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草民搶房遵循天然正義法則

作者:廖祖笙 發表:2010-05-2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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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週刊》來自寧安市的報導說,楊明柱、張金保的家被強遷,政府將地皮賣給開發商建商品樓。楊明柱等人闖入建成的樓盤,佔領了4套房子,稱:「強拆我的房子,他們搞的是突然襲擊,搶他房子,我也不會提前打招呼。」

楊明柱的邏輯是:「這叫啥,這叫‘流氓對強盜’,你強拆了我的房子,就得還我房子,你不給,我就搶,搶了再和你理論。」其子楊海山從網上下載了抗戰歌曲,通過喇叭,對著廣場晨練的人群,每天都要高聲唱上個把小時。

張金保搶到房子後,在裡面一住就是兩年多,與他一起鎖在房間內的,是十幾個煤氣罐。警方勸其搬走,他說:「要我出去也行,我出去以後,這棟樓就沒了。」因為反強拆並強搶開發商的房子,楊明柱等成了當地的「名人」。

這一糾紛在「釘子戶」和發展商之間進行,但究其實質,卻是中國官民之間所進行的又一次生死較量。無所謂官商之間的勾肩搭背,也就無所謂生生不息的血腥強拆。楊明柱、張金保的拚死抗爭,表明的是對衙門行為的不認可。

在血腥強拆中,「賣地政府」和房地產商扮演的是利益共同體的角色,政府搶百姓的房子,近年已經不算是新聞。楊明柱、張金保的「搶房」,遵循的是天然正義法則——我的房子讓強盜搶走了,我有權理直氣壯把房子搶回來。

這片專制叢林幾十年來沿用的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叢林中的兔子急了還咬人,更何況是家園被變相掠奪了的國人?既然你有強暴的特權,那麼國人也就有反強暴的天然權利。律法一旦失效,天然正義法則就會隨之成為替補。

官民關係說到底也就是管理和被管理、服務和被服務間的關係。當一個社會管理體繫在從事社會管理的過程中,不斷出現顯失公平的狀況時,社會成員必然會本能表現出不服從管理,於是有了官民之間的對立,甚至是生死較量。

楊明柱、張金保等人為了捍衛自己的私有物權,以一般人想不到或是不敢想的方式,與變相掠奪民財的不法行為進行著殊死的博弈,以「流氓對強盜」的方式自我實現著公平正義,已是讓當地政府、法院和開發商為之焦頭爛額。

誠然,在所謂的「法治國家」,有人可以譴責楊明柱、張金保們在「胡鬧」,可以指斥其不在法治框架和所謂的「正常渠道」內行事。當某天終於痛在了你心上,你就會驀然驚覺,上上下下蛇鼠一窩,那樣做無非是在空耗餘生。

執政黨公然變身成了一個流氓黨,也就有了國人所面對的這樣一潭爛泥。中共號稱有幾千萬的黨員,可實際上已然亡黨。這些年來,有多少「公僕」真在管事?中共已被一群行屍走肉和既得利益者所掌控,他們在拿瘋狂賭橫行。

國人的斑斑血淚,長期以來被中共當局以各種無恥的方式遮蔽。國內「權威」傳媒日復一日有一朵朵的喇叭花在盛開;五毛黨作為一種最廉價的勞動力,被當局大量使用著……但這能掩蓋得了什麼呢?當局的「吃相」人盡皆知。

楊海山對廣場晨練的人群每天播放抗戰歌曲,是抬舉了法西斯主義的新變種。而今以公權為依托的匪類,比當年的日寇還要來得凶狂。多少百姓的祖傳家園,在硝煙瀰漫中尚且能保留下來,可在這場無盡的掠奪中,卻化為廢墟。

官逼民反,自古皆然。升斗小民面對強盜行徑,遵循天然正義法則,將生死置之度外,忍無可忍「搶房」,乃被逼上粱山。老人和婦孺紛紛加入官民激烈的衝突,這種態勢與日俱增,一幅官民生死較量的畫卷,在中國慘烈展開。

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中共治下如此匪夷所思,大江南北氣斷聲吞,天怒人怨,中共已無政治前程可言,社會大變革隨時可能會到來。披著共黨花馬褂的行屍走肉和既得利益者,不久的將來會受到正義的審判。

寫於2010年5月21日(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殺人狂徒在中共治下逍遙法外第1406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和相關照片是「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黨國公然剝奪!)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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