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稱做過"釣頭"的女性對記者透露,一般來說,一個區域大致有一兩個"釣頭","釣頭" 手下有20個左右"釣鉤"。開展集中執法行動之前,交通營運執法部門的負責人會與"釣頭"接頭。一星期開展一次集中行動,每次都能抓200輛左右黑車。執法部門與"釣頭"談好,抓一輛黑車給500元,200元"釣頭"自留,200元給"釣鉤",另外100元是給執法人員的回扣。"釣頭"和"釣鉤"之間一個月結一次"工資"。
這名"釣頭"還聲稱,對"釣鉤"要進行必要的"培訓"。例如,車輛停下來以後,要一手拉手剎,一手拔車鑰匙。然後執法大隊的人過來,把車子開走。這時,"釣鉤"就下車走掉,再去抓其它車子。"做的時間長了,自己心也慌、手也抖。"她說,"覺得沒意思,想想太缺德。"
2008年5月12日,陳某某在滬郊一加油站加油時被陌生人要求帶一程,隨即被執法人員抓獲並處罰。此後,這名陳先生對"釣魚"現象進行了長期密訪。他說,"釣頭"和"釣鉤"多是外來人員,往往是一個村子出來的老鄉,一呼百應。"釣鉤"每"釣" 到一位私家車司機,便可獲得300元人民幣,"釣頭"則提取200元。一個成熟的"釣鉤",月收入少則兩三千元,多則五六千元。而"釣頭"每個月能淨賺1 萬元至2萬元。
一名黑車司機說,"釣頭"在招募"釣鉤"時一般有三個要求:第一是長得乾淨,不猥瑣,但也不容易被記住;第二是衣服得穿得乾淨,得像個普通市民;第三是容易被信任,和藹一點,憨厚一點。他說,雖說自己很注意,一般不載陌生人,最多載一些面善的人,但還是防不勝防,也被"釣"過。(據新華社)
調查進行
21日,上海官方通過網路發布消息,稱浦東新區政府重新成立了調查組,"做進一步調查"。這次的調查人員不再是執法局官員,而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和律師。但對於調查組的具體人數、組建過程及如何展開調查等信息未予公開。
22日,新民網記者從"權威人士"那裡得知,調查組成員共11人,分別來自人大、政協以及媒體,所有成員分成3個小組,一個組三人,另兩組分別為四人。該人士稱,新組建的聯合調查組採取分組行動的方式進行調查,三個小組調查的內容各有側重。
另有消息人士向新民網證實,調查組的11名成員中,有兩人來自媒體,分別為中央媒體新華社記者和上海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旗下媒體《東方早報》記者。
鑒於孫中界事件廣受關注,聯合調查組行事異常低調,消息人士更透露,"所有日程安排,都是通過簡訊或電話通知調查組成員。"
接受調查
昨天下午,記者致電該事件焦點人物孫中界,得知聯合調查組中的5名成員已經到他的工作單位--上海龐源建築機械工程公司調查過了。
對於調查組成員的構成,孫中界描述的和新民網的消息有些出入:"聽說這次聯合調查組一共15個人,這15人又分成了3個小組,每小組5個人。"孫中界說,昨天來找他瞭解情況的是其中一個小組的5名成員。
據孫中界稱,自始至終,沒有人說出自己的名字。"你好,我是律師。""你好,我是人大代表。"孫中界說,剛見面時,調查人員都是這樣簡單介紹自己。
"他們只是向我問了問事情的經過,就這麼簡單。"孫中界說,他提出要找那名"有正義感的乘客"對質,提出10月14日當晚,他和另一名車主何先生遭遇同一名乘客施"倒鉤",請求調查組成員向何先生瞭解情況。
"調查組的成員只記下了何先生的聯繫方式,對我提出的任何要求和疑問都未作答覆。"孫中界說,"調查組的5個人中,有一個《上海日報》的,之前他採訪過我,但沒給我留名片。"
律師說法
在收到孫中界發來的情況介紹後,律師郝勁松近日決定為其提供法律援助,郝勁松說:"孫中界是個有血性的年輕人,為了自證清白不惜斷指明志,我們決定幫助他,也希望他受傷的身體和心靈早日康復。真相到底如何,最終將水落石出。"
昨日,郝勁松收到了上海閔行法院寄來的通知,法院告知原定於11月2日開庭的計畫取消,準備安排雙方擇日進行證據交換,何時開庭另行通知。
對於審判結果的預期,郝勁松表示:由於近日發現《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關於審理出租車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見》是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邀請市交通執法局等有關部門研討制定的",郝勁松認為,"在這種干擾司法意見的指導下,上海閔行法院能否進行公正的審判將面臨嚴峻考驗。" 《河北青年報》供稿
疑點一:逮住一次就算"非法營運"?
