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12-15 16:55:00作者:記者林慶川/臺北報導
臺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今天下午在三位人權律師陪同下,至高檢署遞狀控告正在臺灣訪問的現任河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徐光春,違反我國「殘害人群罪條例」及甫生效之「民權公約」關於維護信仰自由及禁止鼓吹仇恨的人權規定。
殘害人群罪條例是在民國42年間訂立,與內亂丶外患罪相同,均屬二審管轄,而徐光春也將成為臺灣兩公約生效後第一個在臺遭到刑事控告的中共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