瘸子部長戈培爾有句名言:"宣傳只有一個目標:征服群眾。所有一切為這個目標服務的手段都是好的。"而在宣傳征服群眾前,得先征服宣傳者。1933年9月 22日,成立德國文化協會,總部設在柏林,戈培爾任協會主席。該協會下設德國美術協會、德國音樂協會、德國戲劇協會、德國文學協會、德國新聞協會、德國廣播協會、德國電影協會。凡是在相關領域中工作的人,都必須加入相關協會,並且這些協會的決定和指示具有法律效力。不聽話者不得食。對於"政治上不可靠"的人,協會可以拒絕接受他們為會員,已經取得會員資格的,可以開除他們。這樣,通過德國文化協會對整個文化活動的集中控制,就可以"純潔"出一支效命於納粹政權的文化隊伍。這支隊伍不能不充當納粹政權宣傳的主力軍,不能不充當納粹政權有組織的忽悠事業的馬前卒。
文化藝術成了權力的婢女。幾千萬德國人能夠看到什麼樣的美術作品,可以欣賞到什麼樣的文學作品,可以觀賞到什麼樣的戲劇電影,能夠收聽到什麼樣的廣播,看到什麼樣的新聞等等,這一切都取決於納粹黨的好惡。馬克·吐溫可以在美國經濟騰飛之際出版《鍍金時代》,可托馬斯·曼這些人在納粹德國沒有容身之地。現實題材中,滿是荊棘和陷阱,那就寫點歷史吧,第三帝國的歷史題材作品一枝獨秀。俗話說,太陽底下無新事。歷史題材的作品照樣會觸犯納粹的禁區。1933年柏林焚書,為什麼要把艾米爾·路德維格和沃納·黑格曼的作品付之一炬,堂而皇之的旗號就是:"反對偽造我們的歷史,玷污歷史偉人,捍衛我們往昔的尊嚴!"一旦文藝成為政權的附庸和工具,退化就不可避免。不過,希特勒、戈培爾們並不是笨蛋,他們也不想德國的文化藝術"退化"得無人問津。相反,他們希望藝術性和納粹化能完美結合,不僅德國人喜聞樂見,就是全世界也喝采。希特勒親自邀請德國著名女導演裡芬施塔爾出馬,就是例子。裡芬施塔爾拍攝的《意志的勝利》,成功地將納粹政治藝術化。戈培爾稱讚它"成功地擺脫了陷入簡單宣傳的危險",將偉大時代的激越旋律"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藝術高度"。
"各家報紙都受到指示"
納粹德國常常被人貶為極權國家。何謂極權?最通俗的詮釋就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換言之,權利無所不管,一切事務都要以權力意志為轉移。不過,就媒體而言,納粹政權的無所不管,並不意味著第三帝國的文化事業都是國營或黨有。恰恰相反,報刊電影等等,都可以私人經營。私有不見得就等於自由。納粹政權可以利用私人的錢為自己的事業服務。
比如對於私營電影公司而言,一切投資都是民間的,可是是否可以公映,審查權卻牢牢地攥在戈培爾的教化與宣傳部手裡,不是有錢而是有權才是大爺,這樣一來,不僅國庫的錢可以直接供納粹政權使用,就是民間資本,也間接地為納粹當局所用。至於是否叫座,用不著納粹黨操什麼心,因為它沒有自個掏錢賠本賺吆喝的風險。自然,因為這種管制,難免會有納粹電影上映觀眾未必買賬的情況發生。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納粹德國的電影業一片蕭條。畢竟,投資者在商言商。為了利潤,他們會竭力在納粹當局容許的框框內發揮自己的才幹,儘可能地迎合觀眾的欣賞口味,換言之,會有管制之下的畸形繁榮,畸形創造。
控制報業,也並不需要所有的報刊都是納粹黨辦。即使是報刊為私人創辦和所有,但是,通過購買、清洗、控制股份、審查、停刊等手段,都可以有效地達到操控的目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納粹黨或黨內個人擁有或控制的報紙,只佔全部報紙銷量2500萬份中的三分之二。
