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消息人士"說,文強被捉之後,起初假裝坦白,在審訊時大講自己的艷情故事,還主動講述一些強姦少女、玩女明星的過程,"他說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慶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辦法搞定她們,包括用錢買、利用女星的隱私恐嚇她們等,他都要和這些明星睡一覺。"
強姦少女是犯罪情節,理當更令人憤怒;"玩女明星"是你情我願的成人遊戲,就算涉嫌敲詐勒索,女明星不告恐怕也難以立案。但是媒體對前者棄之不顧,對後者津津樂道。有網民甚至進行赴渝明星大普查,列出了涉嫌"女強人"的女星的詳細名單。
媒體的興趣如此濃厚,正是"消息人士"的初衷。要知道,此消息只有一個來源,那就是審訊文強的專案小組。在中國,幾乎所有的腐敗官員都有八卦消息,但是這些消息的源頭並非八卦人士,而是非常嚴肅的機構,不是警方就是宣傳部門。與媒體略有不同的是,他們釋放消息時有著非常嚴肅的目的,那就是證明此人道德墮落,生活腐化。而且,在他們看來,在這個階段,從道德上打垮他,比從法律上認定他的犯罪事實更重要。
有人可能會說,之所以先釋放出八卦消息,而不是犯罪事實,是因為警方遵守法律程序,那些事實還有待進一步確認。其實並非如此。
首先,用"但凡......只要......都要......"這樣的句式來指認所有的女明星,顯然難以確信。在傳播消息之前,警方可能連一個明星也沒有確認過。就算此消息百分之百出自文強之口,那也未必可信。大多網民也都相信,文強是在吹牛顯擺。
其次,在涉及犯罪事實的認定上,警方也並不遵守法律程序。不管打黑英雄的功勞有多高,也不管這個落網者有多壞,在未經法院審判之前,他都不是一個罪犯,不能公開宣稱他和他的同夥的犯罪事實,什麼打黑成果展也就無從談起。在重慶高調宣傳的打黑成果展上,那些贓物和犯罪事實是誰認定的?是否需要經過法庭的審判?
那麼專案小組為什麼認為文強"強姦少女、玩女明星"是最重要的消息呢?這跟中共的歷史傳統有關。在這個傳統中,當權者並不滿足於從法律上指控落敗者或犯罪嫌疑人,而是要將他全面"搞倒"、"搞臭"。生活作風問題,是一場永遠不會終結的連續劇,這個國家的人民也越看越上癮了。
近年來,警方也將此作為審訊中的爆破工具。知道情況最多的人,往往是犯罪嫌疑人的妻子。丈夫落難之後,妻子往往念想一生情分,為其守口如瓶。這時候最管用的手段,便是打出一張生活作風牌,妻子們往往過不了這一關。根據媒體報導,"消息人士"說,文強妻子(在報導中的用語是粗鄙化的"老婆")聽說了這些情況之後,"大哭不止,一直罵文強是個畜生。然後她交代了文強的一些問題,還帶著我們去挖魚塘取出了贓款。"她從哪裡聽說的呢,難道不是審訊人員特意告訴她的?魚塘贓款,至今媒體報導中最具體的這個涉嫌犯罪的事實,就是這樣得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