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楊逸凡採訪報導】18日收到一封信(請見附件),該信是一位被定為精神病的女性所寫,她目前任職於河南省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是學校的校醫。而她也是1997年被市委下紅頭文件定為精神病的人,正是今年四月份北大教授孫東東所稱的「偏執性精神病」。驚奇之餘,撥打信件所附的號碼,第一次與一個「精神病患者」通上電話。
女校醫遭法官丈夫虐待
江帆擁有校醫的工作職銜,前夫又是法官,應該擁有的是人人稱羨的家庭,但一切正是從這位法官丈夫開始。雖然他們已於2005年離婚,不過在訪談中,她還是刻意地維護著他。既沒有透露前夫的姓名,也沒有抱怨他怎麼對她不好,只是將她這一路原本因為家庭暴力求助,直至被市委定為「政治任務」的遭遇,詳實地說了出來。
1997年,她因為受先生毆打及先生不給孩子生活費,向其夫所屬的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反應,但該單位法官拒不協助,法院院長告訴她:「他打你也不是我讓他打的,你找我幹啥?他不讓你母子回家,我也不能綁著他把鑰匙給你搶過來,他不給你兒子生活費,我更管不了,我不可能扣他的錢給你,隨便扣錢犯法。」
面對這樣的回答,她反問:「法官對自己沒有任何過錯的妻子和年僅2歲的兒子施暴犯不犯法?」時,院長對她的答覆則是將她趕出法院。
她表示自己和幼子數九寒天拿不出禦寒的棉衣,她找過開封各有關部門,包括市婦聯、省婦聯、國家婦聯都找過,這些單位都以法院是執法部門,有能力自己解決,他們不便插手為由將她拒之門外。她說:「憲法上明文規定的婦女兒童受法律保護,可在現實生活中只是一句動聽的口號。」
在上訪過程中,她多次被打、被關、被通緝、被監視。她提到一次被開封市委保安毒打後,被幾個大男人像抬死豬似的,將她塞進學校的麵包車裡,幾個大男人把她摁躺在地上,並且跪壓在她身上,絕望的她摸到了一桶汽油悄悄打開桶蓋,把油澆到自己身上並喊道:「你們再敢羞辱我,我就把自己點了。」在這種以死抗爭的情況下,她才獲準可以坐地下。
紅頭文件 精神病鑑定市領導說了算
她表示自己的拚死抗爭激怒了有關領導,為了掩蓋罪惡保住政績。開封市委辦公室發出了她口中所說的紅頭文件:汴辦文【1997】57號。她說該文件明確指示:「學校要把此事做為一項‘政治任務’,要採取措施嚴密看護,防止她外出,必要時可到醫院檢查和治療。並強調二職專要組織一班人對她繼續晝夜值班,如有外出信息及時回饋。」
對她的精神病鑑定如何產生的呢?她回憶當天的情景:他們把我叫到教委會議室,說幫我解決問題,就問我矛盾因啥而起,過程是啥,問完後精神病鑑定就出來了。鑑定的原因是「市領導指示」,而不是根據這個人正不正常。
她說:「上訪被定為精神病的很多,我是唯一一個由市委下紅頭文件定為精神病的。這也是整個事件讓她感到最荒謬的地方,她表示:市委竟然能下一個紅頭文件把一個合法公民定為精神病,正常的情況應該是由家人帶同前往醫院做醫學鑑定,而非司法鑑定,他們給我做的司法鑑定是給犯罪嫌疑人做的,我是一個合法公民,真的有精神病是做醫學鑑定,而不是做司法鑑定。」
在被市委定為精神病後,她所任職的學校依然聘雇她,她說:「就是這麼荒謬,我所任職的學校有一千多名學生,一百多位老師,就我一位校醫,就我一個精神病人給正常人看病,看了十二年病,這是不是天下奇聞﹖你想想,我如果是個精神病的話,我能在校醫這個崗位上工作嗎?這個職位,雖然不敢說有多重要,但是掌握著生殺大權的,我如果下藥給學生,毒死怎麼辦?把老師毒死怎麼辦?」
不講法治的國家是很可怕的
十二年的時間就在這來來回回中過去,她如何也沒有想到原本只是一個家暴事件,卻演變到今天這個地步,她表示這整個事情的根源就是中國不是一個真正的法治社會,還是一個人治的社會。如果在民主國家,是不會有這種事情的。她說「我就告老公打老婆,我又沒有告共產黨,我又沒有告市委,怎麼他們給我下個紅頭文件呢,七頁的紅頭文件裡邊,明明白白的寫著當成「政治任務」。
目前她最希望的就是有關單位能糾正錯誤,她說:「市委做為執政黨的基層組織,應該是遵紀守法的模範,它現在知錯不改,錯上加錯,本來把我定成精神病已經是違法的了,又把我打傷扔到野外,沒有人管,簡直惡劣到了極點,典型的侵犯人權。」
也希望上面能有人來關注她的案子,雖然她知道再怎麼上訪也是不管用的,但已經不知道還能怎麼辦了。十二年的上訪,她最大的感觸就是:一個不講法治的國家是很可怕的,一個沒有健全法治的國家是很恐怖的。
