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著明確的懲辦反革命罪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第一章》是一九七九年頒布的(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在這之前,如果不考慮種種臨時的規定,比如《公安六條》等等,對"反革命"的判罪的依據就是一九五一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懲辦反革命條例》了。此條例沒有細目,統而言之為:
"凡以推翻人民民主政權、破壞人民民主事業為目的的各種反革命罪犯,皆以本條例判罪。"
考慮到漢語像形文字轉意上的隨意性及單音節字自由運用的特色"破壞"與"推翻"所能涵蘊的定罪面就很難說了--當然這是個語義學界絕對爭不出個所以然的問題,好在自《條例》公布以來的案例尚存,只消作一點屬於算術式的分析,就足夠了。現在我們享受的是《刑法·第一章》,它下領十三條款,規定得明白多了。
將近十年了。在公眾的記憶裡,自一九七六年清明的大逮捕之後,如果西單民主牆算一次、賣情報給臺灣的那兩個半人算一次,一九八五年秋天北大學生與警察有了一點小磨擦之後抓的一個歷史系的學生也算一次的話,十年間,尚不見出現過轟動社會的政治犯案。
幾乎沒有政治犯的十年,在中國,自一八四○年以來,大概是頭一回。如果聯想到中國的當權者這百年來對有著不同思想與政治信念的人之殘忍與恣意,這十年,竟是平安得可以載入史冊了。
政治犯案在中國,與它的文明同樣久遠。
如果把鯀算作"湊職"的話,最早的載入史冊的政治犯,恐怕就是商湯了。"不多德而武傷百姓"的桀,先是把"修德"的湯"召而囚之夏臺",後來掉以輕心,放了。湯東山再起。"率兵以伐夏桀",棄甲曳兵的桀後悔不迭--"吾悔不遂殺湯於夏臺,使至此。"這裡的"修德"與否當然是後人的評價,因為當時並沒有公認的、全體民眾必須共同遵守的標準。
不但奴隸制的時候,就是到了長達數千年的封建社會,由於"朕即法",對政治犯的判斷也只有一條:"忠"或"不忠"。有名的酷吏如郅都、杜周等,亢直也好、從諛也好,甚至暴挫擅磔、酷比蝮鷙,指的其實是他們的手段,並非量刑的標準。著名法家韓非雖然廢了貴族的世襲分封,主張無論幹部還是軍官,都要自基層一級級選拔上來,最基本的政治標準仍是"上之所是,人皆是之;上之所非,人皆非之";直到公車上書,講的還是治民之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原則未動搖,人權的觀念尚未萌生,政治犯的標準仍然只有一個--犯上。
辛亥之後,民國誕生,《暫行新刑律》不再提"上",只提"國"。對政治犯罪有了新的規定:內亂、外患、泄露機務;處罰是:徒刑、流刑、遣返;有死刑,但交一筆款即可了事的也有。
對李大釗的審判開始時是合於法律程序的:組成合議庭,並據他"崇信並宣傳共產主義",論以煸惑罪,頂多內亂罪。但"讞上"之後,"斥之為失,出,悉改科死刑。"殺與不殺,還是張大帥說了算--綠林出身的張作霖別說懂法,連字都不識幾個。
李大釗等人從容就義之後十個月,《中華民國刑法》頒布了。
隨著日寇的進犯,中國人能享受到的思想與言論自由越來越少,恰如食物與燃料。《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與《修正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分別於一九三一和一九三七年頒布,規定"凡是以文字、圖畫、演說或其他方式宣傳抗日、舉行遊行等,視為擾亂秩序、鼓煽暴動、破壞交通,軍警得立即逮捕,並得搜捕嫌疑犯。"
中國現代史上有名的幾大政治犯案,依據的全是這套條文。到了一九四七年底,《戡亂時期危害國家緊急治罪法》匆匆頒布。這是二十世紀以來刑罰最嚴厲的一部,死刑的範圍極大。不過話說回來,權責們何苦費這套文字功夫呢?宋教仁、廖仲凱、史量才、李公僕、聞一多,不都是從暗處噼叭放幾槍就解決了嗎?
