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話移民
問題:陳先生夫婦於2004年6月6日自費移民到澳洲。擔保人(女婿)當年與澳洲政府簽定協議,他們夫婦十年內不領政府福利金。陳先生現在已滿70歲,老伴已滿64歲。他想詢問的是,這十年期限怎樣計算?按他們的情況應在何時申請福利金為宜?需要辦理什麼文件及手續?還有,他們原在國內已退休,當年已告知福利部國內退休工資的金額,到時領取的福利金是否會折算扣除國內退休工資?再一個問題是關於公房申請及安置的,他們已是公民,已於2008年1月向房屋署遞交申請公房廉租屋表,請問大約需等待多長時間?
答:這十年期限有兩種計算方法:一種是Visa Grand Day,另一種是入境時間,以哪個後發生為計算起始時間。因為他們是自費移民的,已向政府繳納擔保金,他們現在也可以申請福利金,祇不過資金不來源於政府,因為這十年期限還未到,Centre link會從他們當初繳納的擔保金那裡扣除,如果這些擔保金已被扣完,十年期滿前他們繼續領取福利金,Centre link就會以債務的形式向擔保人追討。
因為他們當年已告知福利部國內退休工資的金額,Centre link會視他們有一定的收入,如果他們的收入達到一定的標準,他們就不能領取福利金。不過一般來講國內的退休金都不會達到這個標準。以上詳情可諮詢Centre link。
關於公房申請及安置,等待的時間因區而異,根據陳先生提供的地址,他們住在St George區,因為這個區申請公房的人很多,所以可能需要等上三幾年。詳情請諮詢房屋署131450。
以上問題由實達留學移民的Richard Wang先生解答。
Stanley CHAN專欄
天無絕人之路黑民如何變公民?
(接上期)
筆者明確告訴他們,他們的上訴是不可能成功的,而且上訴可能第二天就被拒絕,也可能6個月後被拒絕,也有可能1年後被拒絕,讓他們做好回國的心理準備。
天無絕人之路,他們的申請竟然被拖了將近兩年還沒有最終定案。(我相信是神的恩典!)幸運的是,在這兩年裡,這對夫婦又生了一個可愛的兒子。於是筆者想到,可以幫這個剛出生的小寶寶申請難民,如果成功,這對夫婦和其他兩個孩子也就可以拿到永久居留權了。也就是在這兩年裡,新公民法出爐,有關申請澳大利亞公民的規定做出了改動。筆者發現,這對夫婦的三個孩子滿足「新公民法規定中一個的要求」。筆者想嘗試著幫著三個孩子申請公民。筆者將這個想法告訴這對夫婦後,他們表示同意,願意支付有關的申請費用。於是,筆者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幫三個孩子按要求準備了材料並遞交了公民申請。
一般情況下,如果公民申請被拒,三個月就會收到拒絕信。但如果被接受,可能要半年左右才會有消息。但這個申請被拖了一年多時間,筆者心裏暗喜,可能我們找對路了,這就是公民法裡存在的漏洞。最終證明筆者的推斷是真的。(2009年11月這個公民法的漏洞被堵上了,從此以後所有黑民的孩子,如果在澳大利亞出生,父母一方必須持有永久居留權,才能獲得公民資格。)經過一年多的等待,終於傳來了喜訊,結果出乎意料,三個孩子的公民申請全部獲得批准。得知這個消息後,這對夫婦驚訝得不敢相信,全家十分的激動。他們帶著三個孩子來到筆者辦公室,萬分感激筆者對他們的幫助。現在,筆者正在為這對夫婦辦理永久居留的申請,相信他們的申請很快就會被批准。
天無絕人之路,這對夫婦雖然經歷了萬分艱辛,但他們一直都保持著樂觀堅持的態度,最終迎來了黑暗之後的曙光。筆者希望有同樣經歷的人們,千萬不要放棄,要堅定樂觀的向希望邁進。同時,筆者也希望給大家一些忠告,找專業移民代理要慎重,不要輕易相信報紙和網路等媒體上的廣告。不專業、不負責任的代理可能耽誤你的申請,甚至會徹底將你的希望毀滅。(完)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商業移民(163/164)轉永居(890/892)的福音
——移民,賺錢兩不誤
現在,給163/164簽證持有人轉永居的建議,大部分是讓他們按照簽證890/892的要求購買生意,經營2至3年後申請永居。至於這個生意能否為申請人帶來效益,或什麼樣的生意才能讓申請人辦理移民的同時,又能獲得政府的補助金,就幾乎沒有什麼申請人考慮了?那怎樣才能做到移民,賺錢兩不誤呢?