整個訪談大約持續半個小時,過程中江帆說話條理清楚、語調平和,破除了記者一開始對於江帆是精神病患的假想。
再次被截訪
在多年去北京上訪,所有的信訪口去遞材料都得不到理會的情況下,江帆原本打算今年國慶前不再進京。但轉念一想,如果錯過這個機會,過完國慶就又有沒有人理會了。她說:「今年第七期《半月談》上曾刊登,河南某縣07年第一季度有六十多人上訪,僅有一人登記上,其餘的人均被截訪官員花錢買出,這也就是為啥訪民要在重大活動時冒死進京的原因:只有特殊時期,中央下死令嚴查上訪時,冤民才有可能在北京登記上,但卻要付出血的代價(被勞教或拘留)。不是有天大的冤枉是沒有人會去拿自己的生命和自由開玩笑的。」
她表示自己已得癌症,不想冤死,只能拚死一搏。她也認為是否能成行並不樂觀,她說:「從市委、教委和學校的態度上看,他們已經又張開網等著我呢。」
18日下午4點50分,收到她發出來的簡訊:今晚9點去北京的火車,如能安全上車,我會及時告訴您,如果9點半前沒有我的信息,我就是又被他們抓住了,拜託您馬上採訪劉長春書記(開封市委書記)。
8點29分,收到簡訊:我被堵在車站。
9點半撥通她的電話,她用微弱的聲音說:我人不舒服,被截回學校的辦公室了,肯定是市委書記派人把我抓回來的,一大群人把我從車站攔截後帶回學校。
她希望記者能問問開封市委劉長春書記:開封市委能將一個普通的家庭暴力案件人為地升級,成聞名全國的政府濫用職權、侵犯人權的惡性案件,讓受害人四處上訪12年。在他執政期間,他的截訪官員又把受害人打傷扔到郊外,作為市委書記他對此案有何感想?
記者3次撥打劉長春電話,第一次是與江帆訪談前,在記者告知想核實江帆事件後,劉表示這個事情他不是很清楚,說自己不在開封,有什麼事等他回去後再談。第2、3次撥打是在江帆被截訪回學校後,電話鈴響數聲後,轉為忙線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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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是江帆發給媒體的信。
您好:
我是中國首例被市委下紅頭文件定為精神病的上訪者,12年來不但我時時遭受傷害,因我告的是中共開封市委和教育局,兒子也受我連累時常被討好領導的老師打罵羞辱,致使孩子學習成績一落千丈。孤苦無助的我特向您求助,祈盼您能幫我母子早日脫離苦海。
我叫江帆,是河南省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的校醫。97年因無法忍受法官丈夫的虐待被迫向其單位——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求助。可悲的是他們法院是全國文明單位,如果法官不文明,單位會文明嗎?為了保住全國文明單位的稱號,法院院長像無賴一樣對我說:「他打你也不是我讓他打的,你找我幹啥?他不讓你母子回家,我也不能綁著他把鑰匙給你搶過來,他不給你兒子生活費,我更管不了,我不可能扣他的錢給你,隨便扣錢犯法。」當我問他:法官對自己沒有任何過錯的妻子和年僅2歲的兒子施暴犯不犯法時,被院長趕出法院。數九寒天我和年幼的兒子拿不出禦寒的棉衣,開封各有關部門都以:法院是執法部門有能力自己解決,他們不便插手為由將我拒之門外。憲法上明文規定的婦女兒童受法律保護,可在現實生活中只是一句動聽的口號。
在上訪過程中我多次被打、被關、被通緝、被監視。一次在開封市委保安毒打後,被幾個大男人像抬死豬似的,將我塞進我們學校的麵包車裡,那幾個大男人把我摁躺在地上,他們跪壓在我身上,絕望的我摸到了一桶汽油悄悄打開桶蓋,把油澆到自己身上並喊道:「你們再敢羞辱我,我就把自己點了。」在這種以死抗爭的情況下,我才獲準可以坐地下。我的拚死抗爭激怒了有關領導,為了掩蓋罪惡保住政績。中共開封市委辦公室汴辦文【1997】57號檔出籠了,檔明確指示:「學校要把此事做為一項政治任務,要採取措施嚴密看護,防止江帆外出,必要時可到醫院檢查和治療。並強調二職專要組織一班人對江帆繼續晝夜值班,如有外出信息及時回饋。」有了市委的紅頭文件,他們豢養的打手馬上緊鑼密鼓的實施起非法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罪惡勾當。河南省精神病醫院為了幾個小錢,將職業道德和做人的良知拋到九霄雲外。