可以說,中國婦女,從她們走出家門、進入社會的第一天起,就不曾將自己的聰慧與果敢僅僅侷限在教育、保健、福利等"合於婦德"的有數領域。為尋求更加光明與合理的社會,她們不曾因自己身體的柔弱與環繞膝下的嬌兒有過片刻的猶豫;當權者當然也不曾因這同一理由而對她們施予稍多一點的仁慈。
她們的犧牲都很英勇。而且,都那麼年輕。
第一次見到她,是在北京大學研究生會組織的一個系列學術講座上。那是一九八六年春天,學生的和學者們的心都活泛起來,恰如未名湖那一泓綠水。
她講的題目是"馬克斯·韋伯與當今世界",誰都知道這是個難啃的大塊頭,恐怕德國人自己都這麼想。但她講得挺漂亮,幾句聽下來就知道這是個讀書而不讀死書的人。她用典不少,但並未預先寫在紙上,全是講到興頭的時候隨便拉來的。有些見解相當獨特,起碼除她之外,我還沒在別的書上看到過。
北大學生對演講人之不客氣是出了名的,稍覺厭煩,便是一片離席的噼叭聲。她語調平平,幾乎沒有手勢,卻穩住了那麼一大屋子人,包括走廊上和窗台上。
我上前搭話。她很矜持。我稱讚她的裙衣漂亮,想藉此緩和局面,也收效不大。但她答應了接受採訪(即光明日報的《學者答問錄》),對我的稿子也十分客氣地幾乎一字未動。我想,或許她是因為大報將她一下子奉為學者而稍稍受了點驚嚇吧?這時候,我才知道,她原來四十歲還不到--我以為她至少五十歲了--而且坐過十三年牢。
按照中國二十多年前通行的政治用語,她是資本家的女兒。她父親四十年代開了個干鮮果品店,在她還不記事的時候就去世了。她母親接手經營,雖然在一九五六年公私合營之後交出店舖。當了國家職工(售貨員,月薪人民幣十三元),資本家的帽子一直戴著。現在,老太太每月還到"單位"領退休金,但股息是絕對不碰的 --她以為這樣那帽子就與她無干了。
每月十三元錢養活三口人,王容芬小時候過的是苦孩子的日子。但她的"現反"不是出於對這一政權的仇視,反倒是摯愛,愛到非要用她一莖小草般的生命去改變她認為的"全民族錯誤的運轉"不可。由此可以看出,一九四九年成立的新中國用理想與信仰來造就差不多五代人(其中包括一九一○至一九五○年出生的三代青年)是怎樣一個了不起的成功。王容芬這樣的"犯人",一九六六年以來曾出現過一大批。以他們的死為世人所知的並不多:遇羅克、張志新、王申酉等等。他們都不是政治家,不但缺乏組織政治活動的最基本的常識,政治見解也淺稚得很--他們受的教育那麼簡單,讀的書那麼有限,能發表出什麼政見呢?但這批人大都不怎麼怕死,對常人孜孜以求的名利、安樂看得很淡。他們奉為神聖的,為之可捐棄一切的,是心中的信條。
釋放之後,王容芬曾到西德研究講學。她差一點就見到了Johanner Wlkelmau,一位放棄了自己的研究,終生默默收集整理韋伯文稿的老學者。她講到這裡十分動情,聽講的學生們直到一年以後還背得出她的原話。在西德,東道主根據自己的判斷,在她名字前邊冠上了與她的研究相應的某種稱謂。等她知道我準備把這頭銜也介紹給讀者的時候,急忙來信,請"千萬千萬"抹去。顯然,沒過多久,就有閒話傳來(甚至過了很久還有)--"她算什麼學者?!怎麼找上的?!哼,她還曾......"
是的,她還曾--
我的罪名是"現行反革命",屬於政治犯。一九六六年九月逮捕,十年以後,一九七六年一月宣判--無期徒刑。沒過三年,一九七九年三月,作為大案要案第一批改正,無罪釋放。什麼叫大案要案?凡是刑期二十年以上的都是。其實我這案子就我一個人,連同案犯都沒有。我過去的時候十九歲,大學四年級;出來三十三歲。
十歲的時候,我以語文、算術二門課二百分的成績考進了北京一○一中。這是北京的一所名牌中學。報到前,我趕了一個暑假的活兒:山裡紅去籽穿糖葫蘆、大蠶豆割口炸開花豆......總之十歲小姑娘攬得上的活兒。掙了錢,我給自己買了一段花布,做了一條長褲衩。這是我記事以來穿過的最好的衣服。
當時我們班裡除我以外,檔次最低的也是大使的兒子。別的人手帕都不會洗,可我得拆洗一家人的被褥。每個禮拜六我都到六郎莊的泉水邊,用大棒捶捶。棉衣棉褲都自己做。學校規定住校,我沒住。第一,跟同學沒什麼可談的;第二,我也不能住,因為要在家幹活。
高中就到外院附中去。這主意是我自己拿的,因為看教學大綱,那裡的課和普通中學一樣,就是外語量大,這有多好。我高中成績一直不錯,只有一個學期政治課差了一分,沒拿到金質獎章。這三年是住校,媽不再讓我幹活了。
十六歲(一九六二年)保送大學,成績也不差,就是派頭不行。我一直穿哥哥的剩衣服。現在女褲前邊開口是摩登,那時候簡直不能見人,還好上衣長,能遮住。衣服也是哥哥的,而且還是我給他做的,他穿完我穿。
我就這麼穿著哥哥的衣服直到進監獄,直到坐牢。當了囚犯,才有了兩件像樣衣服,那是媽可憐我才給我做的。
文革開始以後,我家被抄了三次,所謂刨地三尺。我媽主動迎接這場革命,把她認為屬於資產階級的照相機砸了,算是破四舊。沒想到反倒惹了事:銷毀特工器材。
我沒當造反派。剛進大學的時候,我讀過沃爾夫的《馬門教授》,覺得歷史在重演。我們學校在魏公村附近,平日我常到湖南公墓,在齊白石墓地看書。一天,亞非語系的學生突然扛著鐵鍬鎬頭跑過來,把美麗安靜的墓地砸得一塌糊塗。我當時就想,這叫"文化革命"?
