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8-28 03:55:00作者:
山西省晉城市東呂匠的政績工程——歷時9年的施工,期間三建兩拆.第三次建成後閑置五年,花費近700萬元
38座76套花費集體資金近700萬元,建成後閑置了整整5年,今天......
如今為了新的政績村兩委會未經任何法定程序作出重大決策——拆!
反正又不是村幹部自己家裡的錢修建的
村裡的幹部就是高幹、就是代表群眾利益、就是比群眾更能維護群眾利益,不信——你看,沒有拆遷手續就敢拆,誰敢管......
讓下一代記住父輩的恥辱,父輩是弱勢群體,不敢在強大的東呂匠居委會跟前吭氣,所以保不住自己的家園。
天理難容!法理難容!
難道地球人的道德和法律約束不住東呂匠兩委會的舉動?
東呂匠的村幹部沒有一個是經法定程序產生的,竟敢有如此違法之舉,恐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