在明知司法鑑定必須由司法機關申請的前提下,違法接受開封市教委這個行政機關的委託,鑑定書中鑑定原因是:市領導指示視情況必要時給作一次司法精神病鑑定。 不難看出紅頭文件和司法鑑定是一個完整的證據鏈。 中共開封市委濫用職權、侵犯人權已是不爭的事實。中國青年報:領導指示引出的精神病鑑定,用整版的篇幅報導了此案。人民法院報:正常人是怎樣被鑑定為精神病的。京華時報:上訪者被鑑定為精神病人緣於領導「高度重視」委託鑑定方稱是遵領導指示所為。光明日報:怎樣防止一個人被隨意鑑定成精神病。《半月談》一名上訪者的悲慘經歷:先被做成「精神病」,勝訴又遇「執行難」。法制內參:單位三次「座談會」江帆成了精神病。法律與生活雜誌:單位開個鑑定會;你有精神病。上海東方衛視《律師視點》:我說你是精神病為題,拍攝成上下集,請專家點評。香港鳳凰衛視曾子墨主持的《社會能見度》——我不是精神病。燕趙都市報:誰把正常人變成了「精神病」?世界日報大陸新聞:家暴上訪反被誣陷,領導指示女子被定精神病。臺灣中央通訊社、英國BBC廣播公司。丹麥政治報。東方視點《法律與道德》。太原電視臺新聞頻道《真實的故事》、法治中國、河南法制頻道《真情幫助》、河南法制報、大河報、《雜文月刊》、新文化報......國內外數十家媒體曝光,可中共開封市委對此不屑一顧。
2004年8月,我在清華大學憲法與公民權利中心的援助下,因當時無法拿到開封市委57號檔(現在紅頭文件在我手中),只能把直接侵權的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和開封教委兩個行政機關推上被告席。稍有一點法律常識的人都明白,這是一個典型的行政侵權案件.可是開封市龍亭區法院為了幫被告減輕罪責,強行將一個典型的行政侵權案定為民事侵權案.從一開庭司法不公就被辦案法官焦世峰表演的淋漓盡致。先是拒絕媒體旁聽,隨後又荒誕地要在2004年9月鑑定我7年前是否患有精神病?光天化日之下,褻瀆法律踐踏正義,把一個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行政侵權案,辦成讓世人恥笑的糊塗案。兩被告更是有恃無恐的叫囂,他們沒有侵權,他們是奉旨行事,有開封市委57號文件為證,並當庭提交證據。把幕後操縱者中共開封市委拋了出來......
2005年2月18日,我終於見到了那份由龍亭區法院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的判決:
一.確認河南省精神病醫院於1997年12月15日對江帆作出的「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書」為無效。
二.河南省開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醫院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為江帆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三.河南省開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醫院應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5日內連帶承擔給付江帆精神損害賠償金2萬元。
四.駁回江帆的其它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9710元,江帆負擔8900元,開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醫院連帶負擔810元。
此判決中恢復名譽、賠禮道歉,沒有時間、範圍和形式的界定。8年的身心摧殘、造成我身患癌症的惡性後果,僅僅賠償2萬元。且不說8年來我四處奔波,高昂的通訊費、交通費和複印費等各項損失一分不賠。作為勝訴方我卻要負擔近萬元的訴訟費。明眼人一看就知,這又是奉旨行事。總共賠償2萬,一審訴訟費9700元,江帆負擔8900。不服你就上訴,再把近萬元交給中院,中院拖到期限給你來個維持原判。這個震驚全國的基層政府濫用職權、侵犯人權的案件圓滿結束。最終的結局是江帆勝訴,道歉沒有著落,賠償金龍亭區法院和中級法院各得9710元(此案的主審法官焦世峰案件結束後一升再升)。可惜江帆沒有經濟能力按法官指的路走,無錢上訴。對這樣一個漏洞百出、顯失公正的「三無」瀆職枉法判決,被告更不會上訴,判決自行生效後。打破了他們事先預計的,兩級法院各分一萬的完美計畫。