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 對外開放30年:中國外資神話的幻滅 (上)

作者:何清漣 發表:2009-09-13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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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引進外資30年略述

二、中國真是外商投資的"福地"?

三、腐敗:外商遭逢的制度環境之困

四、中國正在改變世界
結語
【註釋】

從鄧小平1979年提出讓中國過剩勞動力與國際過剩資本相結合的"引進外資"政策,到2008年外商大舉撤資,中國吸引外資正好經歷了一個駝峰型變化,其中 2007年是駝峰的最高點。這一年,中國已連續16年成為世界上吸收外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累計實際使用外資達7,630億美元,世界500強中有480 余家到中國投資,不少國際金融巨頭還成為注資中國銀行業的"戰略夥伴"。不少外商為了落戶中國,被迫向負責外商投資審批的各部官員行賄,如商務部官員郭京毅、鄧湛、杜寶忠及國家工商總局官員劉偉等均因向外商大肆索賄而聚斂大筆財富。[1]面對這一"成績單",中國政府認為本國成了世界各國資本嚮往的投資寶域。

始於2008年的外商撤資,是外商繼2000年與2005年兩輪產業資本大撤資之後的第三輪。這次撤資潮中,既有產業資本,也有金融資本;既有獲利後全身而退的國際金融巨頭,如瑞銀(Union Bank of Switzerland,簡稱UBS)、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與蘇格蘭皇家銀行(Royal Bank of Scotland Group Plc, RBS)等,也有大量因破產而黯然離開中國的外商。中國政府向來只公布外商投資數字,卻從不公布外商撤資數額。從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公布的2008年國際收支平衡表來看,2008年資本金融項目順差比2007年下降74.2%,首次突破1千億美元。這表明2008年在華外資採取了大規模撤資行動。[2]2009年,外資撤退還在繼續。中國海關總署4月份發布的報告指出,從2008年的加工貿易進出口數據來看,中國今年有外資大規模撤資的風險。[3] 2008年外商撤資潮帶來的直接後果是嚴重依賴出口的中國經濟失去了經濟增長的一大動力。"外資"這隻"金鳳凰"是否還眷戀中國這隻"巢",已成為中國政府最擔心的問題之一。

多年來龐大的外資進入中國,其作用除了促進中國經濟發展、推動中國經濟市場化之外,還承載了世界的另一期望:通過經濟市場化,推進中國政治的民主化,促使中國盡快與國際接軌。這種接軌除了市場規則接軌之外,還包括文化及價值觀念的接軌。如今30年過去,外資做為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經濟之功世所皆知,但它所負載(一些跨國公司也曾慨然承諾)的政治使命--推動中國民主化到底完成了多少?

一、中國引進外資30年略述

中國連續20多年的經濟高速增長,依賴所謂"三駕馬車"拉動。這"三駕馬車"分別是投資、出口與消費。而投資當中,中國本身的投資以基礎設施為主,外商投資則對中國經濟發展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從短期經濟效益來看,這種投資是一種"雙贏":90年代的中國為"資金飢渴"所苦,也缺乏技術、產品開發能力和國際市場,外商投入中國的巨大資金和大量技術有如輸血;對於外商來說,利用中國的廉價勞動力降低生產成本並開發中國市場,成了企業謀求生存發展的捷徑。於是,繼60和70年代義大利、東亞四小龍相繼成為勞動密集型加工業發展的"福地"之後,中國成了新的"成本窪地"和"世界工廠"。中國政府對外商的低稅收優惠政策、近於零成本的污染寬容政策以及"血汗工資制",使得中國在外資眼中成了一個巨大的"掘金場"。

中國引進外資,從投資主體與政策導向來看,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的綠地投資。

這段時期進入中國的外資以港台資本與日資為主(80年代香港資本幾乎佔中國外資總額的70%左右),廣東是港資聚集之地,台商以福建為投資鵠的。這些外資主要是利用中國廉價勞動力與廉價土地的"綠地投資"。"中國製造"在國際市場上的主打產品,如紡織品、鞋類、玩具製造的生產主體是港台資本外加少量韓資。中國那些透支勞工生命福利與生態環境的"血汗工廠",亦以港臺韓等資本為主體。

第二階段:從90年代中期至2006年以歐美產業資本為主的投資潮。

這段時期,美歐大資本相繼搶灘中國,投資重心由廣東沿海轉移至美歐資本看好的上海等地。

在這兩個階段,吸引外資並非一帆風順。在2008年港台商人為主的製造業大量倒閉之前,在華外資其實已經歷了兩次規模較大的撤資潮。第一次撤資潮發生於 2000年到2001年間,該年部分外國電力投資商撤出中國市場,是為"第一次退潮";第二次發生於2005年4月至5月間,美國電力、賽德能源、阿爾斯通和西門子等一批國際電力巨頭紛紛撤離中國市場。[4]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不少從中國市場撤出的外國企業似乎不願意對外公開自身的投資失敗,反而出於商業考慮,將本公司的"中國因素"作為佔領國際市場的業績誇耀,以維持或拉抬公司的股價。而面對源源不斷湧入中國、想在這"投資福地"淘金的外資,中國政府則一再抬高投資門檻。2006年10月,中國調整對外資政策的方案陸續出爐,官方研究機構就中國今後的外資政策取向發表報告稱,未來中國的外資政策將逐步向中性外資政策轉變--所謂"中性",即取消對外資的各種優惠政策。其中作為標誌性的方案有二:其一是醞釀提高外資企業所得稅率,與中國本國企業的所得稅率一樣,為25%-28%。這一政策的正式實行時間是2008年1月1日,但實行不到半年後,面對出口貿易的窘境,中國政府不得不重新提高出口退稅率[5],為從事出口的外資企業提供稅收補貼,降低這類外資的稅收負擔,變相地部分恢復了對外資的稅收優惠。此後,由於出口呈負增長態勢,政府多次提高出口退稅率以刺激出口。[6]其二是對外資並購政策的重大調整。此前外資並購曾經是中國商務部鼓勵的外商投資方式。2004年以並購方式進入中國的外資約佔當年外商直接投資(FDI)的10%左右。但從2005年以來,一些著名的併購案在中國引起了廣泛關注,如美國凱雷收購徐工機械、拉法基控股四川雙馬、新橋投資入股深發展、美國AB公司入股青島啤酒、阿賽洛謀求入股萊鋼股份等。這些並購案有的成功了,有的未成功。未成功的原因主要是,國內輿論認為一些被併購企業有關中國的國家經濟安全(事實上是否有關並不重要)。持續三年的輿論造勢以後,有關國家經濟安全的行業與企業名單越來越長。在中國的資金飢渴已得到緩解,國內民族主義情緒高漲的情況下,外資並購的門縫越來越窄。2006年9月8日生效的《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可說是中國外資並購政策調整的標誌性文件。該文件規定,在7大重點製造行業中,將設限限制外資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這些行業包括核電設備製造、發電設備、輸變電設備、造船、齒輪、石化通用設備製造和鋼鐵領域。[7]從此外國產業資本湧入中國的高潮結束,進入中國的外資主力軍換成了金融資本。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這一階段,能帶來高額利潤的高污染工程PX項目在中國大量興建。[8]