澳洲政府每年對出口澳洲產品(任何澳洲製造的產品,包括招收海外學生的院校和旅遊服務)的企業提供經濟協助,這個每個企業可獲得多達8次,每次最多20萬澳幣的出口補助金被大部分中國移民(包括很多正在做出口生意的老移民)忽略了。
那這個政策如何成功地運用到163/164簽證持有人轉永居上呢?在這裡,我不想評論163/164簽證持有人的文化層次,經商經驗,市場知識,個人魅力對生意成敗的影響,祇想純粹從政府政策的角度來分析。
如果你是163/164簽證持有人,現在已經來到澳洲,考慮購買生意,準備永居簽證申請了。首先,你必須註冊ABN/ACN,這表明你開始經營生意了。如你決定出口葡萄酒,你開始跟供應商/酒家協商出口事宜,跟供應商/酒家簽署合同後,你已經是出口商了。你開始商業運作,你頻繁地到中國出差;找尋中國買家;準備在中國設辦事處;請中國買家到澳洲酒廠參觀;在中國做廣告,並註冊自己公司的商標;這個市場準備工作通常需要1年左右,你很可能祇出口了少量酒到中國,卻預支了相當一筆市場推廣費用,不用著急,我們會幫你從澳洲政府那裡拿回一半左右的市場推廣開支。
市場已經準備好了,你需要雇佣員工,擴大出口;如果這個員工出差到中國,他也跟你一樣享受澳洲政府給予的每天300澳幣補助,用來補貼食宿。
你現在已擁有這家生意兩年了,出口額已達到移民要求了,居住要求也達到了,淨資產要求也滿足了,你可以順利地遞交移民申請了。
遞交以後,你繼續享受澳洲政府的補助,一直到你獲得8次為止。
所以,請163/164簽證申請人認真考慮一下,如果你現在還在猶豫購買什麼樣的生意話,為何不做一個受澳洲政府歡迎,可以得到政府資助,同時又可以辦理移民的生意呢?
最後要聲明的是,這個政府補助金同樣適用於457轉845的申請人,或學生,祇要你在澳州擁有生意,出口澳洲產品(包括招收海外學生的院校和旅遊公司),你就有資格獲得資助。
澳洲中智國際事務所是一家可以同時提供移民服務,又可以辦理出口補助金申報業務的公司,如何順利地申請移民,又能最大程度地獲得補助金,這就是我們要幫助你的。
本文由澳洲中智國際事務所供稿。
新城國際移民留學中心
部分學生簽證被自動取消的同學可恢復學生簽證
如果你的學生簽證是於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16日之間被移民局自動取消,我們可幫助恢復學生簽證。
由於一名留澳中國學生的上訴案獲勝,使得移民局發出的約6000多份學生簽證被吊銷的決定裁定是無效的。法院在審查案件期間,發現移民局遺漏了在2000年海外學生教育服務法例第20段內,「8202」的條款應該適用於法例第20段(1)分段。
整個案件大概情況是這樣的。案中的上訴人莫芝敏(ZHIMIN MO,譯音)在2005年8月獲發學生簽證,同年10月抵澳,2005年11月12日學生簽證續簽成功,有效期至2008年8月21日。之後她在臥龍崗大學修讀商學學士課程,但成績未獲校方認可,在2007年12月5日,被臥龍崗大學拒絕修讀任何課程一年。校方在2008年2月11日向莫芝敏發出見移民官通知,但對方沒有去見,於是簽證被自動吊銷。莫芝敏在2008年3月27日向移民部長提出申請,要求撤回自動吊銷簽證,移民官決定不予撤回後,莫芝敏在2008年5月9日向移民上訴審裁處申請覆核移民官決定。審裁處在同年11月5日維持移民官決定後,莫芝敏向聯邦裁判司署上訴,後者在2009年3月5日擱置審裁處的判決,發還給審裁處重新考慮,但審裁處在同年4月仍然判維持移民官決定,莫芝敏再向聯邦裁判司署申請司法覆核,但被拒絕,於是向聯邦法院上訴。
聯邦法院合議庭本月2日作出判決,發給莫芝敏及另一名外國學生HOSSAIN的通知是「無效」的。據移民局的評估,在此期間發出取消學生簽證的通知,大概有14789份,其中約6000份導致自動吊銷學生簽證。
松柏專欄
如何應對學生簽證危機?