讓開封市龍亭區法院惱羞成怒,龍亭法院拒絕執行判決。並多次玩弄花招欺上壓下,龍亭區法院非法扣押我的賠償款近4年,08年4月我再次進京上訪, 08年5月3日,我在北京他們關押上訪人的黑監獄裡被駐京辦官員陰明中打傷,後來看我傷勢很重,怕我死在他們那,就把我抬上車拉到南四環輔路處扔下快速離去。是兩個過路的好心人記下了他們的車牌號並報警。我被出警的警察抬上警車帶回派出所,錄完筆錄後,派出所通知駐京辦來人將我帶回(路上截訪幹部一再警告我,只需花一萬元錢,就可以讓我從地球上徹底消失)。我多次向警察強烈要求讓打人者先在北京給我看病、驗傷,警察說他們沒有這個權力。我向警察講明當年中共開封市委連河南省精神病醫院都能操縱,如果我回到他們的地盤,將我一個癌症患者至於死地太易如反掌了。我強烈要求無效,被學校領導強行弄回開封。他們非常清楚,我一個癌症患者如果不想被滅口,絕對不敢自投羅網在他們的地盤上看病、驗傷的,我唯一能自保的是,痛苦無助地躺在家中,默默地忍受著傷痛的折磨和心靈的煎熬,(至今我落下了頭痛、頭暈、腰痛的病根,上班只能坐公交車無法騎車。)他們能不擇手段、不惜代價阻止我在北京看病驗傷,險惡用心一目瞭然。原市委副秘書長袁清雲、開封信訪局副局長程俊都曾公開說:「你就是告到聯合國,也動不了我們一根毫毛,國家主席劉少奇死在開封還不了了之呢,碾死你跟碾死個螞蟻一樣......」
中共開封市委能把一個事實清楚,過程簡單的家庭暴力事件,人為的升級成一件轟動全國的政府濫用職權、侵犯人權的惡性案件。堂堂中共開封市委,為了迫害一個手無縛雞之力且又無任何自衛能力的弱女,花費精力之大、動用人員之廣、耗費資金之多、手段之卑鄙、性質之惡劣、時間跨度之久,著實令人嘆為觀止!如果他們能用其中一成的精力為百姓辦實事、辦好事的話,早就不用自欺欺人空喊「和諧」了。他們用謊言和納稅人的錢來掩蓋罪惡,我們用自己的鮮血和生命拚死抗爭!「民告官」的道路從一開始就注定荊棘密佈,這是我早有心理準備的,但能在真相大白之後,開封方方面面還這樣齊心合力、不惜一切代價要把這樁冤案打造成鐵案,是我始料未及的。有這樣的「公僕」不只是江帆的悲哀,這是國人的悲哀和恥辱!
更讓人齒寒的是,我為之工作了二十多年的學校(當時是十多年),為了討好上級領導,不惜喪失自己做人的良知,打著幫我解決問題的幌子將我騙到教委會議室,通過簡單會話我就被扣上了偏執性的帽子,並瞞著我的家人兩次下毒手欲將我投入精神病醫院,所幸的是均被我僥倖逃脫。可終因長期的身心摧殘,三年後我患上了乳腺癌。術後7天,我就帶著近一尺長的刀口出院上班了,三天後請了半天假去拆的線。為了置我於死地,校長帶著副校長和幾個中層幹部公開對我說:「你如果上班就不允許請假,如果看病就回家(下崗)。」為了保住飯碗,術後我只得放棄後期治療。拖著病殘的身體堅持按時上班。(校領導就是一個小小的感冒就要在家休息好多天,大家還要爭先恐後的帶著禮品去看望。)非典期間,稍有一點生活常識的人都知道,我一個癌症患者免疫功能低下,是需要保護的易感人群,且國家有規定,如果發現高燒病人必須馬上上報,有指定醫院派醫生專車接治。我校領導就敢公開在大會上宣布,學校如果發現高燒病人,必須由江帆親自送醫院。要求我24小時不得離校,並且既不算加班也不能調休(他的險惡用心一目瞭然)。再有我是國家幹部,當時是公費醫療,而且國家有規定,癌症患者實報實銷。可因我是中共開封市委欽定的精神病,種種原因綜合在一起,當時我的醫藥費分文未報。(十年後,終於給報了三千多元。平時一個普通的感冒都要花上幾百上千元,我右乳全切,手術當天的費用就是四五千,一個癌症病人十年來總共給報三千多元。)
尊敬的朋友,12年的維權路苦不堪言,12年啊,人的一生有幾個12年,中共開封市委把迫害一個手無縛雞之力,沒有任何自衛能力,且是依法維權弱女當成一件政治任務來完成,可以說是舉世罕見。他們花費精力之大、動用人員之廣、耗費資金之多、手段之卑鄙、性質之惡劣、時間跨度之久,著實令人嘆為觀止!媒體曝光後有關領導對我更是恨之入骨,08年5月截訪官員把我打傷扔到郊外,我知道凶手的姓名、路人記下了凶手的車號,110出警把我抬到車上拉回派出所錄得筆錄。隨後我校領導奉旨強行將我從北京拉回,我在家躺了幾個月,領導不聞不問。網友把情況反映給外媒,外媒記者電話採訪開封市委辦公室工作人員,答覆是從沒有聽說過此事。我一個癌症患者現在唯一的願望就是在我有生之年,把事實真相公布於眾。祈盼能得到您的關注和幫助!恭祝好人一生平安!
江帆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