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國攻打中國,我就和女朋友跑到她家裡去。我的女朋友家在山裡,那裡任何值錢的東西都沒有,但有吃有喝。這樣一來,美國的戰斧導彈就決不會往那裡扔。以後我們一家老小當可確保無虞。
只要不被戰斧導彈擦上邊,就沒什麼好怕的了。我現在看電視已經知道,美國兵不是當年的日本兵,不會燒殺姦淫,三光政策,朝鮮戰爭期間為什麼中國人打美國那麼拚命,是因為在當時的政府宣傳中嚴重的妖魔化了美國,當時的人們都以為美國佔領中國會比小日本幹的事更壞。這是當時不瞭解美國的中國人民對美國的誤解,相反,美國兵到是在盡力避免傷及無辜百姓,送吃送喝,救死扶傷,比中國的「大蓋帽」還好。這還有什麼擔心的。坐在家裡,靜等美國打敗中國。
這江山誰來坐都無所謂。因為我本來就是個順民,都當了幾十年了,給誰當還不都是一樣。何況要是給美國或「美國扶植的傀儡政府」當順民,興許日子會過得更好一點。阿富汗的老百姓現在不是比塔利班那時候好多了嗎?
假如政府不肯放過我,非要塞給我一支槍,逼著我上戰場。我當然也只好硬著頭皮去。但我絕不去做什麼英雄,像 「人體炸彈」這樣的事,發給我三四十萬美元我也不去幹。我將只是跟著大幫哄,大家衝鋒我跟著跑跑,大家撤退我趕緊開路。估計到了需要我這樣的人上戰場的時候,國家肯定也快要完蛋了,戰場上一定是兵敗如山倒。我也不會隨著大家上山打游擊,我將向美軍舉手投降,為美軍帶路。
當戰俘沒什麼不好。在戰俘營裡有吃有穿又安全,最重要的是能活命。留下這條命接著當順民,再說家裡還有老婆孩子,對於我來說,她們比什麼國家民族重要一百倍。
一定會有許多愛國者罵我是漢奸了,罵就罵,我不在乎,因為這國家沒我什麼事兒。我只是一個小小的順民,我從心底裡清楚這一點。幾十年來我已經看清楚了這個政府,再不是當年那個二十來歲的愛國青年了。
以前,我也不知道這一點。當我也是個學生時,我也像今天網上這些反美派一樣,是個熱血青年。那時,我和我的同學們自以為是國家棟樑,理應為國效命,因此竟放肆到向主子撒起嬌來。不想剛對主子說了句:「主子,您的衣服有點髒了。」就被主子賞了兩個大耳光,塞了一嘴臭馬糞。從那時起,我就一下子清醒了過來,清楚地認識到了自己究竟是個什麼東西。
原來我就是個做順民的命,國家的事其實與我並不相干。我為什麼還要自作多情呢?從那時起,我就老老實實,全心全意地做我的順民。我不在乎我的主子是誰,誰當我的主子我都是他的順民。
不過,順民也有順民的原則。順民的原則就是:只賣人格不賣命。主子不拿我當人看,我也從來不把自己當人。什麼人權之類的東西,我是從來都不感興趣的。
但是如果主子叫我為他賣命,我是堅決不肯的。命是我自己的,不是主子給的。
主子平時不拿我當人看,只讓我俯首帖耳,不許我亂說亂動。等到了江山不穩,社稷難保之時突然要拿我當人使喚,讓我盡匹夫之責。這時可就對不起了,我要對主子說:您老人家早幹嗎去了?現在,對不起,爺不伺候你了。
所以,我要向美軍投降!為美軍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