我們學院黨委書記是小紅軍,十七歲就當縣長。他妻子當過我的老師。有一次我病了,就是她把我背到醫務室。這樣的一個人,完全是基督徒式的共產黨員,被鬥得......還有陳教授夫婦的自殺,校醫室黃醫生夫婦的自殺--現在想想他們死了也好,省得受那十年煎熬。我還在街上見到一孕婦被剃光了頭,廁所的紙簍扣在她頭上,一邊抽一邊朝她潑漿湖,逼她喊:"我是黑幫......"
直到這時候,我才知道我媽原來還有點錢。我們的日子過得那麼苦,她都不肯動這筆錢。她自己沒文化,認準了孩子非讀書不可。她說過:"你們念到哪步,我供到哪步;念到留學,供到留學。"這回她嚇慌了,把錢從銀行提出來,藏進麵缸、藏到絨線團裡,一搜全搜出來了。那天夜裡,我們母女躺在已經砸塌了的床上,我求她:"還有什麼快交了吧!"她說:"不行啊!"我說:"我就燒!"她說,"燒不了。"原來她把金戒指板直了纏在腰裡。我說,"乾脆交了贊助他們革命,看還要爭什麼?!"這樣才保住一條命。
"八·一八"接見,也讓我參加了。你知道,我學德文,聽過希特勒的講話錄音。我覺得林的講話和當年的希特勒簡直沒什麼區別。從天安門廣場回來,我覺得心沉得很......"這個國家完了!這世界太髒,不能再活下去。""不忍了,豁出去了,把想說的話說出來!"那幾天,腦子裡什麼都裝不進,就這麼幾句話繞來繞去。鬼使神差似的,我開始動手寫信,給黨中央、團中央、團校,還有偉大領袖本人:"請你以中國人民的名義想想,你在幹什麼,後果又將如何";"這不是群眾運動,這是一個人用槍桿子運動群眾!"......
我當時認為自己將有一番壯舉,鄭重地走到天安門廣場--我認為那是神聖的地方--向烈士們行注目禮,然後走進當時的棋盤街郵局,從自動售票機買了郵票,貼上,發出,大概一共六、七封。接著走到王府井藥店,買了四瓶敵敵畏,把一封同樣內容用德文寫的信帶在身上,出發向東。到了蘇聯大使館附近,量好距離,開始一瓶一瓶喝。我當時的想法是,他們會第一個發現屍體,然後,我以死來反抗"文化革命"的事會傳遍全世界。我只記得看見窗口有人,好像還聽見裡邊的說笑,接著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醒來的時候,已經躺在公安醫院裡了。
這全是自找的,不是人家要把我怎麼樣,也不關老師同學的事。你想,我還能參加"八·一八"接見......就這麼傻瓜一個,如此而已。
剛醒過來就有人審訊。我那時候還不想活呢,把輸液的管子拔掉,把瓶子摔在地下,總覺得我的死不管怎麼樣也能發揮點作用。
在公安醫院躺了三天,就被捲進宮德麟模範監獄,收進一號監房。那是個小間,按規定關三個人。後來犯人多了,有時候五個、有時候七個;我去的時候還是三個。房子又陰又濕,全年不開窗,被子上都是綠毛,潮得能擰出水來,一個月放一次風。
進了監獄反倒不想死了。從第一天起我就用冷水沖頭。一進廁所。就鑽到龍頭底下,這麼堅持下來一直沒什麼病。但關節很快腫起來了,腫得老大,站不起來,只能柱著棍子蹭。
我進去的時候,裡邊已經有二個犯人。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也是三個,因為我去挪出去一個--那是個老紅軍,我下面再講她的事。二個人,一個是北京遠郊區的老太太,刑事犯,可能有人命;還有一個是政治犯,基督徒,這人直到今天我們還有聯繫,人是那麼乾淨漂亮。她原先是燕京大學的學生,老處女。因為有她在,監裡只要來了新犯人,都往這個牢房送,知道在她的安撫下,不會搞亂、不會出事。她家裡給她送的東西多,牙膏、牙刷、毛巾,她都白送人;新人來了,她讓你脫層皮似的逼你洗。那老太太,居然每天洗兩次澡;一杯熱水,我看著她洗。