系列二
本週我們就解決學生簽證危機的話題,繼續與大家分享成功案例。
學生簽證上訴:
案例1:
A女士,年齡已過40,2006年來澳留學就讀於悉尼某私立專科學校攻讀市場管理專業。經朋友介紹,她求助於悉尼唐人街一家代理(當時她並不知道該代理屬非註冊移民代理)為她聯繫學校。當A女士讀完所學的課程後,該中介為了賺取高額佣金,再次為她註冊了相同的科目,結果當A女士申請學生簽證延簽時,被移民局拒簽。不僅如此,A女士還被移民局懷疑在澳讀書期間從事非法色情工作。得此拒簽消息後,A女士的代理就不再給她任何建議了。經同學介紹,A女士找到了松柏,接案後,我們及時為她遞交了MRT上訴。在上訴庭審過程中,松柏專家親自指導為A女士據理力爭,從她的學習課程到品行問題,向上訴庭當面做出了合理到位的解釋。開庭2週後,A女士贏得了上訴。在松柏的幫助下她目前正在就讀自己喜歡的課程。
案例2:
B同學,2003年來澳留學就讀高中11年級。在此期間,他曾多次向他的代理提出更換學校,但是由於代理和學校之間存在密切的商業關係,代理曾以各種理由恐嚇B同學不能轉學。在無奈的情況下,他只好硬著頭皮,在極度消沉的狀態下,吃力地上課,但他的成績每況愈下。在這期間,他還被中介以各種理由多次敲詐學費。2006年他轉到了現已倒閉的MERIDIAN學校重讀12年級。當他續延簽證時,由於成績不達標和出勤率不足等原因被移民局拒簽。更糟糕的是由於他的代理沒有及時為他遞交上訴材料,導致他逾期居留長達1年之久。後來,他在銀行辦事時,被警察發現逾期,移民局通知他2週內須辦理離境手續。這突如其來的打擊如同晴天霹靂,使B同學亂了陣腳,他簡直難以接受這樣的現實。在女友的幫助下他找到了松柏,在受理該上訴案後,我們在極短時間內為他遞交了充實的上訴材料,同時還使他合法地繼續讀書。之後,上訴庭完全接受了我們的書面解釋,在未開庭的情況下此案獲勝。目前B同學已經獲批新的學生簽證,並能與久別了4年的家人團聚了。
逾期後獲永居(眾多成功案例備查)
案例3:
福建C同學2005年來澳就讀高中11和12年級,但高中沒畢業就棄學了。不久他的簽證被移民局取消,在逾期居留3年後他與澳籍女友結婚,1個月獲批配偶臨居簽證。
松柏在學生簽證領域的成功案例在此無法逐一列舉,但可以概括為背景異同,情節複雜,甚至令人感嘆。松柏一貫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忠告獻策,我們辦案向來因案而異,從不虛張聲勢或隨心誤導。我們再次強調如果你不清楚目前你目前的學生簽證是否依然有效;或者你沒有十足的把握來化解眼前的簽證危機;或者你已經輟學並逾期居留;或者你的簽證已經被取消,或者你正在準備上訴;或已經上訴;或上訴失敗;或你對新形勢下如何博得永居仍是一頭霧水的話,那麼請來松柏一談。我們將用真誠和實力幫你走出困惑,輔你上馬,再辟新徑。同學們,陽光總在風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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