必須說明的是,中國引進的外資當中,有三分之一左右是假外資,即中國人或中國公司將資金轉至海外,在國外註冊公司後,再以外資的名義回流中國。根據中國政府部門的總結,假外資主要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在港澳及國外有實體經營的中資企業,出於發展的需要,回國創辦"外資"企業;第二種是出於海外融資的目的,通過註冊海外空殼公司及返程收購,以紅籌形式上市的原內資企業;第三種是純粹出於政策性尋租的目的,到境外尤其是離岸金融中心註冊空殼企業,然後將自己變身為外企的原內資企業。據估計,第三種形式的假外資在中國非常普遍,不僅實行低稅的香港成為內資企業註冊空殼公司的寶地,英屬維京群島、開曼島、薩摩亞等地也分別成為中國引進外資(FDI)的第2、第7和第9大來源地(根據中國商務部的統計)。全部的FDI中假外資的比重到底有多大,世界銀行1992年的估計是該比重當時已達到 25%;而許多專家學者則認為,至2006年中國的假外資比重已超逾33%。[9]國內企業變身外資,目的無非是為了獲得對外資的稅收優惠。針對假外資氾濫的情形,中國當局2006年8月推出的《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引入了"實際控制"原則。該規定第11條、第15條要求當事人向審批機關披露其管理關係及實際控制人,對於境內主體實際控制的併購行為均報送商務部審批;第9條規定,對於境內主體以其控制境外公司名義並購境內企業的,所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原則上不享受優惠待遇。此外,第58條規定,境內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改變國籍的,不改變該公司的企業性質。[10]上述規定使"假外資"的套利預期落空。這一變更倒很符合中國政府一向視海外華人為本國子民的政治原則。

第三階段:2006至2008年,新進入外資以金融資本為主力軍。

自 2006年開始,有關外商撤資的消息一直未斷。尤其是生產冰箱、洗衣機、空調、彩電及小家電的外資企業,由於獲利低微,不得不黯然撤離。[11]韓、日、台資企業都開始尋找新的"成本窪地",將企業轉移至成本更低的地區,如東南亞國家。一家生產食品添加劑的台資工廠將其業務轉移到了越南,稱該廠的平均成本比中國低30%-40%。日本不少機械電子部件廠家從2007年初就開始在越南設廠,並逐漸將部分中國業務轉移至越南。[12]

隨著"西門子"等公司撤出中國,美歐國家產業資本的中國投資熱已漸漸退潮,繼之而來的則是美、歐金融資本。外國金融資本應中國政府之邀,於2006年前後陸續成為中國銀行業的"戰略投資者"。中國銀行業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對境外戰略投資者出售股權的改革始於1999年,最初只是在城市商業銀行中小規模試點。至2007年底,共有25家中資銀行引入33家境外投資者,引入資金212.53億美元。[13]這些外商金融資本與中國銀行業同進退,隨著中國政府將銀行業這些巨艦推向中港兩地股市圈錢,外商金融資本不費吹灰之力便可賺個盤滿缽滿。

不過,這些戰略投資者似乎並未打算成為中國銀行業的長期合作夥伴,一旦中國規定的三年投資"鎖定期"期滿,不少外國投資機構就將手中的中國金融機構的股票拋出。始作俑者是新加坡的"淡馬錫(Temasek)",2007年11月"淡馬錫"先後減持10.8億股中國銀行H股及2.8億股建設銀行H股,據估算獲利30多億港元--那時,美國次貸引起的金融危機還遠未到來,不少人還看好中國經濟。2008年12月31日是瑞銀(UBS)持有中行H股3年鎖定期結束後的第一天,UBS立即清空所持 33.78億股中國銀行H股,套現約8.08億美元,完全退出了中國銀行。[14]緊接著,鎖定期陸續到期的外資銀行紛紛如法炮製。2009年1月7 日,"美國銀行"以每股3.92港元減持建設銀行56億股H股,持股比例從原來的19.1%下降至16.6%,套現約28億美元。同日,李嘉誠基金會出售所持20億股中國銀行H股,套現5.24億美元。1月14號,蘇格蘭皇家銀行(RBS)又悉數出清所持108.09億股中國銀行股份,套現約24億美元。[15]

外資銀行撤離只是中國外商撤資潮的一股寒流。除了減持股票以外,不少外資也陸續中止與中國上市公司的項目合作。2008年8月7日至2009年1月9日,高盛(Goldman Sachs)旗下子公司減持西部礦業近8千萬股,套現5億,使高盛對西部礦業的持股降到了5%以下。下面再列舉若干外資從中國的上市公司撤資的案例 [16]:2008年11月,英國石油公司(BP)宣布撤回在亞洲風電業務的投資,導致金風科技子公司北京天潤與BP共同開發內蒙古達茂旗風電項目的合作終止。與此同時,日本的原弘產株式會社宣布撤出湘電股份控股的湘電風能公司27%的股權。12月,航空動力控股子公司西安維德風電設備有限公司之外方股東德國諾德巴克-杜爾公司決定撤資,將其持有的維德公司股權的40%轉讓給西航集團所屬的西安西航集團航空航天地面設備有限公司。

外資還通過減持上市公司股票撤離中國的A股市場。2008年12月,QFII雲集的中金公司上海淮海中路營業部共完成268筆賣單,成交金額高達59.66 億元,工商銀行、中國石油、中國平安等權重股均為賣單。據香港聯交所資料顯示,摩根大通在2009年1月的頭兩個交易日中分別減持了中國石化、中國鋁業和招商銀行3只中資股的港股股份,總共涉資8.75億港元。[16]

面對退潮般的外資撤離,2008年12月19日中國商務部在網站上公布了商務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外資非正常撤離中國相關利益方跨國追究與訴訟工作指引》,宣稱將對"非正常撤離"的外資提起跨國追訴。[17]且不討論這種"跨國追訴"操作起來有多困難,僅這一"工作指引"問世本身,就說明中國政府對外資撤離憂心如焚。為了挽救經濟頹勢,中國政府甚至置環境保護於不顧,倉促地大量上馬污染項目。2008年11月,在短短3天之內,中國政府就批准了93個投資計畫,價值達2,600億元人民幣。同時,各省級環境部門立刻紛紛效仿,縮短有關項目環境影響評估的時間,在一些地方,評估外資項目對環境影響所需要的評估週期從60天減少到5天。 [18]

二、中國真是外商投資的"福地"?

