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發改委9月1日晚宣布,從9月2日零時起汽、柴油價格每噸上調300元,漲幅約4-5%。這也是今年5月份中國實行新的成品油定價管理辦法後第四次調整成品油價格。
與前幾次不同的是,這次調價比市場預期要晚了大約一週左右。此前曾有傳聞稱中石油和中石化抱怨現行成品油定價方法"過於透明",反對按部就班地調價。他們認為這會導致市場投機成風。儘管中石化對此說法矢口否認,但發改委最終推遲上調成品油價,讓市場擔心未來定價機制可能趨向"模糊化"。
這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在目前中石油和中石化唱主角的壟斷市場上,完全市場定價會形成壟斷價格,所以才需要政府定價以限制壟斷企業的超額利潤。這在客觀上要求政府必須保持定價機制的公開透明,否則政府難逃與壟斷企業"沆瀣一氣"的嫌疑。
儘管定價機制的透明會帶來一定程度的投機行為,但為了突顯政府的公信力,成品油定價必須越來越透明而不應繼續"躲貓貓",這是一個"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選擇。更何況,目前的成品油定價機制還不夠透明。
其實,壟斷油企怪罪是成品油定價機制太透明,造成了批發商和零售商的囤貨投機行為,不利於油品市場的穩定,這其實是誇大事實。在成品油批發和零售環節,目前佔主導地位的還是壟斷油企,其銷售量大約佔到70%左右。他們既有信息優勢又有足夠的儲存能力,如果說有囤貨投機行為的話,也是他們佔主導地位。
況且,囤貨投機也並非毫無風險。改革後政府只確定最高價格,囤油能否賺錢比改革前要更多地受到市場供求的影響,這增加了投機風險。比如,6月份兩次上調成品油價後,由於需求不足,國內不少城市的加油站甚至以低於調價前的零售價促銷。
發改委需要認識到的是,目前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不是太透明,而是"太模糊"。雖然《石油價格管理辦法》中規定"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但這裡面賦予了發改委很大的"自由裁量權"。比如,辦法中的"依據國際市場原油變動"沒有明確指出到底是哪些市場的原油價格,而且不同市場的權重也不清楚。另外,根據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來調整,也沒有說明從哪天開始計算。
雖然市場猜測是根據布倫特、迪拜和辛塔三地的國際原油期貨價格作為參考,並從上次調價日開始計算,但從歷次調價的幅度來看,發改委調價的幅度都與市場預期的幅度有所偏差。比如,根據易貿資訊的測算,截至8月31日,國際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的移動平均價漲幅達11.81%,但發改委只上調了4-5%。
其實,最大的不透明和不確定性還是來自於"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中的"可"字。發改委曾表示,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只是調整成品油價格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同時要考慮企業生產成本、國內市場供求關係和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
有意思的是,8月底發改委沒有按市場預期上調油價,卻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努力穩定重要商品價格,"為建國六十週年慶典營造和諧穩定的價格環境"。這似乎是向市場傳遞了國慶前將不會如期調整油價的信息。9月2日發改委卻"自打耳光"調價,這固然能打擊一部分囤貨投機者,卻因小失大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不透明才是滋生投機的土壤,模糊的定價機制只會加劇市場的不穩定。比如,改革之前中國的成品油價格機制就很不透明,經常比國際油價變動滯後一個月甚至幾個月。在2006-2008年國際油價瘋漲時期,中國每年只調整兩次油價。這導致了更加嚴重的投機行為,當時壟斷油企就通過囤油行為在各地製造 "油荒"來"脅迫"發改委調價。
目前更加市場化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壟斷油企的成品油定價主導權,這是定價機制的進步,發改委不應走回頭路。至於政府調價的時滯帶來的部分投機行為,可以通過縮短調價的週期來解決,如果將現行的調整週期縮短到半個月甚至一個星期,就會大大增加投機操作的難度。
本文作者崔宇是《華爾街日報》中文網專欄撰稿人。文中所述僅代表他的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