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網路上看見了一張照片,因為照片是由上自下慢慢顯示,所以在很長時間裏都看見了一個老頭氣勢滂沱站在船上,指點江山,後面跟著一個人,隨從打點。這不就是我領導考察的架勢嗎?等顯示完整才看見船底下拖拽的屍體。
事情回到了湖北荊州的大學生救人事件。這個事情包括見人不久撈屍要錢的事情想必大家都已經非常瞭解。從這張照片裡,我們可以解讀出什麼呢?
第一,根據報導,船主陳波壟斷了荊州段的屍體打撈業務,其他打撈船過來便會受到威脅。所有的經驗告訴我們,在中國,壟斷行業只有兩個可能,政府行為或者政府參與。
當然,政府不會設立撈屍部,所以,陳波之所以能再當地壟斷,和當地政府之間很有可能是有關係的。另外,根據照片的分析,陳波的舉手投足以及後面隨從人員的相貌形態都頗有政府處級以上領導從業經驗的風采。而且陳波一口咬定,撈屍費一定是12000,少一分錢都不干,而且見錢才給人。如果是正常做生意,假設是你,撈三具屍體,36000元,你至少能夠抹去零頭吧,這是人之常情,況且遇見這樣悲慘的事件,而且還在英勇救人的情況下,任何人都會動容。我認為,陳波之所以一分不讓,可能這2000元中,有相當的一部分是打點給他的後臺的,如果你只收了5000元,很可能他還要倒貼。而之所以要看見錢才給人,表示他非常害怕別人不給錢。有三個屍體打撈上來其中有一個真的不給錢,常人的反應都是繼續要錢,實在要不到也沒有辦法,因為至賺了 24000。但是陳波寧願被人當模特狂拍照還不給屍體,除了此人道德品行惡劣以外,還可能是支持他壟斷經營的後臺知道打撈起的人數,按照人數收取打點費用,所以須要收到這筆錢。
當然,我只是在猜測,我沒有證據。大的大貪,小的小貪,官商公貪,不就這點鳥事嗎。
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這其實就是一家政府背景的企業,「荊州市長江水上打撈有限公司」,寫的很清楚了,荊州市長。當然,這個也可以向荊州的吳局長瞭解一下。說不定家都有股份。只有政府背景的公司才能又壟斷又黑。
第二,這張照片中,陳波一夥人很明顯犯下虐屍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或者過失殺人罪。因為首先,沒有人可以證明被撈起來的必然是屍體,因為他尚未開具死亡證明,而且離事發當時並沒有超過一個理論上沒有生還可能的時間,也許這個人沒有死或者還有救的可能。你可以說我狡辯,我不需要證明他還活著,但你必須要有證據證明他已經死了。在對方生死不明的情況下,陳波等人阻止了對溺水者進行搶救的行為,已經形成殺人罪。
第三,當地的公安,救護,消防部門完全有理由和能力對陳波進行強制性的行為,讓陳波交還溺水者或者進行施救。連城管都能對商戶下命令,何況公安呢,而當地的相關部在事發現場的不作為,證明了他們和陳波之間非比尋常的關係。很有可能他們是一條上的人,所以他們不能上一條船。
第四,這些都是倒鉤案等一系列事件的衍生產品或者周邊產品,那就是好人沒好報,唯利是圖,人情冷漠,這也是中國社會的縮影,有人需要幫助,再不幫一把就活不下去了有人出手了,結果自己也被拖下水,岸上的好人幹著急,磕頭下跪都沒有用,資源被斷,沒有利益驅動,你連個屍體都沒有。
第五,建議中國的公民隨身攜帶兩萬元,第一是因為最近物價飛漲,多帶點錢總沒錯,第二是萬一被倒鉤需要交納一萬到兩萬的罰款。第三是如果有朋友落水或者自己落水,可以將現金舉過頭頂,這樣才會有半官方撈屍隊對你進行打撈,如果你有幸被救,對又非常有道德,把你和屍體當成了一個收費標準,那麼你還有八千元可以在醫院或者救護車上對自己進行搶救。
第六,建議從中小學生就開始進行遊泳課的訓練。會不會游泳應該作為畢業標準。當然我到現在還沒有學會游泳,必須也要去學習。需要取代的是什麼課呢?不是將游泳課並入體育課,體育課是一定要保留的,但是要取消思想政治課。我們上了十年的思想治課,學習了這麼多的鳥毛,除了建起了一個鳥巢以外,我們學到了什麼?社會風氣依然很差,這說明思想政治課從教育的角度來講是完全失敗的,而且因為內容枯燥,編乏味,觀點虛偽,文筆乾澀。而作為洗腦專用課程,它無疑也是相當失敗的,因為他要強加背誦很多完全沒有記憶點的內容,反而引起了無數青春期少年的反感,乃是過濾詞的巨大失算。既然不能洗腦,那還不如去洗澡,所以,建議教委將所有的思想政治改為游泳課,強身健體,還學會一項求生技能,這門課程一舉從害人變成救人,功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