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1-25 01:09:00作者:
沙烏地阿拉伯一名13歲女學生為了手機,與女校長起衝突,進而攻擊校長,被法院判處鞭笞90下及兩個月拘役;人權團體指稱判刑太重,呼籲法院重新考量。
沙烏地東部城市"居貝爾"一名女學生,日前被校方沒收一臺有照相機功能的手機,因而與校長發生衝突,這名女學生拿起玻璃杯,朝校長頭部丟過去,法院因此判處鞭笞及拘役。
但沙烏地國家人權協會表示,這樣的判決太嚴厲,希望法院考慮其他的替代方式,同時人權團體也要求上訴法院重新舉行聽審。
沙烏地實施嚴苛回教律法,法院經常以鞭笞判刑。去年十月,沙烏地法院判處一名男子五年有期徒刑及一千下鞭笞,因為這名男子在電視上吹噓他的性生活。
另外,去年三月,一名75歲的敘利亞婦女也被沙烏地法院判處40下鞭刑並遭驅逐出境,因為這名老婦人與兩名沒有親戚關係的男子同處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