)田開採案的環評,移除澳洲歷來最大資源開發案的障礙,未來將提供中國與印度數百億美元的液化石油天然氣(LNG)。
澳洲環境部長蓋瑞特表示,西澳外海巴洛島(Barrow)上的Gorgon開發案,已通過高規格的審查。他很清楚此案的經濟規模,並已決定此開發案不會對環境和生物造成負面衝擊。但他仍提出28條但書,要求業者配合,希望減輕外界的疑慮。
Gorgon是由雪弗龍(Chevron)、殼牌(Shell)和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合資的開發案,其中雪弗龍持股50%,是最大合夥人。雪弗龍未提供此案的成本,澳洲官員則預估大約為500億澳元。
雪弗龍表示,只要再取得澳洲能源部的生產執照和西澳州政府的開發核准,未來幾個月就能做出最後的投資決定。
該公司澳洲總經理柯奇沃辛斯基表示,Gorgon蘊含逾40兆立方呎的天然氣,預估有至少40年的經濟壽命,最顛峰時期可創造約1萬個工作機會。
澳洲當局放行Gorgon案也在各界預料中,畢竟此案必能對澳洲經濟帶來長遠的效益,且有助強化和中國的關係。澳洲是全球第七大LNG出口國;光是去年,和中國的貿易往來就達580億美元。
Gorgon未來的產量,多已賣給亞洲客戶。例如上週埃克森美孚才和中國簽約,同意未來20年將供應中石油公司225萬噸、價值410億美元的天然氣,創澳洲史上最大資源交易案。印度Petronet公司也簽下210億美元的採購合約。
中印兩國對資源的強大需求,已支撐澳洲礦業和能源業經歷一段高成長期。
墨爾本瑞士銀行(UBS)能源分析師萊姆謝表示,Gorgon案通過,反映出天然氣的長期需求非常強勁。
鑒於減碳已是大勢所趨,天然氣的需求可望愈來愈大,因為核能發電成本太高,而煤炭又太髒。
不過,西澳海岸上週發生油井漏油事件,環保人士不免憂心忡忡,認為Gorgon開發案勢必也會重蹈覆轍,傷害澳洲沿岸珍貴的資源。
西澳政府2007年時曾拒絕澳洲環境保護署(EPA)的建議,認為工業不該設置在巴洛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