《伏斯日報》是德國最主要的報紙,地位有如《泰晤士報》之於英國,《紐約時報》之於美國,它創刊於1704年,可是在1934年4月1日,這家發行了 230年的自由主義報紙,被迫停刊。另一份世界馳名的自由主義報紙《柏林日報》,雖然不像《伏斯日報》那樣被直接要了老命,可是它的老闆在1933年春被迫出讓自己在這家報紙的股份。《法蘭克福日報》是德國第三大自由主義報紙,它在清除了猶太老闆和編輯後繼續出版。軀殼尚在,魂魄已散。
那些在納粹淫威中倖存下來的報紙,知道小命捏在納粹當局手裡,它們為納粹黨服務的忠心程度,甚至比納粹黨有的報紙都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樣一來,納粹黨不用大包大攬就把所有的報刊都一手統到自己的名下,無須為所有的報紙的虧盈付費,就能夠讓所有的編輯記者都得先當納粹黨的文奴,所有的報刊都得跟納粹黨保持一致,否則編輯記者就沒法在新聞出版這個行當幹下去,報刊就沒法存活。
戈培爾對新聞的管制,細緻入微。當過駐德記者的夏伊勒這樣寫道:"每天早晨,柏林各日報的編輯以及德國其他地方的報紙的記者,都聚集在宣傳部裡,由戈培爾博士或者他的一個助手告訴他們:什麼新聞該發布,什麼新聞要扣下,什麼新聞怎麼寫和怎麼擬標題,什麼運動該取消,什麼運動要開展,當天需要什麼樣的社論。為了防止誤解,除了口頭訓令外,每天還有一篇書面指示。對於小地方的報紙和期刊,則用電報或信件發出指示。"
納粹當局自己也心知肚明,這種指令見不得人。於是,堂堂第三帝國的教化和宣傳部就如黑幫一樣偷偷行事,把每天規定的這也不能報導那也不能評論的指令,當成納粹黨國的秘密。按照納粹德國刑法典的規定,"泄露國家機密者,處死刑":"以泄露為目的,而著手取得國家機密者,處死刑或無期重懲役"。納粹當局的這兩項規定,可不是個虛張聲勢的稻草人。1936年,夏伊勒在日記裡就提到,因為偶爾把戈培爾每天向新聞界下達的一些密令副本給過外國記者,德國《波森日報》的一位先生被判處死刑,後來又被減為無期徒刑。
在這樣嚴厲的新聞管制下,一份份報紙勢必變得索然寡味。戈培爾和德國新聞協會主席阿曼曾要求,編輯們不要把報紙編得那麼單調劃一。可那是誰之過呢?《格魯恩郵報》的編輯埃姆·韋爾克指責說,報刊之所以變得乾巴巴,是因為宣傳部的官僚主義和高壓手段。韋爾克這下可摸了老虎屁股。這份週刊受到停刊三個月的處罰,而韋爾克自己不僅被戈培爾撤了職,還被送進了集中營。
"灌輸納粹黨學說比生產重要"
納粹上臺之初,德國的收音機普及率不高,一時間也沒法讓家家戶戶都很快擁有一臺收音機。於是當局從實際出發,創造性地下達了集體收聽廣播的命令。大夥在一起收聽廣播,誰也不能把耳朵塞了起來。因此,國民們連耳根清淨的自由都沒了。而且,許多廣播節目被安排在上班時間播出,在播出的時候,人們必須放下手頭的工作收聽廣播。
即使廣播的時候你是在咖啡廳或者餐館,那也不會成為漏網之魚,因為像餐廳、咖啡館之類的所有公共場所,都必須配備收音機。而對於行人來說,街頭的揚聲器照樣會把納粹黨的聲音傳送到你的耳朵裡。從這個角度而言,納粹政權確實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在當時,沒有哪個國家有德國那麼密集的無線電覆蓋度。要命的是,這種廣播往往不是一兩分鐘就能夠完事,希特勒這些人的演說,動不動就長達兩三個小時。如果把全國的人因此花費的時間累計起來,那會相當於浪費多少個工時!可納粹當局只算政治賬,不算經濟賬。在戈培爾看來,"灌輸納粹黨學說比工人們的生產更重要"。否則,即使德國財富再多,人民再怎麼幸福,可要是政治跟納粹黨毫不相干,這對戈培爾這些納粹領袖們來說,又有什麼意義呢?
