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先生:
感謝法庭給我最後陳述的機會。
作為一名三陪女,站在這個莊嚴的法庭上我感到羞恥。
我從事過長達5年的賣淫生涯,又給原市委書記韋君梓做過兩年的"二奶"(也可能是三奶、四奶)。
但是,做三陪女決不是我的心願,我之所以走上這條給家人和自己都帶來巨大恥辱的道路,實在是為生活所迫。
我上有年逾八旬的奶奶,下有年幼無知的弟弟。
奶奶要養老,弟弟要讀書,然而,我和爹娘披星戴月在田裡勞動一年,全年的收穫竟不夠上繳鄉里的稅費、村裡的提留。
一旦不能按時上繳,鄉幹部便來家裡捉雞牽羊拉糧食。
我進城當保姆,卻被主人強姦而無從訴說,從此以後,才破罐子破摔。
請問,作為一名農家的弱女子,為了生存,除了我自己的青春,我們--"還能賣什麼"?
韋君梓得了三天感冒,就收到50萬元的"慰問金",調整了一次縣處級領導班子,又弄到了500萬元。
我如果有機會弄到他十分之一的錢,也決不會走上賣淫生涯!
有群眾指責我們做三陪女的腐蝕了幹部,傳播了性病,敗壞了社會風氣,我承認這是事實。
然而,在這個世界上,沒有買淫哪裡會有賣淫!沒有買淫男,哪裡會有賣淫女!賣淫市場的火爆,不是我們發動起來的,而是手裡有權兜裡有錢的權貴們搞起來的。
若論危害,買淫對社會的危害更嚴重。
我們賣淫,出賣的是自己的身體,這種資源雖然可貴,但是卻是--"屬於我們自己的"。
而他們--買淫的"錢"是哪裡來的呢?公訴人指控我犯了詐騙罪,我承認,我的確是個騙子。
我連小學還沒有畢業,現在卻有了大學本科的畢業文憑。
但是,在當今社會上持有假文憑的何止萬千!韋君梓初中都沒有上完,不是也成了--"在職研究生"嗎?
在法律面前,"我和他們--平等嗎"?你們罵我無恥,我也承認自己無恥。
但是,我認為,比我更無恥的是那些像韋君梓一樣大大小小的貪官們!!!
這些人嘴上講的是為人民服務,暗地裡干的卻是男盜女娼的罪惡勾當。
韋君梓白天給別人報告時慷慨激昂,晚上趕到我的住處,卻變著花樣挖空心思蹂躪我。
像他這樣道貌岸然的偽君子,我見多了。
今天在座的人裡,有好幾位便曾是我以前的顧客,--現在卻來審判我!
審判長斷喝:請警察同志把被告人押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