就在這前後,牢裡來過一個犯人,從美國回來的,馬里蘭大學畢業生,也是基督徒。我這位朋友覺得那人最能理解她,給她講經,嘀咕"主在看著我們"等等,做事也不防她。你問做什麼,還有什麼了不得的,不過給老太太洗腳,跪在地下給她剪指甲,送給別人衣服什麼的。其實她自己也相當困難,她的一條褲子上有九十八個補丁,我數過。她把絲的毛的都給別人,給那有人命案的鄉下老太太。別人說 "你真好"!她說,"我算什麼,如蛆如蟲"別人說"太謝謝了,一輩子忘不了",她說,"不要講我,要謝上帝,是主讓我這樣做的。"結果,這個老太太,再加上那個馬里蘭的畢業生,全給她揭出來了,上鋼上線。
她幾乎一輩子都在牢裡,她的父母是宗教領袖。她年輕的時候在燕京讀西語系,好像沒有畢業,就跟著父母到雲南山裡傳教,施醫舍藥。她的母親是天津一家醫院院長的女兒,父親原是皮貨商,把家產賣光,跑到香山,點個小油燈讀聖經,後來就在香山傳教,那一帶的人都知道他們。
她父親是被槍斃的,母親是無期,後來死在牢裡了。她是因為傳教而勞教的,你知道,咱們的規定是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只可以心裏信,有宣傳無神論的自由。可她總要宣傳她的信仰。勞教的時候也不收斂,還說主如何如何,於是被再一次抓進牢裡。
她一天到晚不停地幹活:擦地、打水、倒尿,讓她拆洗男犯的牢服,連褲襠裡的蚤子,全一個一個摘出來。她累得腰間盤突出,手都摸得出來。要我看她比雷鋒強。雷鋒做了什麼都記在日記本上,要不我們怎麼知道?她幹事生怕別人知道,主知道就行了,主在天上一切都看得見。
這基督徒被他們揭發以後,也戴過背鑄和四十斤腳銬,是在北京戴的,蘇式狼牙那種。這種上銬的辦法原先專門用來制服小偷,讓他們交待窩贓的地方。真是銬一百個,一百個靈。不上半個鐘頭就都跪下,哭爹喊娘。這位基督徒後來特別後悔,因為她向上帝請了一個星期的假:"主,我離開你一個星期,請原諒我,我實在受不了了。"她一要求摘下銬,作了檢討。直到今天,還覺得沒臉見上帝。她媽罵她:"你不是鹽,是失了味的鹽!為什麼要請假?!"
你不是問政治犯的事嗎?這是二個。還有一個,就是我進她出的那個老紅軍,她十幾歲就從家裡跑出來了,愛人好像是科學院物理所所長。她是有精神病的,"文化革命"前就有,一犯病就喊"打倒××!××壞透了!"文革開始後就不饒她了:"怎麼那精神病什麼情況下都沒事,就在這裡出毛病--現行反革命!"剃了光頭,抓了進來。
這女紅軍從我們這個監房出去以後,一天夜裡,不知為什麼她又喊起來。看守對犯人說:"你們要革命,摀住她的嘴!"她使勁掙扎,看守問,"還喊不喊了?""不喊了。""放開吧!"一放又喊。
跟她同牢房的有個會道門的巫婆,刑事犯,通姦殺夫的。那巫婆有一點八米,又高又壯,一屁股坐在她腦袋上。那老太太沒掙幾下,就給坐死了。那一夜後來不斷地輸氧、搶救,還是不行了。
一個紅軍戰士,讓巫婆坐死......這是我坐牢唯一一件痛心的事--我要不去她也不會遷出,也就不會死了!她叫韓湘,我沒見過她的面。
後來我得了肺病,和另一個肺病病人住在一起,她是個新四軍戰士......我要是一直病著就好了!可是我很快好了,她沒好,弄到山西,跟別人一個牢房。
她也是"現反",跑到王府井去貼林彪的大字報,逐字逐句批《再版前言》。這是個十足的死心眼,即使在牢房,每到"七·一"--我們在獄裡過了十幾個"七· 一"--她就換上一身嶄新的藍制服,頭戴藍帽子,乘出牢房打水的時候高喊:"今天是七月一日,是偉大光榮的中國共產黨的生日,我要高呼:偉大的中國共產黨萬歲!打打叛徒、賣國賊、野心家林彪!"在北京的時候,看守喝斥她幾句就算了。我常勸她:"犯得上嗎?喊兩聲能解決什麼?那些看守、那些流氓小偷懂什麼?!說不定為了立功贖罪反過來治你。"後來她變得明白一點了,只是集體念《再版前言》的時候不出聲,看守也沒再找她的麻煩。
