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話移民
小林來自中國天津,他今年36歲,本科學歷,管理學學士學位,國際會計專業。目前在國內一家美國獨資企業財務部任財務經理,並擁有連續10年以上外資企業財務相關經驗。並且他已於2008年6月20日取得澳洲ICAA職業評估。現在他有以下問題:
1.我預申請澳洲州擔保技術移民簽證,即475簽證,看到最新消息澳洲移民局已暫時關閉此簽證申請。請問我是否還有可能申請此簽證?如果還有希望,請問哪個州申請475簽證會相對順利?或是否還有其他適合我的簽證可申請?
2.關於雅思,請問我目前需要提交的雅思成績是G類?還是必須為A類?分數是否有明確要求?
3.我已取得ICAA職業評估有效期到底是幾年?如果7月1日後重新開啟境外技術移民我的職業評估是否還有效?如果我不能在2010年7月1日前遞交移民簽證申請已取得的職業評估還有效嗎?有效期是幾年?
以下由良朋移民留學事務所的Lebon小姐解答小林的問題:
1.現在不可以申請此簽證,從今年5月8日開始,在海外的獨立類的,擔保類的,邊遠地區類的簽證申請全部都已經關閉。要到今年7月1日以後,新的技術清單出臺後才可以提交申請。
2.申請移民一般只要求提供G類的的雅思成績,目前要求是6分。
3.已經取得的職業評估是有效的。一切要待新的技術清單出臺以後,視移民局有否提高會計專業移民的門檻或針對已取得的技術評估有特定安排而定。
良朋移民留學事務所
**Stanley CHAN專欄
真人真事一則(下)
(續上期)
口頭通知他並沒有正式發信給他),他簡略的把自己的情況說出來,然後說自己希望續簽學生簽證。筆者再三詢問後,李先生才把自己去年提早畢業後就沒有讀書的事情說出來。筆者聽後大吃一驚。並告訴他這樣是不行的。李先生開頭還不信,還說自己的代理說是沒問題的。筆者再三向他解釋後。李先生才恍然大悟。原來之前移民部所說的沒有遵守簽證條款就是這件事(原來所有學生簽證持有人,他們如果完成所有課程再重新讀一個課程中間的時間不能超過兩個月,除非是特殊原因)。
對於這件事情,李先生有幸有不幸。不幸運的是他找到筆者幫忙時為時已晚,最後還是要回國,跟他青梅竹馬的女朋友分居兩地。幸運的是他能找到筆者,替他辦理回澳的簽證,跟女朋友再開開心心的在一起。執筆時,他還高高興興的打電話告訴筆者他要回澳呢!現在網路很發達,很多人都在網上瞭解到很多知訊,但是這個網路沒有限制,任何人都可以在網上發表自己的意見,很多不明白的人卻依靠這些知訊來處理事情,但往往吃虧的是自己,沒有人為你承擔-因為是免費的。不過在最後筆者在此向各位讀者發出一個忠告:這個世界沒有免費的午餐,很多人在網上得到的知訊都是被誤導了。有些人得到這些知訊時沾沾自喜,但是卻不知道在網路的信息會讓他們花費更多的時間和財力,到最後卻把自己的事情給誤了!再找專業人士補救的時候卻花費更多的時間和金錢!除了以上這位學生,最近還有一個客戶也是遇到同樣的情況他申請第三個配偶(根據澳大利亞移民法每個人只能申請兩個配偶移民,除非特殊原因)從網上信息他以為只擔保了一個配偶名額,因為他之前在本國已經結婚,他自己先到澳大利亞,過了幾年後在澳大利亞取得居留,然後申請他的原配夫人和孩子移民(他認為這個不算在兩名移民配額中)當他申請第三個配偶的時候就出問題,移民官就要求他做出解釋,他慌了,便立刻找到筆者幫忙,原本這個案件不是很複雜,只需要在最初遞交文件的時候作出詳細的陳述便可,但是現在他的案件從一個非常普通的變成很複雜的案件,筆者要花費一倍的時間來處理這個案件,這個可憐的客戶無奈的多付筆者一倍的價錢,這是我不願意看到的結果,最終可喜的是移民部同意筆者的意見,這個客戶可以擔保他第三個太太移民到澳大利亞。(完)
**163轉892簽證的關鍵之一
-對管理要求的解釋
幾乎所有持163簽證的申請人都知道,下一步如以892簽證的要求申請永居,必須擁有一個以上持續經營的生意至少2年;申請人在遞交申請前2年在澳洲住滿1年;在遞交申請前12個月,生意營業額必須達到20萬澳幣;如滿足以下3個條件中的兩個:
1)雇佣1個以上全職PR/澳洲公民;
2)申請人和配偶在澳洲的個人和生意資產至少25萬澳幣;
3)申請人和配偶在生意的資產至少7.5萬澳幣;
一般來講,就可以提交移民申請了。
大家可能已經注意到了,上述所有要求,都有明確規定,像20萬、25萬、7.5萬、1年、2年等等,申請人一看就明白了,只要照著做就行了。我這裡要強調的是,除了移民局對上述具體數字的要求外,很多人忽視了對申請人的另一很重要的要求—be actively involved in managing the business(es),這就是對申請人主動和持續管理生意的要求。
那麼申請人需要提供哪些證據來支持你2年來都在持續地主動地管理企業呢?
