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12-25 04:33:00作者:
巴基斯坦一個法庭判決對兩名男子處以切耳割鼻的刑罰,因為他們就是這樣對待一位拒絕嫁給他們中一人的女性。
拉合爾靠近巴基斯坦和印度邊境。
法庭判定這兩兄弟今年9月綁架一名20歲的婦女罪成。這位名叫法奇拉·畢比的婦女是他們的表姊妹。
拉合爾的法庭還判處兩名被告終身監禁。
"以耳還耳,以鼻還鼻"
這一判決是根據1980年代實行的伊斯蘭法律作出的。但以前類似的判決通常會在上訴時被駁回。
檢控官說,法庭的判決符合伊斯蘭教"以眼還眼"的原則。
警方目前還在追捕同案的另三名嫌疑人。
BBC在伊斯蘭堡的記者說,法庭很少使用這部法律規定的刑罰,即使判了也很少執行。
巴基斯坦的人權活動人士長期以來一直呼籲制止對婦女的身體傷害,這類行為往往包括毀容。
不過,記者們說,他們對拉合爾法庭的上述判決並不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