到山西以後,出事了。那裡的規矩,一有運動,每個牢房要選出一個批判重點。她們牢房本來定的是一個老幹部的老婆,這女人耍了個滑頭,操縱小犯人把火引到這新四軍身上。她們抓住她的不出聲,逼問她"對副統帥怎麼看"。她不肯說違心的活,就死不開口。山西看守把她吊起來打,還逼她在院子裡跑圈......那時候她的肺病可能就已經轉成癌了,沒過多久就死了。這是後來遇見一個難友告訴我的。她說:"沒了,那新四軍。"
我的罪名是反林彪,按照"登基、大赦天下"的中國老例,反林的犯人"九大"以前都放出去。我於是送進學習班。我當時以為,沒幾天就能自由了。
我們這個班,和少年犯關在一起。那是一批非常年輕的中學生犯人,也就是有名的"聯動分子"。那幫人,剃了光頭,每天早晨天不亮就爬起來,一邊跑一邊喊:
偉大的 導師○ 偉大的 領袖○
偉大的 統帥○ 偉大的 舵手○
萬歲萬歲 萬歲○ 萬歲萬歲 萬歲○
還演自己編的戲......當時我覺得他們小,我媽送點錢來。都給了他們;星期天軍管不在他們就鑽鐵絲網出去買零食。不料讓老師找上了,我只好站出來說,"我讓他們去的。"於是發動大家揭批。
批什麼?那時候時興上街遊行,歡呼最新最高指示。本來也想讓我們上街,後來說就在裡邊游吧。有一次,可能那指示出乎尋常地新與高,要不就是哪個看守高興了,把我們都裝進敞篷車,從德外黃寺到馬甸屯,拉來拉去。
我歡呼不出來,每到這時候,總是戴起口罩,就是不念。這一個個半夜發出來的最新指示給中國帶來多少災難?幾代人毀在裡邊了!唐山地震不過一座城!不念指示這事這時候也揭出來了,再加上我給他們唱過幾支歌,背述過幾本小說;還有兩個孩子談戀愛,女孩子跟我不錯,我幫她遞過紙條......那男孩設骨氣,什麼都供了,上綱說我"反對偉大領袖毛主席的全球革命戰略,組織反革命集團"承認自己是骨幹。此外,說我所宣揚的,是"驢的理論"、"狗的理論",我的作為,是"資產階級的大公無私"等等。那女孩上臺揭我的時候,腿都哆嗦了。別的人還捅我兩下,擰我一把,她一直沒抬頭。這女孩出獄以後在北京以性開放聞名,這次出賣比她的放蕩還讓她丟人。
批的結果,我的罪名除了"反副統帥"之外又多了一條:"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
這個學習班的人後來陸續都放了。平心而論,我也不是完全沒有放的可能。監獄方面曾經找我談話,希望我有認罪的表示,結果是大吵一場。最後變成我問他們: "你們到底認不認罪?這平白無故地放我算怎麼回事?說明白,怎麼關的?"就這樣,"兩罪並罰",我被押到北京看守所。這已是一九六九年夏天。
到了秋天,以為要打大仗了,元帥們轉移,犯人們也向外省疏散:山西、河南、四川等省。那次包了整整一列火車,停在豐臺外邊的一個小站,三個人銬在一起,兩邊有刺刀架著。在臨汾下車的時候,周圍好像有上百架機槍,槍口都朝著站臺。犯人不許低頭,蹲在那兒,不讓坐--我至今不明白為什麼這樣。
到了臨汾又疏散,這回是乘卡車。我們那部車上六名女犯,十二名押解大兵,每人背上都有兩把刺刀頂著。說起刺刀,在北京提審的時候,也有兩把刺刀架在脖子兩旁,一直送進審訊室,出門的時候這兩把刀又原樣擱在你肩上。
在山西是十年。是在晉城四年,宣判以後到榆次。
山西的審訊員我可不敢恭維,不知哪兒弄來那麼一幫子,好像沒上過幾年學。在他們眼裡連看《資本論》都不行:"《資本論》是解決資本主義社會的問題的。社會主義社會看這種書反動透頂!"
對我的審訊要點,是轉彎抹角的揪後臺。按照他們的邏輯,我"作案"的時候十九歲,怎麼會沒有人在背後指使,那怕揪出個把老師也行。他們讓我交待從小到大所認識的人。我先是拒絕,後來乾脆寫了好幾百。他們問:"這裡邊誰對你影響最大?"我說,"我覺得我對他們影響大。"她們說我頑抗,日夜輪翻審。有一次我脫口而出:"想起來了,那是個外國人。"他們高興極了,忙說:"哪國的?叫什麼?寫在黑板上!"我轉身寫了:"俄國、拉赫美托夫"幾個字,他們忙問:"現在還在外語學院麼?"......