儘管港、臺、日、韓資本的撤資早於這次金融危機,其撤資原因是中國的土地、原材料及勞務價格持續上漲,與金融危機發生後歐美大資本撤離的因素不同,但中國官方卻一律將所有的外資撤離稱為"受美國金融海嘯的影響"。對2009年接踵而至的外資銀行撤資案例有幾種不同的解讀。中國官方的解讀是:這些急於"撤離" 的境外戰略投資者是因為財務狀況差,自身的"流動性"出現問題,所以它們的撤離與中國銀行業的經營狀況沒有直接關聯。但境外同業的分析卻認為,外資從中國的金融業撤離,主要是因為中國銀行業的呆壞賬率將迅速上升,預期盈利能力會明顯下降。例如,"標準普爾"評級機構宣稱:2009年中國國內銀行未計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的利潤率將收窄50%,平均貸款利率則會由2008年6月的水平下調300個基點,在此預期下,中國銀行業的隱含壞賬率將揚升204基點。[19]

2008年11月26日《美國商業週刊》刊登過一篇"美商加速撤離中國"(China Losing Luster with U.S. Manufacturers)。若想瞭解外商撤資的原因,此文不可不讀。該文指出,美國AMR研究機構在最新調查中發現,近月美商對在華投資抱持的心態已發生極大轉變,儘管仍有35%的廠商把勞動力成本上升列入首要考量,但更多的廠商從中國撤廠的考量已由直接成本因素轉變成無形的產品品質及知識產權因素。該結論系研究人員對130位美國各產業的製造業者調查後得出,被調查企業涵蓋製藥商、電腦廠家與汽車零件廠。研究人員為探求廠商態度大變的原因,就15項不同的風險因素,要求受訪者分別對不同地區設廠可能的風險予以評等。調查結果是,廠商認為在中國設廠的主要風險為產品品質及知識產權考量--而2008年 5月的調查顯示,那時廠商最關心的是薪資及運送成本不斷上升的風險。統計數據顯示,這15項風險因素中,中國在其中9項上被評為最高風險,有一半受訪者把中國的品質不良、57%的受訪者將侵犯知識產權風險等級列為最高,兩項的比率都比5月的調查高出許多。只有不超過7%的受訪者將世界上其它地區的這兩項風險列在首位。調查顯示,中國的風險因素還包括不易管理、商品價格波動大、供應鏈不夠穩定、信息科技問題等。[20]調查者發現,表示要減少從中國供貨的廠商比率已從9%上升至17%。2009年第105屆廣交會的交易結果彷彿證實了這項調查的結論:該屆廣交會達成的出口成交額(262.3億美元)比上一屆減少53.2億美元,減幅為16.9%。[21]

1、有多少外資在中國實現了"淘金夢"?

與阿拉伯國家(比如另一個淘金天堂迪拜)相比,中國的投資環境當然要好得多。但中國這個淘金天堂裡也充斥著許多失敗者。2005年5月18日,在北京召開的《財富論壇》上,中國商務部長薄熙來的講話列舉了外商在中國盈利的成績:正在運營的28萬多家外商投資企業當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盈利。薄熙來還列舉了在華美國商會2004年的調查:被調查的四分之三美國公司在華盈利,42%的公司在華利潤率超過其全球的利潤率。薄還特別提到,德國大眾在華合資公司的運營利潤相當其全球運營利潤的四分之一。[22]《財富》(中文版)發布"2005年度外商投資調查"時,再次強調"在中國做生意並不像外面傳說的那麼無利可圖。...... 我們調查的另一個結果是:如果在中國擴展或者建立新的業務,超過 56% 的外商認為3年內可以盈利,超過 90% 的外商認為5年內可以盈利。"然而,事實並不像他們所說的那般美好。上述報告極力強調在華外資正在盈利,這恰恰表明,在華外資的盈利與否,是一個頗值爭議的問題。

在華外資的真實成績單是:一半外資已撤走,留守者只有一半多盈利。薄熙來所引用的數據迴避了兩個事實:其一,投資失敗而黯然撤資者佔來華外資的一半;其二,留在中國的50多萬家外資企業當中,有22萬家並未正常運營。筆者的這一發現,得之於偶然的機緣:商務部為了抵制國家發改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的政策建議,向公眾提供了一組通常情況下被視為絕密的數據。2004年,這兩個政府部門為"兩稅並軌"(即中外企業所得稅並軌,2008年推行時改稱為"兩稅合一")一事發生爭執。國家發改委的一份報告認為,中國引進的外資過多,已對國家的經濟安全構成威脅,因此主張取消對外資的稅收優惠。主管外資業務的商務部官員情急之下,於2004年12月中旬公布了一組數據:當時中國累計使用外資的金額是5,590.23億美元,其中近一半資金已經撤回;當時在中國註冊的外資企業共有504,568家,但實際運行的不到三分之二。透露這一數據的商務部部長助理黃海在公開發言中表示,由於中國沒有外商直接投資存量的統計,而被普遍使用的"累計實際使用外資金額"這一指標並不能反映外商投資企業終止運營及撤資等情況,到2004年底,中國利用外資的存量約為2,500億美元,僅及實際利用外資累積金額的一半。[23]那麼,運行中的外資企業的盈利狀況又如何呢?2004年7月,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反避稅官員蘇曉魯指出,55%的外資企業均報虧損,但他認為其中不少是借虧損之名行避稅之實。[24]2005年廣東省統計局調查了廣東的696 家重點外商投資企業,發現廣東省東西兩翼和北部山區的外資虧損面逾半。[25]

筆者根據上述數據稍作分析,得出了中國政府一直力圖隱瞞的結論:在華外資中有一半因為虧損已經撤走,留下的外資當中有將近一半未營業,而營業者裡只有三分之二盈利。如此成績,中國能算得上是"投資福地"嗎?

