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怨情仇是人生中難以逃脫的糾葛,若人人相愛,則天下其樂融融,但結仇結怨的情形卻並非少見,如何處理已發生的「怨」呢?從我國古代典籍中概括,主要有三種:「以怨報怨」、「以德報怨」和「以直報怨」。
何以報怨?古籍所載主要三種:即以怨報怨、以德報怨和以直報怨。「以怨報怨」不可取,而對「以德報怨」和「以直報怨」的理解、解釋、取捨,有同有異。本文試作初步分析。
恩怨情仇是人生中難以逃脫的糾葛,若人人相愛,則天下其樂融融,但結仇結怨的情形卻並非少見,如何處理已發生的「怨」呢?從我國古代典籍中概括,主要有三種:「以怨報怨」、「以德報怨」和「以直報怨」。
以怨報怨
《禮記‧表記》:「以德報德,則民有所勸。以怨報怨,則民有所懲。」《說文》說:「怨,恚也」,「恚,恨也」。
「以怨報怨」就是以怨恨來回報怨恨,亦即世俗所謂「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但是人們都知道,冤冤相報何時了?仇怨並不會因報復而減少,反而越積越深,害己害人,後患無窮。雖然《禮記》認為「以怨報怨,則民有所懲」,但古人大多仍取否定態度。
以德報怨
「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大小多少,報怨以德。」這句話見於老子《道德經》第六十三章,故很多人認為是老子提出的,理解為老子或道家的主張。現代有學者經研究證明《道德經》中存在錯簡,此說並非老子原意。
「以德報怨」也見於儒家經典。《論語‧憲問》:「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德」,恩惠的意思。「以德報怨」的原義即是以恩惠回報怨恨。孔子反問:「何以報德?」實質上是對「以德報怨」的否定。《論語註疏》:「此章論酬恩報怨之法也。『或曰:以德報怨,何如』者, 或人之意,欲人犯而不校,故問。孔子曰:『以恩德報仇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者,孔子答言,若報怨既用德,若受人恩惠之德,不知何以報之也,『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者,既不許或人以德報怨,故陳其正法,言當以直道報仇怨,以恩德報德也。」
自此以後,古代學者大多同意孔子的見解,不贊成「以德報怨」。如《論語集注》:「或人所稱今見老子書。德,謂恩惠也。言於其所怨既以德報之矣,則人之有德於我者又將何以報之乎?於其所怨者,愛憎取捨,一以至公而無私,所謂直也。於其所德者,則必以德報之,不可忘也。」
「或人之言可謂厚矣,然以聖人之言觀之,則見其出於有意之私,而怨德之報皆不得其平也,必如夫子之言,然後二者之報各得其所。然怨有不讎,而德無不報,則又未嘗不厚也。二章之言,明白簡約,而其指意曲折反覆,如造化之簡易易知而微妙無窮,學者所宜詳玩也。」(朱熹:《論語集注》)
根據上文可見,傳統儒家學者是反對「以德報怨」的,其原因概括如下:
第一,認為這種做法不「誠」。缺乏原則性,具有目的性,並非發自內心。「寬身之仁」,鄭玄註:「寬猶愛也,愛身以息怒,非禮之正也。」孔穎達:「寬身之仁者,若以直抱怨,是禮之常也。今以德報怨,但是寬愛己身之民。欲苟息禍患,非禮之正也。」都認為「以德報怨」缺乏原則性,是一種濫施感情的行為。為了苟息怨禍的「德」具有極強的工具性,不可謂真正之「德」;也不符合孔子所提倡的「仁」的原則,「惡不仁者,其為仁矣」。
第二,認為是「取怨之道」,對社會形成不良影響。對待怨恨、仇怨時應以率直、坦誠、理性的精神予以回報,或以這樣的精神要求自己。皇侃說:「所以不『以德報怨』者,若行怨而德報者,則天下皆行怨以要德報之,如此者,是取怨之道也。」他認為「以德報怨」是種對社會的不良導向,表示反對。
第三,認為「以德報怨」的背後實質上是私慾在作祟,朱熹曾舉例說:「如呂晦叔為賈昌朝無禮,捕其家人坐獄。後呂為相,適值朝廷治賈事,呂乃乞寬賈之罪,『恐渠以為臣與有私怨』。後賈竟以此得減其罪。此『以德報怨』也。」朱熹明確的說,「以德報怨,亦是私」。
第四,認為「以德報怨」陳義過高,事實上難以實行。朱熹的弟子亞夫問學於朱熹,問到《論語》中「以德報怨」之處,朱熹的回答是:「『以德報怨』,不是不好,但上面更無一件可以報德。譬如人以千金與我,我以千金酬之,便是當然。或有人盜我千金,而吾亦以千金與之,卻是何理?視與千金更無輕重,斷然是行不得也!」
由此可見,古代學者對「何以報怨」的問題多承襲孔子的觀點,對「以德報怨」是持反對意見的。
「直躬」的故事也見於《韓非子》。《韓非子‧五蠹》載:「楚之有直躬,其父竊羊而謁之吏。令尹曰:『殺之』,以為直於君而曲於父,報而罪之。以是觀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這就是說,「孝」並非要一意曲從..