你看我這不是自找麼?他們知道受了愚弄,就給我用刑。我因為"搗亂"受過好多次刑。在北京還好,屬於比較文明的一種,刑具是從蘇聯進口的,狼牙銬,中間有三個鏈。戴上之後,越掙越緊,不過不掙沒事,梳頭、解手都行。腳鐐不同等級不同斤數。還有一種文明的刑具,叫橡皮衣,穿上以後從外邊打氣,犯人就喘不過氣來了,這種刑我沒用過。絕食的犯人鼻飼:插個管--不插出血對他們說來可能就不為插管--棒子面粥撒把鹽,往裡一倒。還有吊、捆。在北京不打,一般也不罵。
到山西以後,我沒挨過打,這次受刑用的是鐵匠鋪打出來的那種小銬,背到身後,就是前面講的治小偷的那種,吊把大鎖。這種銬我上過不止一次,最長的一次差不多戴了半年。那次是因為山西本省的一個派頭頭,從窯洞走煙的窟窿裡給我扔過來一個條子,讓我出去以後到中央替他告狀。這條我看過就放在身上了,看守翻的時候還沒來得及銷毀。我見條子被他翻出來了,就一把從他手裡搶過來,丟進嘴裡。他一把卡住我的脖子。叫:"吐!吐!"接著又來了三、四個看守,都是男的,壓在我身上,使勁卡,想讓我張嘴。我咬住牙不放,他們就找來鉗子,從嘴兩邊夾--現在我這兩邊的牙沒了,就是那次夾掉的--我覺得自己已經死過去了,誰知硬讓他們把嘴撬開了。嘴一開,進了一口氣。就著這口氣,我把那條嚥下去了。當時滿嘴都是血,喊了他們一身一臉。就為這一撬,這條命才緩過來,要不當時就完了 --當時已經大小便失禁了。
我覺得他們太野蠻了,緩過勁就罵他們,就這麼又上了背銬,還戴了四十斤的鏡。
鐐究竟是怎麼回事,外邊的人是不知道的,總以為像李玉和那樣,挺著胸走腳底嘩啦啦響。其實根本嘩啦不起來,兩個半環扣在腳腕上,皮肉全磨爛了,根本不能走;可我不敢不走,多疼也得站起來走,那鑄鐵拖在地面上是絲--嚓--的聲音。
戴著背銬,幾個月的月經沒法料理,全流在身上身下;人家扔過來一個窩窩頭,就在地上滾著吃;蚊子也咬、臭蟲也咬,痒得受不了了,只能像牲口一樣在磚上蹭蹭。後來獄醫來驗傷,說這人活不了多久了,這條命你們看著辦吧......他們就給摘了。搞不下來,鎖已經鏽住,拿鋸據開的;銬往下撕的時候連著皮肉,扔到爐子上,我還聽見油灸在熱鐵板上吱吱啦啦的聲音。你看我這隻手現在還抬不起來,那時候已經不是自己的了,根本拿不過來,一個月都過不來。
戴背銬的時候,我有一本《共產黨宣言》,用舌頭舔開,用臉壓平,再由下巴按按,一頁一頁翻著看。那是一九七五年底、一九七六年初,就像現在這樣的深秋。除了《宣言》,我在獄裡還讀過《毛選四卷》。《新民主主義論》、《實踐論》、《矛盾論》,完全倒背如流。《實踐論》說,"任何知識的來源,在於人的肉體感官對客觀外界的感覺。"--這和馬赫主義是一樣的:感官所感覺到的,就是客觀存在。那麼,如果沒有感覺呢?難道就不存在了?這對我啟發很大。比如我沒有嗅覺,氣味這東西就不存在了麼?我對氣味就不可能認識了麼?人的感官只有眼耳鼻舌身,現在又發展了第六感官的理論。就算髮展到第七、第八......第一百種功能,要認識世界,缺的還多著呢?這算怎麼回事,唯物論還是唯心論?我認為世界既不是唯物的,也不是唯心的,也不是什麼什麼的,就是形形色色的作用與再作用的交織與組合。
我當時學《毛選》也極有心得。比如這段"階級鬥爭,一些階級勝利了,一些階級消滅了,這就是歷史,這就是幾千年功文明史......"有問題嗎?誰勝利了?誰消滅了?說清楚!確實是階級鬥爭的歷史,不過是農民和地主一同取代了奴隸和奴隸主,工人同資本家又一同取代了他們--先進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取代了落伍的。奴隸打倒奴隸主,農民打倒地主,工人打倒資本家,這算什麼?!
那時讀《資本論》第一卷,就在心裏算帳:怎麼分配才合理,還列出了公式--資金怎麼週轉,固定資本怎麼折舊,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發明人各應拿多少......沒有紙筆,公式就列在腦子裡。到山西以後有了土坑,裡邊抹著白灰,就一點點摳下來在地下劃,當然銬起來以後就不行了。
我讀《資本論》甚至還替中國人民銀行重新設計了鈔票:減掉一角,表明上了稅;或者印上"通貨膨脹百分之十",只要拿貨幣交換商品,自然就納了稅,這樣商品稅、房地產稅都可以免了......滿腦子不斷閃出這些火花,簡直有一種超脫、升華的感覺。我覺得上學還不如坐牢。現在在所裡有時候開會開煩了,就想,砸塊玻璃,偷點東西,還是回去吧,不用做飯、抹桌椅,真正的思想自由,鑽進去就進到了另一個世界,腳鐐手銬也不覺得疼了。
