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驗上看,如果向海盜支付贖金,勢必增長其囂張氣焰,今後天朝的船只可能成為海盜劫持的主要目標,如此豈不有辱我天朝大國體統。但若派遣軍隊解救又有造成撕票的危險,比如2006年的俄羅斯的別斯蘭人質危機,就由於強行解救造成了326名人質死亡,由於我朝剛剛進行了閱兵,如果造成此類後果豈不讓美帝看笑話?況且,即使一切盡如人意,以我朝正規軍對抗雜牌海盜,勝之不武,也同樣有辱我天朝體統。所以我提出解救人質的最佳方案,那就是派遣城管出擊打擊海盜,解救人質。下面是可行性的論證:
<一>有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希望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和平與發展成為人類社會兩大主題,我國軍事專家孫武曾經說過:"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如果我朝能開闢一條不流血的解決海盜問題的新路,勢必為他國敬仰,也體現了我朝的國防和外交能力。做到此點,並非全無可能,因為我朝有一隻強大的城管隊伍。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我朝城管所掃蕩的對象,從來都是望風而逃,所謂風聲鶴唳,聽到城管的威名完全有可能嚇走海盜。並且可以沒收海盜作案工具。
<二>海盜負隅頑抗,城管可以通過不接觸的方式消滅海盜
由於我朝韜光養晦的策略,從未對外派遣過城管部隊,非洲第三世界的群眾完全可能不知道城管的作戰能力,畏懼於城管威名望風而逃可能實現不了,所以我朝城管可能需要通過消滅海盜的方式解救人質。但是如果使用近距離作戰的方式,海盜可能在發現城管後撕票,給人質造成危險,所以城管可以宣布海盜心臟病發作而死,然後順利解救人質。此作戰可以派遣湖北天門城管。
<三>萬不得已,武裝解救人質不會留下後患
如果還有未被消滅的海盜,我朝城管可以根據受訓經驗,消滅海盜,不留後患:
1、不能輕易放過相對人,要把相對人帶上執法車.扭送公安機關,或帶回隊部.問清是哪裡兒女,來這裡多久了,為什麼膽敢動用暴力抗法,是否知道今天的嚴重時間應當接受什麼樣的處罰
2、不要在公眾面前控制相對人的暴力執法行為.如果無法避開圍觀者,就以較為緩和的方式進行.
3、採取安放內暴力的抗法的布局動作.注意要使相對人的臉上不見血,身上不見傷.周圍不見人,還應以超段快的連環式動作一次性做完,不留尾巴.一旦進入實施,一定要乾淨利落不可遲疑.要將所有力量全部用上.
這樣做的好處有三,首先,本著人道主義的精神可以給海盜留下全屍,也體現我天朝大國恩威並濟的精神;第二,可以快速結束戰鬥,避免期間人質受害的危險;第三,可以免去後患,不用擔心其他海盜報復我朝的其他船隻,因為其他海盜根本不清楚被打死海盜的死因,所以無從報復。實施此任務,可以派遣上海閔行區城管與民警混合隊伍。
<四>可以提高我朝城管的國際聲譽,創造勞務輸出機會
由於各國都被索馬里海盜所困擾,護航則需要增加大量的軍費開支,我朝城管由於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優點此役以後勢必為各國爭相聘用,到時候將會為我朝創造大量就業機會,帶來大量外匯,以此我們還抵銷了經濟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可謂一舉多得。但需要提醒的是,城管是我朝的重要武裝力量,一定注意保護城管訓練、生活、作戰具體辦法的機密,且不可培訓外國城管,以免今後危害我朝國家安全。
綜上所述,我鄭重提議,派遣城管隊伍解救被劫人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