何的先生也被以非法營運為名抓住。我後來和何先生無意間說起這事,基本確定上我們車的乘客是同一個人。"
孫中界說,當他上執法車後,何先生已經在車上了。當時兩人並沒多說話。10月16日,孫中界去執法大隊做筆錄時,兩人再次相遇,閒聊時他們吃驚地發現,上他們車的乘客竟然出奇相似。
"都是20多歲的一個年輕人,中等身材,帶著一個包,頭髮好像還都上過髮膠,有點翹,到最後都是拔車鑰匙。"孫中界說。
昨日19時30分,記者聯繫上了何先生。何先生向記者講述的情況和孫中界的遭遇很相似。
"我在上海開有傢俱廠,你說我有必要通過‘非法營運'賺這個小錢嗎?"何先生說:"執法局說我是非法營運,我肯定不認。這兩天報紙上報導了孫中界的事後,我發現我們倆遇到的情況幾乎一模一樣,好像這撥‘倒鉤'都受過專門訓練一樣。還有那個乘客,長的樣子和孫中界碰到的差不多,我們懷疑就是同一個人。"
何先生說,他得知孫中界將自己的聯繫方式提供給調查組後,一個下午都在等待調查組找他瞭解情況,但連一個電話也沒等來。"目前我的車還被扣著,我就看孫中界的這個事情咋處理,能不能還我們一個清白。"
疑點二:調查報告"早產"?
關於孫中界事件的調查結果何時才能出來,10月19日下午,浦東新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嚴良民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我們的工作人員今天只是做了一個初步的瞭解,還要進一步取證調查。通常情況下,至少要一週左右的時間。"
出人意料的是,"還要進一步取證調查"、要"一週左右"才能做出的調查結論,在第二天上午就公布了。
對於浦東新區執法局這份調查結論,"閔行倒鉤案"原告張軍(化名)的代理律師郝勁松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從上海市政府責成調查到結果出爐,僅僅過了三四天時間,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很難查清真相,這種做法非常草率,有些不負責任。
他說,正確的調查方法需要全面還原現場、尋找目擊證人,乘客是在哪裡攔截孫中界的車,是招手還是在馬路中間攔截?乘客是在什麼情況下搭車的?目的地是哪裡?有關部門說是在設卡檢查時初步認定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那麼,當天一共攔截了多少輛車?是不是每輛車都檢查了?如果不是,那就涉嫌有目的的"栽贓式執法",這些問題都需要回答。還有,警方的詢問筆錄應該公開,怎麼問怎麼答,應該與現場完全相同。
疑點三:諸多文字細節被指不實
指著執法局調查報告關於"執法人員分別將駕駛員孫中界和乘客帶到停在現場的執法車上作進一步調查"的表述,孫中界說:"這是在睜眼說瞎話!執法人員一抓住我,乘客就不見了,自始至終我都沒見那個乘客出現。"
對於"執法人員當場按照法定程序製作了現場筆錄"的說法,孫中界說:"他們做完筆錄,連看都沒讓我看就逼著我簽字。不簽字,連車都不讓下,尿尿都不讓尿,這也叫法定程序?"
孫中界還說:"16日給我做的筆錄,有些話是在他們引誘下回答的,我看到筆錄和我想表達的意思不相符時,就拒絕簽字。19日的調查筆錄,和我想表達的意思差不多,可在調查報告中,卻只說16日的筆錄,這不是在迴避真實情況嗎?"孫中界告訴記者:"裡面有不少細節都不真實。調查報告說和乘客談妥車費10元,這與事實不符。當時這個乘客是站在路中間攔車的,路並不寬,我根本來不及躲閃,只好將車停下。他一見我停車,未經我允許就拉開車門上了車,之所以我沒攆他下來,是一時心軟,想做好事幫幫他,而且我們在車上根本沒談車費的事兒,是他突然把錢扔在車上就拔鑰匙的,執法隊員馬上就到了,這也太巧合了吧!"
疑點四:"乘客"身份為何不公開?
20日下午,在多家媒體記者的要求下,浦東新區執法局召開了一個臨時記者招待會,有記者問為何不公開乘客的身份時,浦東新區環保市容局副局長李春銘說,從法律程序來講是會公開的,但是得到一定程序上,乘客肯定要作證的,因為,很顯然孫中界的表述和乘客的表述不相吻合。
在招待會上,記者們不斷詢問浦東新區相關負責人乘客的身份,李春銘只說這名乘客是外地的,是一個自由職業者,做生意的,還說這名乘客是一名有正義感的乘客。
疑點五:逮住一次就算"非法營運"?
對非法營運的黑車進行處罰,是基於社會管理的需要,其處罰的對象是"非法營運行為"。"非法營運"的基本構成要件,一是非法進行,二是屬於"營運行為"。對於這種偶發性的民事交易行為不應當處罰,例如,公民改變出行計畫,非常偶然地到車站找人退票,就不是倒票行為,他也不屬於"票販子"。偶發性的民事交易行為,在人民日常生活中天天發生,"不讓人民進行這樣的交易行為,人民如何生活?"
新聞回顧:交管人員裝病求助 白領好心搭客反被稱黑車
上海一白領好心發帖稱自己搭載一個自稱有病的男子,不料男子上車後突然拔走車鑰匙,隨後衝出多個交管執法人員,由於自稱"有病"的男子主動要求給錢,交管人員堅持認定這位白領涉嫌非法運營。近日,這類"釣魚式"執法打擊黑車的方式引發了廣泛爭議。
車主遭遇"釣魚執法"續:起訴執法大隊獲立案
上海一車主好心搭載自稱有病的男子,結果遭遇運管部門"釣魚執法",認定涉嫌非法運營,被扣車罰款一萬。近日當事人通過維權律師郝勁松,起訴上海市閔行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要求對方撤銷處罰並承擔訴訟費用。昨日,上海閔行區法院已正式立案。
上海公布釣魚執法案結果 稱取證手段並無不當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求,浦東新區責成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10•14"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核查。今日,新區政府稱,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取證手段並無不當,不存在所謂的"倒鉤"執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