和基督徒比,這一世界是我自己得來的,我願探索到底。一九七六年,終審判決無期,我就放心了。想著:如果哪天殺頭,我一定以交待思想為名要筆紙,把它全寫出來。如果不殺,我就接著想,直到有了自己的一套對宇宙和世界的看法支持著我活下來。你看,我和前面說的那基督徒那麼要好,她的說教打動不了我。我認為她那一套是好東西,起碼可以陶冶性情,不必再搞"五、四、三"運動,但那是胡言。我不信上帝能造人。我有我自己對宇宙的看法。
我不信物,也不信神。基督促的上帝沒能讓她堅持下來,我卻沒有請假。人的能力再弱,一根蘆葦也好、如蟲如蛆也好,只要有了信仰,任何強力奈何不得。我坐監獄真是改造了思想,對歷史、社會、經濟運轉、宇宙,都有了屬於,我的自己看法--這不容易。這十三年沒白活,修煉了一輩子的根底。靠這個支撐,今天幹什麼都覺得游刃有餘。
我是一九七六年一月八日宣判的,就在周總理去世那天,我聽到廣播以後哭了,這天我記得很清楚。
所謂宣判,就是由當地看守念判決書,就在他執勤的屋子裡,一條鋪板,他坐著,我站在他面前。這判決書寫得已經很夠水平,一連串的"反":"最最反動、反動透頂、反革命家庭反動出身"......"文革開始時按捺不住反動激憤、進行反革命串聯、惡毒攻擊偉大領袖"--這時已不提副統帥了--"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猖狂......""反革命氣焰十分囂張......重新犯罪......宣傳反動理論。組織反革命集團......"頂絕的是他念不通,"囂張"讀成"器張"等等。念到一半,我笑起來,居然怎麼也忍不住,笑得像抽瘋一樣。我當時想,這回該吃槍子兒了。按規定有十天上訴期,得把那些東西趕快寫出來。
沒想到念到最後--"判以無期徒刑"。不過是個無期而已,我又笑了。看守說:"笑什麼笑。你不上訴了?!"我說:"上訴上訴。"我的上訴詞不但把罪名全部推翻,還逐字逐句批它的語病。
到了清明,上訴駁回。作為已決犯,被押到榆次勞改隊。記得當時並不灰心,因為天安門事件已經發生,我看到了希望。在那兒碰上一個在北京監獄認識的,她也是政治犯,叫何敏,判了十年。何敏問我:"你怎麼判得這麼重呀?"我說,"在中華民族歷史上最黑暗的時刻判我這個,是我的光榮。我是‘形勢犯',形勢不好掉腦袋,形勢好了,沒幾天就出去。"
從晉城到榆次,跟我同路的是個犯流氓罪虐待丈夫的婦女幹部。走到哪兒,她都緊抓住我的手,讓看守知道她是在防我逃跑。我跑不跑跟她有什麼關係?!用這麼髒的手抓我,真是沾污。她認不得幾個字,寫供詞又來求我了,全是她那些性感受,醜不堪言。求我的同時,還老想著我是無期,又打主意在我身上立功好少蹲一年。最後也沒有少蹲,第二次耍流氓又進來了。張口閉口"偉大領袖",我真是怕刑事犯。
在榆次,有四個大隊:剛進來的人送預備隊,干重活,挖土方什麼的;小偷流氓作牙膏;政治犯和即將釋放的犯人作洗滌劑;無期死緩的--一般都是通姦殺夫--做衣服。
那裡,監獄長和看守都是男人。政委是個好人。有一次在車間。見我是北京犯人就問我多少年。我說無期。他當時就急了;"多大的罪判無期?!豈有此理!"這話就當著我們說。監裡買電視機,他堅持這是給犯人買的,不許看守提走。他參加革命很早,就是老提不上去。
有一個時期。通姦殺人的並到我們隊裡,真受不了。她們和看守調情。我裝著看不見,什麼都不說--當時我已經很老練,除了不認罪,各方面都挑不出毛病,什麼都不評論,什麼都不寫,日記也不寫。那些女犯,看守調戲她們,正中她們的意,受了調戲的,老是受表揚、當積極份子,還減刑。有些犯人怕幹活,就要這種花招,討好看守,半夜半夜地不回來。
剛才說到的何敏,就是那時候碰見的。她判得真冤:文革初,她母親偷偷把金子藏在她們夫婦箱子裡,沒對她們講,兩口子都不知道這回事。紅衛兵抄出來了,問,他們說得出什麼呢?裡的當場就打死了,就地挖個坑埋了。她給弄進來。她沒太高的文化,性情特別溫柔,是個做手工藝品的工人。
我分下隊的時候,她已經在洗滌劑車間了。我們做大桶洗滌劑,還作洗衣粉。洗衣粉是烷基苯磺酸鈉,先得有硫酸,然後是磺酸,還有大鹼,鈉就從這裡來。還有烷基苯......都是劇腐化學品,沒有任何勞保措施。一雙新鞋穿到車間,鞋扦子幾天就鏽了。那陣我跟何敏幾乎時時在一起,她登高裝料,我在下邊供袋。
有一天,她突然說,不好了,恐怕要倒霉,看守抄走了她的日記--後來知道,這日記其實是她最要好的一個女犯(流氓罪)給她交上去的。我問她日記上有什麼,她說也沒什麼,不過魯迅語錄,"夜不長"之類,就怕斷章取義。我安慰她,沒關係,講清了就行了。為了怕影響她,我沒敢跟她多說話,不知道她心情那麼沈重。她還有半年就服滿刑了,一直說出去之後幫我帶信給我媽。
就在那天中午,別人都午睡了,我在洗衣服,他走到門口,還朝我笑了笑。這門是不許出的,莫非她有什麼事?打算跑?不久聽外邊喊"何敏死了"!我一驚,趕緊朝外跑。她的組長帶著另一個犯人找她,找到一個旯旮,看她吊在繩子上,正踢掉腳下的箱子--我估計她並不想死,要不為什麼過了那麼久,見有人來了才蹬掉箱子?
