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英國移民新法正式生效,8月初,內政部依據新法,頒布了《賺得居留權:公民權記分制細則》的草案,就獲得公民身份的積分明細向公眾徵詢意見。
細則中規定,如果在見習公民期間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則將成為「活躍公民」,可以縮短見習公民期,加速入籍進程。如果申請人不希望加入英籍,而是成為永久居民,則要經過至少3年的見習公民期。也就意味著與原來的法規相比,入籍在一定條件下反而比永久居留權更快速獲得。
但許多中國移民始終對「入籍」進退兩難。中國《國籍法》規定,公民不得持有雙重國籍。在取得英籍之後,雖然能夠享受福利,周遊世界,卻在歸國探親、回國長期居留等方面有諸多限制。
新法加速入籍 減速永居
按照新法規定,凡未取得永久居留權或英國國籍的外籍人士,都屬於暫時居留人士。在持暫居簽證的人中,有3種類別的簽證可以進一步申請成為永久居民或加入英籍:因工作因素而暫居英國,主要由記分制下申請Tier1(高技術移民、投資移民或企業家)和Tier 2(技術勞工)的移民人士;因家庭因素而暫居英國,其近親屬已獲得永久居留權或是英國公民;需要庇護的人士及其家屬,如難民以及獲得人道主義保護的人士。
目前,持有英國工作簽證的人,可以在工作滿5年之後申請永久居留權,而5年居留申請永居同樣也適用於難民和受人權保護法庇護的人士。第二種家屬移民則需要在申請永久居留權之前在英居住2年。
自2011年7月開始,上述3種暫居英國的人士如果需要申請永久居留權或加入英籍,必須先申請「見習公民」。在見習公民期間,申請者無權享受永居或英國公民的完全福利。難民及受人權保護法暫居英國的人士,在見習公民期間不得領取政府福利。
在見習公民期間,申請人必須滿足成為英國公民的基本條件,如持續工作、家庭關係穩定、遵守法律、懂英文並具備在英國生活的基本常識(即通過 Life in UK考試)。除此之外,新法中還規定了一些可以為申請人加分的因素,如潛在收入,具有特殊藝術、科學和文學才能,學歷,短缺行業,英語能力以及生活在有移民需求的地區(如蘇格蘭)。
積極參加社區服務、投身志願者工作的申請人,可以出具相關的活動或工作參與證明。雖然此項不計入入籍申請的分數,卻能夠縮短申請英國公民的時限--即如果申請人能夠證明自己在見習公民期間積極融入英國社會、服務社區、參加本地活動,最快可在申請見習公民1年之後入籍。即原先從高技術移民轉為英國國籍要花費8年時間,現在有可能只要6年,而親屬移民入籍則由原來的5年減到3年。
如果申請人不願意成為英國公民,則必須經過至少3年的見習公民期才能申請永久居留權。此外,申請入籍的人士如果在見習期間一直沒有達到成為英國公民所要求的分數,則在見習期到期後自動轉為永久居留。見習公民期的時間上限為5年。
按照新法規定,申請人要獲得永久居留權,則需要坐更長時間的「移民監」,而不是像現行法律規定的,在工簽、難民簽或親屬團聚簽證到期後就可以自動申請永久居留。
此外,新法中還規定,在見習公民期間無論是申請永久居留還是申請入籍,都必須經過Life in UK的考試,而選擇入籍的人還要再通過一項更為複雜的英國人文政治考試方能取得英國籍。
過渡期盡快入籍 或換取永居
為了讓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適應新規定,英國邊境局已經將居留權記分制推遲6個月開始施行。因此,細則的有關規定暫定於2011年7月開始實施,但是具體的實施日期待定。
在細則正式開始實施之前,英國政府於2009年9月公布了過渡期的實施方案。在《賺得居留權》正式實施日之前已經獲得ILR簽證的移民,將自動被認定為新法中的英國永久居民,而無需支付額外費用申請。這些人可以在新法開始實施的頭兩年,按照舊例申請入籍。
在過渡期內,高技術移民轉永居的申請者還是可以依照舊法的有關規定申請ILR簽證,但是內政部在近期對5年工作簽期間的報稅情況要求更加嚴格。
業內專家建議已經持有永久居留但是還在考慮是否入籍的移民應抓緊機會,盡量在2011年新法實施前辦理入籍手續。新法實施之後政府不但對報稅情況要求更嚴,申請人還要做志願者服務,這對於很多華人來說不太容易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