有關中國吸引外資的報導總是"金光燦爛",不僅中國自彈自讚,不少外資也唱著相同的曲調。唱歸唱,但有關到中國投資是否盈利卻始終是個問題。過去十幾年來,美國影視媒體產業對中國十幾億人口所隱含的龐大潛在市場充滿憧憬,不少媒體企業在中國投入相當規模的投資,紛紛登陸中國市場。據《紐約時報》2009年5 月4日的報導:"美國在線"(America Online)二度結束在中國的業務;同屬時代華納集團(Time Warner Inc.)的華納兄弟電影公司(Warner Brothers Entertainment)2006年曾計畫在中國設立200多家零售店,此計畫也已胎死腹中。該報導指出,在很長時間內,美國媒體主管高談中國的市場潛力,把中國說成是影藝產品(包括媒體產業)的金礦;但一旦進入中國,媒體公司的挫折感就不斷升高。時代華納公司的副總裁戴爾寧(Michael Del Nin)表示:"沒有一家公司在那裡真的站穩,似乎也沒有人知道怎樣才能站穩。" [26]另一位非常懂得向中國政府彎腰並放棄新聞原則的媒體大亨默多克(Rupert Murdoch),曾傾注全力打進中國市場,但10年之後不得不承認敗北,有人諷刺說他唯一的收穫是找到了一位華人妻子。[27]

外商在華投資的業績究竟如何?也許,與其聽投資者的自我吹噓,還不如根據宏觀數據作直觀的判斷。《中國經濟季刊》(China Economic Quarterly)總編喬·斯塔威爾(Joe Studwell)寫了本《中國夢》(The China Dream,2002年)。該作者採用美國商務部的數據(美國商務部要求美國企業的外國分支機構報告盈利狀況),所列舉的事實正好與薄熙來的結論相反:2003年,擁有13億人口的中國為美國企業提供了44億美元的利潤,人口僅為1,900萬的澳大利亞為美國公司創造的利潤是39億美元,而墨西哥這個人口僅9,500萬的國家為美國企業提供了57.5億美元利潤。[28]在國際投資者"中國夢"正酣之際,這本《中國夢》似乎是只不討人喜歡的"烏鴉 "。

所有外商中,港商與台商的命運最為悲慘,不少港商不但血本無歸,甚至還身陷囹圄。2005年廣為流傳的"北京門事件",就是政商合作當中外商利益被侵吞的一個著名案例。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香港嘉利來集團想與有官方背景的北京市二商集團合作開發房地產,藉助官勢賺錢發財,但投資的房地產增值後,數億資產卻被北京市的合作方侵吞。一位採寫"北京門事件"的記者認為,此案"實際上是北京市三個局級政府部門內部腐敗分子共同涉入,聯手合謀搶奪外商巨額投資權益的公務員詐騙案";他寫道,"據瞭解,目前港資在大陸外資總額中比例為45%,而近年來港商在大陸吃官司、被關押的人數上萬。美、歐、日等國商人處在本國政府的強力保護傘下,台商因為涉及兩岸關係,大陸貪官亦不敢妄欺。而港商,早在1980年代,就被北京的士司機冠以‘ 港熊'(念‘松',即‘熊包',好欺負之意)之稱"。[29]這位記者其實高估了台商的處境。近年來,有關台商在大陸投資失敗的新聞同樣不絕如縷。臺灣商人高為邦對自己在中國投資失敗的經歷創痛鉅深,為警示他人,成立了一個"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並以30多個案例分析為主線,寫了一本《投資中國,你必須知道的陷阱》。該書列舉了台商投資中國的12大陷阱,諸如"假合資、真詐財","勾結銀行貸款、債務套牢台商","假執法、真搶劫","白道撐腰、黑道搶劫"等。[30]至於到大陸投資的台商到底有多少獲得成功,北京政府與臺灣雙方的說法差距甚大。北京官方宣稱,到大陸投資的台商有80%賺了錢;而臺灣陸委會則認為,在大陸的台商中只有四、五成是賺錢的,台商協會自己的估計是,投資失敗與成功者的比率各半。[31]

2、外商投資遇到的"剋星"

中國吸引外資的主要閃光點是"比較優勢",即中國能為外資提供低廉的勞動力與土地,再加上從90年代後期開始人民幣幣值被低估,這些因素都使中國的廉價商品在世界市場上具有一定的競爭力。但從2004年開始,這一"比較優勢"日益受到質疑。部分外商抱怨,過去10年來,三類成本(即經營成本、監管成本和外部成本)過高,一直制約著他們在中國的商務發展,連眾多提供減稅政策的經濟特區也是如此,對外商而言,盈利變得越來越困難。

2005 年4月,英國《金融時報》曾發表一篇"中國‘成本優勢'的神話",講述了外資企業在中國難以盈利的真相。文章說,經營成本上漲與全球能源和原材料價格上漲趨勢同步,這兩類生產要素的進口成本遠遠高於土地和勞動力成本,而中國對進口能源和原材料的依賴程度還在不斷加大;在投入成本上升的同時,產能過剩、准入壁壘下調、以及對低投資回報率的高容忍度,會繼續壓低利潤率;據在華製造商估算,在中國的製造企業之能源和原材料支出往往高於國外同類企業,因為其原材料要加進口關稅、出口產品要加海運成本,此外還要付17%的增值稅。該文作者舉例說明中國的大市場並不意味著高盈利:2004年,中國超過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的啤酒市場,然而,佔中國市場份額35%的中國三家最大的啤酒生產企業2004年的利潤總額只有1億美元,僅相當於荷蘭喜力(Heineken)公司當年利潤的七分之一和AB集團(Anheuser-Busch)當年利潤的5%。[32]

此文發表之後一年多,中國的企業稅負、土地與勞動力成本更呈快速上漲之勢。 2006年底,中國政府出臺了"財稅139號文件",公布了出口退稅率下調方案,此舉令外資企業出口的盈利能力下降。此後,由於勞動力成本、土地費用等不斷上升,再加上宣布實施"兩稅合一"政策之後企業稅負增加的預期,外資製造類企業開始從中國撤離,率先行動的是在華韓資、日資及台資。這些製造類企業主要為勞動密集型產業,因此勞動力成本上漲成為企業抱怨最多的問題。2006年,廣東省的東莞、廣州、深圳等地均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全省平均增長 17.8%,最高的增長32.6%。[33]當時,越南工人每日最低工資是2美元,而深圳是4美元。土地費用也日益讓外商頭痛。2006年以前,廣州開發區工業用地的最高價格不超過每平方米400元,而從2007年開始,該地的土地起步價上升到每平方米600元,深圳、東莞等地的土地價格亦相應上漲。[34]

令外商最頭痛的,還有中國的政府行為導致的監管成本過高。在企業眼裡,政府的政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業務的獲准(如獲得免稅期、政府合同和營業執照之類的優惠和照顧等等)往往需要不斷遊說政府。這些耗時耗資的事務明顯加重了本來就在不斷上漲的商務成本。更兼稅收與其他許多雜費的徵收永遠處於不透明狀態,讓企業無所適從。談到外商的所謂"外部成本",可以知識產權為例加以分析。美國是近年來在知識產權方面與中國發生糾紛最多、也花費最大力氣打官司的國家,即便如此,也無法解決中國企業不斷侵權的問題。[35] 許多影視媒體公司陸續撤資,原因就是受不了中國的"檢查制度、盜版問題、對外資的嚴格限制和官僚體系其慢無比的步調"。[36]