首先,哪些屬於日常的管理工作呢?總的來講,就是申請人在每日的生意運作中對員工的管理,市場策略的制定,經營支出的安排等做出一系列策略性(戰略性)的決定。
一般來說,申請人在生意中佔的股份都在30%以上,在小公司,一般都在51%以上。能夠體現申請人參與市場調研,協調生意夥伴(B2B)或客戶之間(B2C)關係以及作出決定的往來信函、emails、傳真等都是參與管理的證據。
申請人簽署的生意合同:像租約、跟供應商、零售商、客戶之間的合同;跟廣告公司簽署的刊登廣告的合同等也是需要收集的證據之一。
在遞交申請時,還必須說明參與生意的其他家庭成員,其他股份持有者,和僱員的職責。也就是說,他們在生意中只是起到執行政策的作用,而不是決定政策的人。
如果申請人有一段時間離開澳洲,必須提供證據說明申請人在離開這段時間,是如何管理生意的:這包括E-mails、傳真、出席展銷會、出席會議的記錄等。
這種管理必須是連續性的,是貫穿於申請人擁有生意這2年中的。總之,所有材料都說明是由於申請人的策略的管理決定了生意的整體運營方向。
對於主動和持續管理的要求也是另一移民類別845簽證的要求之一。
本文由澳洲中智國際事務所供稿。
**安旗專欄
澳洲的移民計畫還能當真嗎?
隨著澳洲公布了明年的財政預算,5月11日澳洲移民部長也同時宣布了明年的澳洲移民計畫:2010-2011年澳洲移民人數基本與上一個年度持平,保持16萬人!其中技能性的移民甚至還增加了5750人,這看上去像是真的嗎?
如果我們還沒有忘記澳洲移民局剛剛提出的種種限制技術移民的措施:1.2010年5月7日臨時關閉了所有境外技術部移民申請;2.2010年4月19日全面提高了商業移民的要求;3.2010年2月8日宣布退還分境外技術移民申請;4.2010年7月1日起,澳洲各主要移民職業評估機構,均提高評估要求。再加上遲遲不能出臺的澳洲移民職業清單(SOL),像一把利箭高懸在技術移民申請人的頭上。很顯然,我們正在經歷一次限制移民的陣痛時期,而移民局這時候仍然宣布所謂「保持移民通道暢通無阻」,這似乎讓人難以置信。
事實上,大部分非英語國家的移民申請人,過去基本上靠留學+移民這種思路來移民澳洲,從而使澳洲的教育出口成為了本國第二大產業。現在澳洲政府有意切斷留學與移民之間的聯繫,而希望把工作+移民,或投資+移民聯繫在一起,並宣布明年增多一萬名僱主擔保移民,這種移民政策顯然是傾向於英語國家的申請人,因為他們的語言和技能有相通之處,進行申請僱主提名移民時,沒有英語和職業評估的障礙。那麼我們由此推測,澳洲明年如果保持移民總數不變,變化的恐怕是移民人員的來源國,這也與最新的世界移民趨勢相吻合,比如:英國有三分之一的人,南非有39%的人希望移民澳大利亞(路透社5月11日消息)。既然有如此多的英語國家的人士希望移民澳大利亞,那麼澳洲今後無論如何提高移民的英文要求,對來自英語國家的人來說,都不會有麻煩。從這一點看,澳洲明年的移民計畫和目前的移民政策是一致的。
雖然讓大家猜測的澳洲移民職業名單(SOL)並沒有像移民局承諾的那樣在4月30日出臺,但根據目前已經公布的澳洲移民政策來看,澳洲今後移民的重點來自以下四方面:1.州政府擔保移民;2.僱主擔保移民;3.商業移民。4.高技能的(醫學,工程類)技術移民。顯然澳洲下一個年度的16萬的移民來源的組成,將與此前大不相同。
所以單看下一個年度的移民數字是沒有意義的,關鍵是這些數字給我們提供了那些可以實施的機會。目前擺在我們非英語移民面前的現實是,如果你希望移民澳洲,絕對不能忽視工作經驗和英文,能有足夠資金通過商業投資來移民的人畢竟是少數。
**留學材料審查更加嚴格
574學生簽證逐漸走俏
今年上半年移民局對學生簽證和獨立技術移民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目的顯而易見,歡迎那些具有高學歷和技能的學生來澳深造,畢業後移民澳洲,真正為澳洲的經濟發展出一份力。這就是為什麼572簽證-技工大專類文憑課程的審查越來越嚴格,其學生來澳洲讀書動機的真實性也越來越被簽證官質疑。相反,573、574類的學生簽證卻相對容易很多,特別是574類簽證,中國學生被劃入了第二等級的審批範圍。下面簡單對574類簽證做一個介紹:
