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看到題為《留美博士「被恐怖」續:父親求助外交部》的文章。在敘述了事情經過後,文章最後說:留美博士翟田田在美國與學校教授爭吵被控「恐怖份子」,事件引起北京法律界關注。昨日,中國人民大學跨國商事法律研究所所長錢衛清律師表示,將會聯絡在京法律界人士發起援助翟田田行動。
「單純因為口頭言語就定罪,有些不可思議。」錢律師對翟田田被定性為「恐怖份子」提出了自己的質疑。他認為這是典型的「以言定罪」。他表示,無論在哪個國家,哪種文化背景下,單憑口頭言語是不能構成犯罪的。美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更不應該出現這種情況。錢律師表示,他將聯絡在京法學界的專家學者對翟田田事件進行探討,有必要的話將組織法學界發起聲援行動,為翟田田維權。
看完報導後,我不由得想起前段時間發生在美國德州中領館副領事違規駕車,領事提抗議,結果網民嘩然一致遣責副領事太霸道的事件。剛巧看到有一個讀者評論代表了我想說的話。讀者yuan 2說:錢律師還是錢弱智?中國是世界上最多以言定罪的國家,劉曉波剛被定了罪,為地震慘死的孩子喊冤叫屈的定了罪,為喝假奶而損傷孩子身體要求賠償的家長定了罪,成千上萬鳴冤上訪的老百姓定了罪。翟田田被控告(還未定罪)的原因不是以言定罪,而是他恐嚇別人。你故意混淆概念不知是有何居心?
下面我想回憶三件事看翟田田的「口頭語言」是真恐怖還是被恐怖?美國在911事件後,加強了各地的安檢管理。我曾聽到這樣的一個新聞報導:某個航班上的旅客閑得無聊,看到警察緊張兮兮的很可笑,就開玩笑說「飛機上有炸彈」。這下事情鬧大了,整個飛機停飛,還被兜底檢查,他本人也被懷疑是否有精神問題…。
幾年前,發生在我住的城市的州立大學(SDSU)裡。三個教授參與一個學生的碩士學位答辯。第一次沒通過,學生有怨言。教授們商量後,考慮到他是復員軍人,底子差,幫他補習後再給他一次答辯。誰知他恩將仇報,趁第二次答辯時開槍打死了兩個教授。在美國做到教授是很不易的…一個老美教授的太太是武漢來美國的,他們有一個10歲的兒子。還有一個更慘,他是在美國事業有成的中國留學生。在追悼會上他的太太抱著兩歲的女兒、三歲的兒子泣不成聲。每個與會者都淚流滿面。我想如果早些告訴警察,…這悲劇是可以避免的。
還有一件是我遇到的事。文革中,我是上海的中學教師。由於受「讀書無用論」影響,學生都無心讀書。有一天,突然我的婆婆打電話來說,收到一封我的信,叫我去取。我好生奇怪,我的信怎會寄到婆婆家?打開信一看,字寫得歪歪扭扭,錯別字,語無倫次。內容是要砸我家,要我好看。我把信交給校長。校長請來了警察,經過對筆跡,警察鎖定了嫌疑人,叫來了他的父母。一追問,他說是寫了玩玩的,因為他上課睡覺我老點他的名。地址是他偶然在人事科偷看的…
我想,如果那三個教授事先告訴警察,警察把復員軍人監禁處理的話,錢律師也會聯絡法律界人士發起援助行動?支持他助長他的氣焰。那個中學生也不應有記過處分?
錢律師深知法律,又能組織法學界發起聲援行動,又熱心為海外華人維權。因為中共「國籍法」違法違憲,剝奪了幾百萬海外華人的中國國籍。國籍是天賦人權,所以海外華人急需維權。我已寫好了起訴書。如錢律師能擔當此重任,必是雙贏。幾百萬海外華人的中國國籍失而復得之時,也是錢律師名揚四海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