除了成本優勢不再、監管成本過高等障礙之外,政策的多變也是外資不得不面對的另一剋星。2005年4月,美國電力、賽德能源、阿爾斯通和西門子等一批國際電力巨頭紛紛撤離中國市場[37],主要是因為中國的政策多變,投資環境變化莫測。電力投資的特點是資金規模大,回收期長,最忌投資環境的不穩定。當初各國電力巨頭搶灘中國,原因是中國對電力外資的特殊優惠政策。上世紀90年代初期,經濟快速增長的中國成為全球能源短缺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為了緩解日益加劇的能源緊張狀況,中央和地方政府鼓勵和吸引外資進入中國的電力工業,對投資發電行業的外資實行"三保"政策,即保電量、保電價、保回報,承諾高達15%到 20%的固定回報率。在優惠政策的吸引下,美電、法電、韓電等500強企業紛紛湧進,期望在中國這塊"淘金寶地"上掘到財寶。至1997年,外資佔中國電力固定資產投資比例已達14.5%。但中國經濟的發展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一直在過熱與收縮之間搖擺,相應地,發電行業也在緊缺和過剩的循環中起落徘徊。一旦電力供給暫時過剩,政府的調控措施就限制電廠建設,比如,1998年國家制定了"三年不上火電"的政策。而經濟一回暖,電廠投資增加,政府又限制電價。例如,2002年,各地大量興建電廠,中央政府因此提出了競價上網的政策。這一政策使上世紀90年代初期中國電力緊缺時期各地方政府為引進外資而許諾的"保電價"、"保回報"等優惠政策成為一紙空文。隨著優惠政策的逐步取消,外資回報率明顯下降。由於中國政府的外資政策變化不定,當初衝著優惠政策而來的外資電廠到2004年幾乎全部陷入虧損,或接近虧損狀態。太平洋頂峰曾是在中國排名前五位的一家外資電力公司,出資方為世界500強美國聯合能源公司和世界銀行等。2004年底之前,該公司一共在中國投資了7個熱電聯供企業,總裝機容量40萬千瓦,總投資額達到20億元人民幣。到了2004年,太平洋頂峰的7家電廠有4家虧損,僅3家微利,2005年整個公司出現虧損。這樣便發生了外商電力資本的大規模撤退,西門子公司被迫於2004年年末將該公司在河北邯峰電廠40%的股份出售。經過這輪撤資潮,電力行業的外資在中國的投資存量大約還剩1,200億人民幣。

在中國市場上敗北的還有汽車行業的一些外資。大眾汽車公司的產品在美國和歐洲市場上都不暢銷,中國成了它最重要的海外市場。但是,大眾汽車在中國的銷售於2003年達到創記錄的69萬輛後,便開始走下坡路,2004年的銷售量滑落到64萬輛,盈利更是一落千丈。2005年第一季度,大眾汽車在中國的業務陷入運營虧損,它在中國的兩家合資企業的盈利狀況從上年同期的1.06億歐元利潤變成1,700萬歐元虧損。[38]經營如此不景氣的大眾汽車,還被薄熙來在2005年的財富論壇上作為外資盈利的樣本。

外商遭遇到的最深且無法擺脫的困擾是中國高度腐敗的制度環境。外國商人到中國投資,有如拎著滿口袋的金錢到拉斯維加斯賭博。他們是否能賺錢,不取決於在本國煉就的經商能力,而是依靠他們到中國後的"悟性"--能否盡快悟出結交中國政府官員的門道,如果自己不能,就將這類事務交給"公共關係公司"去打理。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在《失去新中國--美商在中國的理想與背叛》一書中敘述了自己在北京的一家外資公共關係公司工作的經歷。他提道,公共關係公司的職員人手一本《遊說者手冊》,教員工在中國遊說政府的技巧。對在中國從事商務活動的美國公司來說,有兩個重要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首先是與中國政府的關係。在這個沒有真正法制和腐敗猖獗的社會中,尤其是面對如此龐大的公務員隊伍,美國商界根本沒有選擇忽略中國政府部門的餘地。事實上,要想在中國獲得營業執照 ──即加入遊戲──不僅僅需要與上麵人士拉關係,還需要與幾個下面的人士同時打通關係,通常包括一些地方官員。一個公關公司如能吸引有龐大關係網且有相當級別的前政府官員加入(用我們的行話),就能為公司加分。一些像摩托羅拉、思科和柯達等大公司都有專門的強大的工作部門負責與中國內部官員保持良好的關係,但這只是例外。大多數公司需要通過我們去與中國官僚隊伍建立關係和依賴我們的策略分析。很公平地,我們從中抽取佣金。""其次就是與公司總部的關係,儘管在我們的手冊中沒有列出。當某個公司總部的執行總裁或者更糟糕一點,是財務總監宣布即將到北京來,很多公司駐華代表都會不露聲色地陷入緊張之中。為避免被問到一些有關盈利方面的問題,第一道防線就是準備大量的套話。因此,我們會為他們預備大量的簡報和幻燈圖片:都是高質量的、謹慎樂觀卻又模糊不清的關於市場發展機遇的長期計畫,同時又靠指出與當地政府交往中出現的不確定因素而為自己留有迴旋餘地。第二道防線就是雇佣幫手,那就是我們。其中最重要的是,在公司會議上我們扮演獨立的審計角色,表示在經過多番精心調查和驗證後,十分贊成公司首席代表的市場計畫。第三道防線是,總之,要執行總裁或財務總監忙不接暇。這又會用到我們:我們知道如何把他的行程安排得滿滿噹噹,不僅僅是娛樂,還有與中國同行舉行座談和宴會,讓他們產生一種滿足感,即便所討論的細節沒有一項落實到實處(在中國,要想細究一個問題可能要花上一輩子的時間)。"良好的關係是不是意味著必然賺錢?答案也是否定的。該作者道出了外國商人的感受:"他們與令人厭惡的強盜般的中國搭檔共同經營齷齪的合資企業,他們需要解除合約後仍舊能夠繼續維持自身生存。他們在5-10年期間金錢損失得好比人體大出血,即使不斷調整自身的燒錢率也無濟於事,直到最後,公司總部不得不說,夠了。"[39]

實際上,在"中國熱"的背後,中國也是"不少外國商人事業的墳墓"。失敗的投資者只能選擇撤離,而外資的撤離方式則千姿百態:美國、歐洲的跨國公司出於對公司形象和公司股票價格的考慮,大多不願意對外界坦承在中國的投資失敗;港台資本除了部分轉移他地之外,還有不少以破產告終;不少韓資乾脆採取逃離躲債的方式;日資因為進入中國的方式與他國不同,撤離時也講究技巧與策略。