簽證類別:574
適應人群:準備去澳大利亞讀研究類碩士和博士的各類申請人
簽證語言要求:無需雅思成績
擔保金存期:沒有存款歷史要求
擔保金額:最多只要提供前12個月的學費和生活費
擔保金人:在提供資金擔保這方面,可以允許其他的任何人來做你的擔保人,如在中國境內的表親、好友等均能提供留學擔保,大大降低了資金擔保的限制。而其他簽證類別的中國學生的經濟擔保人只能是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配偶、兄弟姐妹,還有具備澳大利亞或者紐西蘭身份的叔姨。
當然,並不是所有學生都有資格申請到研究類碩士或博士課程。一般這類課程的入學要求除了成績單、學位證等一般文件之外,還需要提供你的研究計畫,包括你的研究方向和思路。要獲得錄取,展示你從事研究工作的天份很重要。對於成績好,來自工程,IT領域的學生,這類課程申請的成功率還是很高的。另外對那些特別優秀的學生,大學都提供全額獎學金。如果具備以上條件的學生不妨考慮。
新城國際移民留學中心供稿
**松柏專欄
黑民配偶案例系列(2)-豁免8503
隨著去年9月14日配偶移民政策的改變,對於一些在澳洲境內有拒簽記錄或逾期居留歷史的配偶簽證申請人來說有機會在不離境的情況下提出申請。但我們在此強調並再次提醒大家注意新政策並不完全適合有以上情節的所有人,尤其是那些原始入境簽證上附有8503、8534或8535條款的申請人,他們必須首先成功豁免這些限制條款。否則,申請人仍須離境申請。自新政策頒布實施之後,松柏幾乎每週都有8503成功豁免的喜訊。隨著越來越多的人提出此項豁免要求,移民部目前對此類申請的審理時間也由原來的平均兩週延長至四周,甚至更長。以下是我公司最新8503豁免的部分成功案例:
案例1:(6週豁免8503條款)
A先生2005年持假護照入境,簽證附有8503條款。入澳後他繼續用假名字申請了保護簽證。申請被RRT,聯邦法院及移民部長拒絕後逾期居留近3年。2009年與澳籍女子同居,無子女。數月前A先生被移民局捕獲並要求其安排離境,此時移民局仍未發現他使用的是假名字。緊要關頭,A先生找到了松柏,表達了他留在澳洲與女友共渡餘生的願望。在松柏的幫助下,僅6週的時間,A先生的8503條款被成功豁免,同時,他首次向移民局聲明瞭自己的真實姓名,請繼續關注此案的後續報導。
案例2:(1週豁免8503條款)
B先生2005年3月持短期商務簽證456入境,簽證附有8503條款。
之後的2年中,他的難民申請先後被RRT,聯邦法院和移民部長所拒絕。2008年,他與澳女子結婚,婚後無子女。去年被移民局在家中捕獲,被限令2週離境。危難之時,松柏的到位努力使他在1週內便豁免了8503條款,成功境內遞交了配偶簽證申請。
案例3:(1週豁免8503條款)
D先生2004年持短期商務簽證456入境,簽證附有8503條款。之後,他的難民申請先後被RRT,聯邦法院及移民部長拒絕。2009年11月,他與澳籍單親母親結婚,婚後無子女。此案1周豁免8503條款。
案例4:(1周豁免8503條款)
C女士2004年持短期676簽證入境,簽證附有8503條款。她的難民申請先後被RRT,聯邦法院及移民部長所拒絕。另外,她還被移民局發現曾經從事過非法色情工作。2008年底,她與比自己小15歲的澳籍男士結婚,目前妊娠2個月。此案1週豁免8503條款。
豁免8503的成功比率之低,難度之大是不爭的事實。如果沒有成功的經驗和專業到位的操作,不能有效地從法律的角度據理力爭,申請很難成功。申請者需三思而後行,切忌道聽途說和想當然。如果您迫切需要提出此項申請,但對自己原始入境簽證是否附有8503、8534或8535條款不清楚,請您帶上護照前來松柏聆聽免費諮詢。我們將本著坦誠相待和實事求是的一貫原則,免費為來訪者答疑解難。願松柏的成功經驗能夠幫到那些長期逾期居留的朋友們實現境內配偶申請的強烈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