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不貞潔 印度盛行私刑謀殺

發表:2009-10-3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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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與專家均表示,經濟起飛往往帶動社會風氣的開放,但印度似乎適得其反,"名譽謀殺"事件有增無減,問題在於民眾不認為名譽謀殺是一種社會惡習,以致很難杜絕這種陋俗。

在中東和南亞地區仍甚為普遍的名譽謀殺,指的是在一個家庭或部落裡,當其中某人的行為被視為是家庭或部落的恥辱時,例如未獲同意的男女戀愛、私奔或結婚,或涉嫌不貞、不潔行為,即遭到其他成員以維護或整頓門風為由加以殺害。

在印度,不管是窮鄉僻壤,或是工商都會,名譽謀殺事件經常可見諸媒體報導,而在與民眾日常聚會對話中,也可以感受到印度社會對名譽謀殺的發生已經習以為常。一名65歲退休公務員告訴記者說:"名譽謀殺有時可以嚇阻社會風氣的墮落。"

在首都新德里近郊的哈雅納省(Haryana)的沙帕柯里村(Sapa Kheri),村民在27日傍晚發現一對年輕男女吊死在樹上。第二天上午警方趕到現場,卻得知死者家屬已連夜將兩人屍體火化,究竟是他殺或是自殺,根本無從查起。

警方從側面調查,相信兩人又是一起"名譽謀殺"的受害者。警方表示,兩名死者是戀人,同屬一個部落,依據地方習俗不得結婚,但兩人不從,仍相往來,結果招來殺身之禍。兩人遇害當天,村民曾封鎖村口,禁止外人進入。

今年7月,同在哈雅納省,距離新德里約175公里的辛瓦勒村(Singhwal),年輕的執業醫師維德帕遭到妻子席帕居住的班瓦拉村(Bhanwala)村民凌遲致死。妻子席帕則遭自己家人拘禁虐待,所幸及時獲得保護婦女的非政府組織協助逃脫,倖免一死。

維德帕和席帕的遭遇,是因兩人今年3月私奔結婚後,住在維德帕的老家。7月間,席帕返村看望父母,卻立即遭到拘禁。維德帕得知消息後趕往岳家,試圖帶回妻子,結果遭村民逮捕圍毆致死。據說,早在兩人私奔後,席帕的家人就發出了"名譽謀殺"令。

據媒體報導,維德帕前往岳家時,擔心自己的安危,曾向法庭申請保護,獲得法庭同意派遣15名武裝警察隨行。但進入班瓦拉村後,憤怒的村民立即團團圍住維德帕毆打,警方雖然介入阻擋也受傷挂彩,只好撤出,有些警察甚至站在一旁做壁上觀。

社會學家巴札克(D. Pathak)表示,印度社會至今仍是一個部落社會,許多地方仍受到宗族傳統的約束,例如男女不得和同一部落或同一家族的人通婚,否則就被視為亂倫。此外,也不得和非同種姓的人結婚,否則就會被打為社會最底層的賤民,或稱"不可接觸者"。  巴札克表示,由於名譽謀殺受害者被指控的罪名,諸如亂倫、通姦,都屬傳統"罪不可赦"的罪名,沒有任何外人敢否定,而下令和執行名譽謀殺的村里長老會也堅持,祖先傳承下來的"家法"權力大於憲法乃至國會通過的任何法令。

以印度教教義為本的印度婚姻法(Hindu MarriageAct),嚴禁近親通婚。但印度人權組織成員兼社會問題專家辛赫(Chander Singh)表示,由於對近親定義不明,許多人將家族起源追溯到歷史甚至神話典故之中。

辛赫表示,除非印度婚姻法修改,否則名譽謀殺事件仍將層出不窮。

社會學家岡薩維斯(Colin Gonsalves)也表示,名譽謀殺其實就是一種變相的恐怖主義,所以延續至今,都出自無視現代法律存在的地方極端守舊派份子。他說,由於過去先人曾經擁有輝煌的統治地位,這些守舊份子因而試圖延襲舊俗重振自己的地位。

日前,在一項記者會上答覆媒體詢問"名譽謀殺"事件頻傳的問題時,印度中央政府主管女性暨兒童發展事務部長蒂拉特(Krishna Tirath)女士,以印度人談話慣用的不定語氣說:"如果有需要,政府可能考慮修改法律,防止相同事件再演。"

她不諱言表示,即使有明文法令禁止,但問題在於民眾不認為名譽謀殺是一種社會惡習。她表示,政府正計畫推展一系列的覺醒運動,希望教育民眾認知憲法條文所說,任何人年滿18歲即有自主權,沒有人能夠強迫其他人做非自己願意的事情。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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