改革開放30年來,外資幾乎對中國所有有利可圖的產業都作了試探,從消費品到汽車,從能源產業到機械設備製造,從勞動密集型加工出口到房地產業,乃至金融領域,大致可以說,外商大約已經很難在中國再找到新的投資"處女地"了。同時,中國這個市場到底有多大,各行業的外商也都摸清了這潭水的深度。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外商選擇了大規模撤資。時至今日,或許可以作出以下判斷:外資的中國投資熱之高潮已經成為過去。中國若仍然指望像2007年以前那樣每年有新的巨額外資進入中國來拉動經濟增長,這樣的期待恐怕會落空。這不僅意味著中國的經濟發展將面臨外資推動力遞減的挑戰,而且意味著中國在國際關係上以經濟制約政治的基本策略之基礎將逐步削弱。

三、腐敗:外商遭逢的制度環境之困

當外資受困於中國腐敗的制度環境之時,它們還能完成各國理想主義者所賦予的、它們自己也承諾過的使命--促進中國經濟市場化進而推動中國政治民主化嗎?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外資被迫順應中國腐敗的制度環境所產生的後果相當複雜--無論是對中國,還是對這些外資本身而言均如此。

1、一個有關外資作用的中國神話

筆者至今還記得2000年左右在中國陷入的一場爭論。當時最熱門的一個公共話題是,中國加入WTO將會發生何種變化。這個話題背後隱含著一個不容質疑的預設前提:"經濟發展必然會促進中國政治民主化"。不少學者都主動或被動地捲入了有關這個話題的討論。許多人相信,"加入WTO有助於中國減少腐敗",其理由是,中國加入WTO以後,實力強大的跨國公司會迫使中國政府和企業遵循國際社會的遊戲規則,如此將減少中國的腐敗,促進中國實現政治民主化。筆者當時是極少數持反對意見者之一。我的反駁理由很簡單:第一,這一預設得不到國際經驗的支持,印度、墨西哥等都是WTO成員國,但這些國家的腐敗仍然非常猖獗。加入 WTO既然未能減少這兩國的腐敗,自然也不能減少中國的腐敗。第二,這一預設也得不到中國本土經驗的支持,中國上個世紀80-90年代就開始大量引進外資,事實證明,不是外資改良了中國的制度環境,而是它們順應了中國腐敗的制度環境,再一次為世界提供了一個西方文明到中國"淮桔成枳"的樣本。雖然筆者這兩點立論未曾被人直接駁斥,但不少言者繼續堅持"外資大量進入將減少中國腐敗,促使中國政治民主化"之說。至於"資本最聽利潤的話,哪裡有利潤哪安家"這一被馬克思用極其精闢的話闡述過的道理(即"為了300%的利潤,資本家可以冒上絞刑架的風險"這句名言),被所有的人忘得精光。持民族主義觀點的人士批評外資進入中國擠垮了中國本國工業時,其實也忘了這個前提。他們的批評總讓人覺得,他們原以為外資到中國來是為了促進中國經濟發展這一高尚目的。

由於預設了"經濟發展將促使中國政治民主化"這一前提,而經濟發展的主力之一是外資,於是外資進入中國的作用被誇大到了經濟領域之外,吸引外資不僅在中國被塗抹上一層倫理色彩,也成為歐美資本樂於披在身上的一件倫理外衣。出於利益考量,歐美資本集團自願充當中國政府遊說本國政界的代理人(在美國這批親中人士被戲稱為"擁抱熊貓派")。他們在遊說本國政府制訂對華政策及說服各人權團體時,這點預想一直是個最好的理由。在中國政府與外資共同的努力下,外資成了中國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中國GDP的一個主要增長點便源於外國直接投資(FDI)。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2004年發表的一份題為《外國直接投資趨勢和近期發展》的報告,2003 年中國接受的外國直接投資達到530億美元,而同年美國接受的外國直接投資僅為399億美元,屈居第二,中國首次成為全球接受外國直接投資最多的國家 [40]。2005年中國調整外資政策,2006年實際利用外資比2005年下降4.06%,但仍然高達694.68億美元。[41]

如此龐大規模的外資進入中國,對中國不可能不產生巨大的經濟之外的影響。然而。這種影響並非民主國家的一些理想主義者所預期的"促進中國民主化",反而使中國的制度性腐敗國際化了。

2、外資如何逐漸順應中國腐敗的制度環境?

中國的市場處於一種規則不透明的半開放狀態,政府不僅掌握分配稀缺資源的大權,還決定外資進入中國門檻的高低。在這種投資環境中,跨國公司為了規避市場風險,降低市場進入成本,必須多方尋求政府力量的支持;而這種尋求支持的過程,其實就是跨國公司通過非正當手段與政府官員達成"雙贏"的過程--所謂"雙贏 ",於外資而言,是進入了中國市場;於中國方面而言,這種"贏"具有雙重含義,一方面中國各級政府的政績單上增加了"引進外資"的數量,另一方面參與引資的官員獲得了大量個人利益。

外商在中國涉嫌腐敗由來已久。據不完全統計,這類案件從2000年開始直線上升,僅2003年國外公司涉嫌賄賂有關的腐敗案件便達到1,500餘件,比2002年增長20%。[42]而外資企業負責公關的高管們關於外資行賄的種種說法更是口口相傳,且有聲有色,只是當時很少見諸於媒體。即便媒體偶爾報導,用語也十分謹慎。2002年12月4日,雲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原黨組書記彭木裕涉嫌受賄。他審批"昆明沃爾瑪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項目時,允許其妻接受該公司董事鄒麗佳約10萬元人民幣的禮物。《中國青年報》小心翼翼地刊登了一篇隱去受訪者姓名的文章"怎樣與國家公務員‘溝通'--一外企總監談行賄技巧",描述了外企在中國行賄如何由淺入深地與政府官員建立"交情"的過程。[43]2003年,山東濟南市歷城區檢察院反貪局辦理一起外企高管人員涉嫌腐敗案件,辦案時"上級"特別提出要求,"為不給外企帶來不良影響,辦案人員不開警車、不著檢察服,表面看來一切悄無聲息"[44]。