以直報怨
《論語‧憲問》中我們看到,孔子不僅反對「以德報怨」,而且還明確提出「以直報怨」的觀點。所謂「直」,《說文》:「直,正見也。從∟,從十,從目。」「正見」,就是正視、直視。孔子還曾說:「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這樣看來「以直報怨」作為一種處世態度,其基礎在於儒家的「直道」。
然而,這種「直道」的內涵,卻並非如此簡單。《論語‧公冶長》載:「子曰:『孰謂微生高直?或乞酰焉,乞諸鄰而與之。』」有人向微生高乞醋,他沒有,卻並不直說自己沒有,轉而乞諸其鄰而與之。有人認為微生高為人「直」,孔子不以為然,為何?是即是,非即非,有便有,無便無,這才稱得上「直」。這種「直」,作為一種人格標準,應該是以「實誠」為特徵的。
孔子「直道」的這種「實誠」特徵,在另一則材料中表現得更為清楚。《論語‧子路》載:「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立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看來,孔子是不贊成直躬的行為的。
他主張「父為子隱,子為父隱」,這似乎有害「直道」,但清人程瑤田卻給了很好的解釋。他說:「皆言以私行其公,是天理人情之至。自然之施為、等級、界限,無意、必、固、我於其中者也。如其不私,則所謂公者,必不出於其心之誠然也。」這就是說,「出於其心之誠」,甚至不掩飾私心,也屬於「直道」的表現。這種直,當然與「實誠」有聯繫,它以率直為其特徵。
「直躬」的故事也見於《韓非子》。《韓非子‧五蠹》載:「楚之有直躬,其父竊羊而謁之吏。令尹曰:『殺之』,以為直於君而曲於父,報而罪之。以是觀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這就是說,「孝」並非要一意曲從、是非不分,而是要明白何為大義,以「信」為前提,在父母未為不善時,力諫;父母已為不善時,勇於自己承擔。父親做了壞事甚至犯了法,兒子出於「直」要指證父親,但兒子要遵守孝道,出於「孝」要替父親承擔責任。這是法家對「直」的人格要求。
這樣,我們大致可以知道,孔子的「直道」是以實誠率直為特徵,而法家的直道是以信義公正為特徵。孔子的「以直報怨」是指率性而為,以不違背自己的本意為原則。但孔子的觀點,卻被後代許多經學家所誤解,何晏《論語集解》引馬融言曰:「言人之所以生於世而自終者,以其正直也。」又引包咸言曰:「誣枉正直之道而亦生,是幸而免。」人以正直立身,所以對待情感也應當以正直的態度處置,這馬融、包咸、何晏等所理解的「直」。
朱熹《四書集注》也說:「直道,無私曲也。」「以此民,即三代之時所以善其善、惡其惡而無所私曲之民。」那就是說,一方面要「善其善」,另一方面則要「惡其惡」。對待仇怨,要「惡其惡」,要用不偏不倚、正直無私的態度去響應。朱熹《論語或問》還說:「或問:『以德報怨,亦可謂忠且厚矣。而夫子不之許何哉?』曰:『德有大小,皆所當報,而怨則有公私曲直之不同,故聖人之教,使人以直報怨,以德報德,以直雲者,不以私害公,不以曲勝直。
當報則報,不當則止,是則雖曰報怨,而豈害其為公平忠厚哉?然而聖人終不使人忘怨,而沒其報復之名者,亦以見夫君父之仇,有不得不報者,而伸乎忠臣孝子之心耳。』」朱熹對「以直報怨」理解與解釋,體現出明辨是非、大公無私的公平、公正的原則。這種解釋,與孔子的初始意義相去甚遠,而與法家的觀點若合符節。
同樣,佛家就此所作的解釋,也有微妙的變化,「以直報怨」變成了「以直忘怨」。明代智旭大師說:「達得怨親平等,方是『直』。若見有怨,而強欲以德報之,正是人我是非未化處。『怨』宜忘,故報之以『直』,謂不見有『怨』也;『德』不可忘,故報之以『德』,謂知恩報恩也。」他所理解的「以直報怨」重在怨親平等,直心而忘怨,泯滅恩仇,它包含了「坐忘」的禪理禪意,體現了「平等」的觀念。
總之,古人對「以怨報怨」多取否定態度,而對「以德報怨」、「以直報怨」理解、解釋、取捨,有同有異。這些現象,固然反映出文獻理解的正誤,但同時也反映中國傳統文化的彈性與普適性。瞭解這些,不僅對我們理解和解釋歷史文化有幫助,同時也對今人處事、處世,具有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