就差半年了!死了以後,還開批鬥會,那女流氓還上去批......把我也捎帶上了。何敏有口無心,我跟她說什麼都告訴了那女流氓。他們把何敏裝進一條塑料袋--剛到山西的時候,犯人死還有一日薄木棺材,到她已經沒有了。
她死了以後我得了一場大病,一直發高燒。可是不許我躺也不許我坐,連退燒藥也不給,因為我的案子在那裡是最重的。何敏自己去了。丟下了她的老母親和孩子。她在獄裡給弟弟納了鞋底,還用舊布拼拼湊湊給孩子做了幾件衣服,不知有沒有人取走。
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偉大領袖去世了。勞改隊一片悲聲,哇哇的。或許真有人悲痛?我看這裡邊有兩種,一種是表現自己;一種是想起了自己的傷心事,平日不許哭,今天藉機大嚎一場。也有人笑。還有人做出要慶祝的樣子。這批人倒霉了,批、斗、不問原案怎麼判的,通通槍斃。我聽說王申酋烈士就是那時候處決的,或許全國有一個統一的精神?
但逐漸地,已能聽到一點風聲。到了允許接見的時候,我媽來看我,悄悄告訴我,我的案子已經定了,是"錯案",讓我謹慎再謹慎,千萬別再說什麼。
這些年,媽為我可苦了。吳德當權那時候,整個北京箍得緊緊的,一點風都不透。我媽說,我豁出去了,一個老婆子,怕什麼?我就整日坐在法院門口,踢我打我就是不走:"我要我閨女呀!她是反林彪的,她沒黑呀!"後來,她得了白內障,兩隻眼睛全看不見了。那次,她扶著我哥哥的孩子,翻山越嶺,到榆次來探視。
我媽的頭髮全白了。
有一次,哥哥也來了。他說:"好好認罪,靠攏政府、爭取從寬。"我一聽就火了:"我沒罪,你是什麼人?給我滾,滾得遠遠的,我永遠不見你!"哥哥很尷尬。看守朝我喊:"不許你這樣對待革命群眾!"我說:"什麼認罪?什麼從寬,讓他好好給我賠禮道歉!"看守對我媽說:"看看你女兒有多囂張,對你們都這樣,對我們還不知怎麼狂哪!你知道她判的什麼?無期!什麼叫無期,腦袋在肩膀上晃著哪!加刑會加成什麼知道嗎?"我媽嚇得跪下了。我說:"媽,你聽聽他說的都是什麼......"媽說:"他說的不對......"看守又喊起來:"你這老太太怎麼也這麼反動?"
哥哥從此就再也沒來看我,考他的研究生去了。他讀完博士留校了,現在在伊利諾斯大學教數學。
一九七九年三月,媽和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兩位審判員一起到了榆次。他們是來給我改正的。釋放的時候,讀宣判詞:"出於對林彪、‘四人幫'的無產階級義憤......"我立即說:"我沒有反‘四人幫'。"
媽把我接回北京。自由了,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我那年已經三十三歲,只想找點書看,想把這十年來想過的東西清理清理。
但我總得吃飯。我不願接受補助、接濟,法院發給我生活費,外院給我助學金,全都拒絕了。我找了個地方教德文,一小時二點五元。為上戶口的事,又和派出所行了一架。不是他不給我上,而是我拒絕上,因為他在"何處遷來"一欄填了"釋放"兩個字。我的氣一下子就上來了。我說:"什麼叫釋放?我是平反,你知道不知道?"他說:"你這不明明寫著無罪釋放?怎麼不是釋放?"我說:"那‘無罪'呢,你怎麼不填?"他說:"管你有罪無罪!"我不要戶口了,後來法院出面勸我,才又上的。
當時,外院不接受我。我已經三十三歲,還是他們的學生麼?哥哥在法院的朋友出面幫我聯繫工作,就聯繫他們主管的單位、工廠,那些地方無論多麼缺搞德文的,一看檔案都不要我。直到中國社會科學院成立社會學所,我報了名,交上去的就是上著銬的時候學《資本論》的心得,湊成一篇挺像樣的經濟學論文。
你問我德文怎麼樣了?雖然十三年沒摸一本德文書,但在外校、外院養成一種習慣,也就是陳老總說過的"外語環境"--除了刷牙、睡覺,嘴就不許停,無論出操上課,甚至看球賽、逛商店,嘴上老得咕嚕著,說夢話、記日記全用德文,整天咕嚕,像個瘋子,這叫童子功。
剛進監獄,那基督徒和鄉下老太太都不愛講話,我也沒辦法。忽然一天,遠處流氓打架,聽得清清楚楚。我特別興奮,趕快練口語,把他們對罵的話全都翻出來了。看守訓話我就邊聽邊在肚子裡翻。有了報紙以後,一邊看一邊翻,整版一字不拉。十三年沒斷過,連銬背銬的時候,都用德文想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