中國媒體對外資在華的商業賄賂問題的報導,可以2004年為分界線,這與中國政府當時對外資的態度直接相關。2004年以前,中國政府的思路是儘可能多地吸引外資,因此在處理外資涉嫌腐敗案時非常小心。自2004年起,針對一些外商抱怨中國投資環境的腐敗,中國政府為了肯定中國的現行制度,把腐敗的責任推給外商,在宣傳部門的主導下,有關外資企業在中國行賄的新聞不時披露於報端。這些案例中不少是案發海外,見諸西方媒體,國內再廣泛報導。例如,2004年4月8日,美國電信巨頭朗訊宣布,其中國公司總裁戚道協等4名高管因涉嫌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行為而被撤職[45];隨後,巴黎的法院法官勒魯瓦於5月27日披露,法國著名建築師保羅·安德魯以"非正常方式"(即行賄)獲得了中國國家大劇院的設計合同。2005年5月20日,美國加州的醫療診斷設備企業Diagnostic Products Corporation(簡稱DPC)和美國司法部同時宣布,該公司在天津的子公司天津德普診斷產品有限公司通過賄賂取得中國醫院的訂單,被罰款480萬美元。中國的媒體報導此案時提到,是否中國"灰色的商業環境"迫使外國投資者不得不冒違犯本國法律的危險。[46]幾乎與此同時,一篇介紹外國商業遊說的文章"站在大門口的陌生人",被中國各大網站改成各種標題登載。這篇文章的主要內容是介紹外資如何利用"遊說"這一公關策略,在中國獲取商業利益。該文介紹說,尋找Mr.Key(關鍵人物),並通過關鍵人物的社會關係網路(主要是政商關係),進行相對間接的遊說,輔之以直接遊說,是外資進入中國市場、尤其是敏感產業的主要遊說形式,而這種遊說屬於"不怎麼正當的活動"。[47]隨著中國媒體對這些案例的追蹤,外資在中國扮演的角色開始在中國國內頻頻受到質疑。這首先與外資在中國的道德形象有關,有關外資在中國涉及腐敗的內幕被陸續披露,包括嚴重的偷漏稅問題。其次,不少學者開始詬病中國讓出了市場卻沒有得到技術。

與此同時,外商圈內也開始了反思。一方面,不少外資企業重新評估中國市場的前景。另一方面,一些曾在中國的外企工作過的高管,也開始反思外資進入中國後,給自己、給中國帶來了什麼。比如,在一家專門為外資提供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工作的Gorden Chang將自己的思考寫成了《中國即將崩潰》一書;曾供職於北京一家外資公關公司的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出版了《失去新中國--美商在中國的理想與背叛》;而美國媒體界"大鱷"默多克的重要助手、澳洲記者布魯·多夫(Bruce Dover),則發表了《默多克中國冒險記》(Rupert's Adventures in China: How Murdoch Lost a Fortune and Found a Wife)一書,描述默多克試圖進軍中國市場賺取商業利益而向北京叩頭,昧著良心所採取的妥協。[48]

" 外資進入中國能促進中國民主化"這一"神話"的真正褪色,始於2006年。如果說德國西門子公司、法國家樂福、美國麥當勞等各色"賄賂門"事件還未直接傷及這個"神話",默多克放棄媒體應有的原則未獲得中國市場只是讓這個"神話"沾上了一點污跡,2006年2月美國國會兩度傳召四大網路公司,則為這個神話劃上了一個休止符。

2006年2 月15日,美國國會眾議院人權小組委員會舉行題為"中國的網際網路:自由或壓迫的工具"的聽證會,傳召微軟、Google、雅虎以及思科等網路巨擘,對它們幫助中國政府過濾信息進行嚴厲的質詢--就在半個月前的2月1日,這四大公司曾經倨傲地拒絕眾議院的傳召,從而引起美國朝野憤怒,招來洶湧如潮的指責。2月15日四大網路巨頭公司不得不派高管出席聽證會。在面對嚴厲的質證時,這些網路巨頭都不得不承認自己服從中國政府的要求,幫助過濾信息。雅虎高級主管在聽證會上對國會議員陳詞,表示對中國的異議人士因在網上表達自己的觀點而受到懲罰感到遺憾--此前,雅虎在兩件事情上遭到指控,一是於2005年協助中國緝拿異見人士師濤,導致師濤被當局以"泄漏國家機密罪"判刑10年;二是2004年雅虎與中國警方合作,向官方提供有關四川省達州市財政局公務員李智的上網記錄,導致李智於2003年12月遭當局以"顛覆政府罪"起訴,判刑8年--這位高級主管陳說苦衷:為了做生意,他們必須要遵守中國的法律。其它公司如 Google和微軟也都承認他們按照中國政府的要求過濾信息,屏蔽了中國政府認為政治上敏感的字眼與網站。但是,這些公司還是用另一種方式為自己辯護,他們聲稱已明確告訴中國用戶,那些搜索是被中國政府的文字審查人員封堵的。[49]這些公司去中國之前,都曾宣稱要用網路這一工具幫助推進中國的言論自由,如今卻為虎做倀,成了中國當局控制言論的幫凶。自此之後,筆者在美國也不再聽到有人重複敘說"外資進入中國能促進中國民主化"這一神話了。而中國方面則乾脆放棄轉型學說,拋開"民主化"理念,受《北京共識》一書的啟發,開始構建"中國模式"理論。

就接受中國腐敗的制度環境的先後順序而言,最開始自然是與中國有文化血緣關係的港台資本,因為港臺兩地人士對腐敗基本上沒有文化上的抵抗力;緊接著是與中國有文化近親關係的日本、南韓企業,最後才是歐美資本。據筆者向數位在外企專門負責與政府部門聯繫的朋友瞭解,他們認為:跨國公司的腐敗是被逼出來的。80年代這些外資公司剛到中國開拓市場時,並不習慣於行賄;但他們很快發現,自己與一些行賄的公司處於不平等的競爭起點上,流失了許多機會;於是,外資公司也開始默許這一行為。許多跨國公司迫於中國的制度環境,深知"如欲取之,必先予之",只是取得的是中國官員與國有企業出讓的公眾利益,回饋則給予官員私人。況且"羊毛出在羊身上",做成一筆生意,賄賂成本最後都會在高報的價格與巨額利潤中獲得補償,所以外資通常都明智地選擇了"以較少成本獲得較大利潤"的策略,認同"中國特色"的遊戲規則,參與腐敗。只不過歐美資本在行賄方式上"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無論手法還是氣派,確實非"先行者"港臺中小資本可比。

3、賄賂:Mr. Key手中的 Golden Key

外資在中國的經濟活動之所以必須向中國政府官員行賄,完全是中國社會轉型時期的特殊政治狀態造成的。這也是許多發展中國家的通病。長期研究腐敗的 Cheryl W. Gray和Daniel Kaufmann曾將跨國公司投資於發展中國家時出現的腐敗行為,劃分為以下5種類型:

1)政府合同:賄賂能影響政府部門選擇哪些私人團體提供公共貨物和服務及其供貨合同的確切條件,它還能夠影響項目執行期間轉包合同的條件。

2)政府收益:賄賂能影響貨幣收益(指逃稅、補貼、養老金和失業保障金等)和實物收益的分配(指進特權學校、醫療、保險、房地產或是取得正在私有化的企業中的股份)。

3)公共收入:賄賂可以被用來減少政府從私人團體徵稅或其他費用的數量。

4)節省時間及避免監管:賄賂可以加速政府批准從事合法活動的過程。

5)影響立法和監管過程的結果:賄賂可以改變立法和監管過程的結果,使政府或者不制止違法活動(比如毒品交易或污染),或者在法庭審理案件中及其他法律事務過程中不公平地對待各方當事人。[50]

在不少發展中國家,政府都強力干預經濟活動。在中國尤其如此,政府不僅是經濟遊戲規則的制定者、裁判者,並且還是參賽者。政府官員通常掌握著政策、行業發展的資源,並負責看管行業准入的壁壘,這是他們索取賄賂的"資本"。官員們將這一"資本"用之於國內企業,謀取了不少非法利益,對於國外企業,他們自然也不會放棄這一機會;而且,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則,他們對能給他們帶來更多機會(如子女到國外求學、家屬移民外國)的外資,自然格外青睞。一般而言,跨國企業在本土做生意都比較"規矩",經營行為相對比較規範,但到了中國這個腐敗成風的國家,要想獲得利潤,就只有入鄉隨俗,通過賄賂繞過政策壁壘而迅速獲得市場准入權及各種便利。

在這種制度環境下,外資要想不腐敗,就只能退出中國市場。儘管深為腐敗所苦的中國人寄希望於跨國公司能迫使中國政府與企業按照國際通行的遊戲規則辦事,減少腐敗,但事實證明,這些公司不但未能改善中國政府與企業的行為,相反卻順應了中國腐敗的制度環境,按照中國的遊戲規則辦事,屢屢成為行賄主體。20世紀90年代中期,在港台資本與中國官員的行賄關係中,中國政府往往反誣港台資本腐蝕了中國官員。比如,廣東省曾刊載過一篇以該省高級檢察院的名義所寫的長文,論證港商如何用"糖衣炮彈"擊中了中國官員。該文提到,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國的官員們由於沒有見識,那" 糖衣炮彈"不過是彩電、冰箱以及空調等廉價物品而已。現在,官方已不願再討論中國官員和外商在腐敗共謀上的主從關係。但仍然有少數糊塗的中國人認為,需要討伐的只是外國資本這一"罪魁禍首",彷彿中國官員總是"受害者"。試問,如果不是中國腐敗的制度環境逼良為娼,在本土並不腐敗的這些跨國公司難道真那麼願意花費大量資金去行賄?

外資在中國又是如何被鍛練成腐敗高手的呢?其中,中國的一些"海歸"起了不可忽視的作用。由於外資公司那些來自母國的高管們均非"中國通"--"中國通"在此指的不是僅僅懂中文,而是指那些通曉中國國情、擅長與中國政府官員打交道的人。如果本人在中國的官場有"根"(即父母或家族成員掌握政府部門的某些實權),自然是外資公司青睞的"上上人選"。即前文所說的Mr. Key。但是,僅僅只找到Mr. Key是不夠的,這些Mr. Key手中還必須掌握Golden Key,即用於賄賂的大量資金或與金錢等值的機會。

2004 年7月23日,廣州的《亞太經濟時報》發表了一篇題為"電信企業行賄內幕驚人,反腐機構面臨嚴峻考驗"的文章,揭露了國際電信業鉅子們在中國參與腐敗的大量觸目驚心的事實。據民間經濟分析機構安邦集團調查,跨國企業在華行賄的事件近10年來一直上升。中國在10年內至少調查了50萬件腐敗案件,其中64% 與國際貿易和外商有關。這篇報導透露的外資企業行賄招數,除了中國國內企業常見的手法之外,還因跨國企業本身的便利而富有特色,其手筆之大,行賄氣派之豪闊,遠非當年被廣東省高檢指為"腐蝕了中國政府官員"的港台商人可比。

文章指出,外資企業的行賄翹楚為電信業跨國公司 --20世紀90年代中期進入中國的外資主力是電信產業,這點正與Ethan Gutmann 依其親身經歷而寫成的Losing the New China一書中所談一致,也與2005年2月9日《瞭望東方週刊》所載"經濟學家為企業代言的是是非非"一文所述一致。Ethan Gutmann記述了摩托羅拉公司行賄的故事,"經濟學家為企業代言的是是非非"一文則披露了中國某著名經濟學家的政策建議與電信業的關係,指出中國電信產業的政策幾乎完全出自於這位經濟學家的建議。

從《亞太經濟時報》所載文章的介紹來看,歐美和日資企業往往採用以下行賄手法:

一是虛擬職位。部分外資銀行為了培植中國政府和客戶的關係,常將一些高官或國有大中型企業負責人的親屬(甚至是司機)等,高薪聘為外資銀行的高級主管甚至是副行長之職。雖然政府規定高幹子弟不能從商,但這些人擔任外企的高級白領卻不在受限之列,這種形式的行賄可以堂而皇之地將賄賂轉化成薪資。

二是聘任顧問。一些跨國企業為了拉到某項目的大額訂單,可能另行設立一個與本企業毫無瓜葛的新公司,再聘請作為行賄對象的相關負責人為該公司顧問,以此名義發放上百萬元的年薪。

三是股權誘惑。這在房地產業非常普遍。為了拿到地塊,一些外資房地產公司會向公關對象承諾,在未來設立的某個項目公司中給予相應的股權。

四是通過"助學"賄賂政府高官與企業高管。某知名外企從1998年起在中國投入驚人的成本,與國內高校或研究機構合辦"主要面向政府高官和電信企業的高管" 的EMBA班,甚至自建以企業名字命名的大學。這種教育機構擁有世界一流的專業背景、教學資源,對外招生的學費不菲且名額相當寶貴。但是,若學員來自外企的重要合作夥伴,則經常不需自掏腰包交學費。外企選擇這些具有最佳發展潛質的骨幹,是因為這些"精英"會與外企成員在學校裡發展良好的關係,為外資將來獲得長遠的公司利益形成良好的循環。

五是通過關聯交易行賄。很多中國通信企業的老總都有自己的公司,這種公司名義上的投資者常常是這些企業老總的家人或朋友,隱蔽性很強。據說,最普遍的"洗錢工具"是提供諮詢服務的公司,因為諮詢服務費用的定價自由度最高,更適應行賄的需要。

上述具有長遠戰略眼光的行賄大手筆,確非"土頭土腦"的港臺中小資本可比。港臺中小資本的行賄歷來只有戰術的創新,絕無如此"戰略眼光"。據說,外資大企業的行賄成本一般為合同涉及金額的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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