無線電波跟報刊不同,一份外國報紙或雜誌禁止在德國發行,一般人是無法看到的,而電臺就不一樣了,如果不能進行有效地技術干擾,一家英國電臺的廣播,柏林人也可以收聽到。為此,第三帝國就把收聽外國電臺視為一種嚴重的刑事犯罪。夏伊勒在1940年2月的日記裡提到這樣一件事:有一天,一名德軍飛行員的母親接到通知,說她的兒子已經失蹤並被認定死亡。可是幾天後,英國廣播公司公布的德國戰俘名單裡卻有她的兒子。次日,有八個朋友和熟人來信告訴她這個消息。可是好心被當成了驢肝肺。這位母親向警察告發了這些人收聽敵臺,於是他們全都被捕了。在這樣的政治環境裡,還有幾個人敢輕易接受和傳播戈培爾們不喜歡的信息?在恐懼中自我收斂,就會自然地成為一種生活常態。如此一來,戈培爾就可以肆無忌憚地隨意操縱輿論了,而他的西洋鏡永遠不用擔心被人公開戳破。國外到底是怎麼回事,比如人家是怎麼看待希特勒德國的,這類的信息是否可以傳播,以怎樣的形式傳播等等,都是納粹當局說了算。
想必戈培爾部長心裏也清楚,謊言重複一千遍,也不會成為真理,但謊言如果重複一千遍而又不許別人戳穿,許多人就會把它當成真理。因為謊言的陷阱到處都是,人們不掉進這個陷阱,就會掉進那個陷阱。極權政治之下,只存在掉進陷阱的次數多少和深淺問題,而不存在百毒不侵之人。不過,第三帝國宣傳部炮製的那些政治謊言,到底真正征服了多少德國人的內心世界,只有天知道。因為在政府欺騙人民的地方,人民往往也會用欺騙政府來保全自己。在極權政治裡,有時候很難分清到底是誰在騙誰。
1943年2月8日,戈培爾在玻璃體育館的演講,贏得一陣陣雷鳴般的掌聲。可是在第三帝國,大人物對黨徒或百姓講什麼不會贏得熱烈的掌聲呢?領導人放個屁都是重要講話。
當戈培爾對聽眾說:"你們願意打一場總體戰嗎?如果有必要的話,你們願意打一場比我們今天所能想像得到的更為全民化更為極端化的總體戰嗎?"聽眾報以狂熱的回應:"願意!"在這種場合,不想進集中營就不會說"不願意"。可在離開講臺時,戈培爾卻對心腹說:這些聽眾真是一群白痴,"加入我對這幫傢伙發問,是否願意從哥倫布大廈的樓頂上往下跳的話,他們也同樣會吼'願意'的。"
其實,對戈培爾的演說,何嘗就不可能也有聽眾在心裏譏笑他:真是個白痴!我們一鼓掌他就以為我們真的支持他!重要的是,每個人都必須歡呼雀躍,一副十足的腦殘模樣。為了更好地蒙人,納粹德國有一套冠冕堂皇的說辭。比如,對於隱瞞和掩蓋真相的一個理由就是,如果如實地公開披露,會損害國家的威望,為英法等西方國家提供了攻擊德國的口實。這種是非顛倒的邏輯,卻為一些對"德國"情意綿綿的忠誠國民所接受。他們認為,對納粹的抨擊就是對德國的抨擊,作為一個德國人,他們感情上接受不了,揭露和批評德國這樣那樣的問題就是傷害他們的感情。結果,被當局當猴耍了還覺得自己是愛國呢。
這樣的國家,不瘋,那才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