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的新華網首頁有標題稱《芙蓉姐姐竟登上一線時尚雜誌》。打開網頁一看,是一組來自新浪娛樂的照片,照片中的芙蓉姐姐搔首弄姿。「芙蓉姐姐竟登上一線時尚雜誌」,這個「竟」字,耐人尋味,細想之下有點意思。
芙蓉姐姐登上一線時尚雜誌,大抵出乎標題製作者意料,因而使用了「竟」。抑或在標題製作者看來,「一線時尚雜誌」乃大雅之堂,而芙蓉姐姐則是不入流的貨色,不入流的貨色竟然也登上了大雅之堂,故成了「娛樂新聞」。
五十步笑百步啊。國內「權威」傳媒在黨國的宣傳陣地中也屬「大雅之堂」吧?國內政壇群醜的表演還不如芙蓉姐姐的表演來得好看和養眼吧?政壇群醜三天兩頭「登上一線時尚雜誌」沒有「竟」,芙蓉姐姐怎就給「竟」了呢?
芙蓉姐姐和政壇群醜同在演藝圈發展,同樣從事的是表演,區別所在,只是芙蓉姐姐無權無勢,政壇群醜執掌重權。政壇群醜輪番霸佔「一線時尚雜誌」,或胡說八道,或蹩腳演出,黨國的「權威」傳媒大呼小叫喊過「竟」麼?
這個「竟」字,含有對強權的膜拜,對底層的蔑視。芙蓉姐姐的表演雖也讓人覺得噁心,但她終歸是一步一個腳印,靠了自己的打拼混出來的,這裡面並不存在多少黑箱操作。芙蓉姐姐走到今天,遠比政壇群醜走得更光明磊落。
要說芙蓉姐姐「紅」得莫名其妙,那麼政壇群醜就更加「紅」得莫名其妙。芙蓉姐姐再「紅」,也還不至於對國家對人民構成危害。而政壇群醜莫名其妙執掌了一個國家的命脈,他們並無國人選票支持,卻令十幾億人束手聽命。
芙蓉姐姐娛樂大眾,政壇群醜「愚樂」大眾。芙蓉姐姐滿足公眾審醜需求,政壇群醜令國人感到審醜疲勞。芙蓉姐姐不會強制任何人去觀賞她的演出,而政壇群醜們只要一出臺演出,即對傳媒進行全覆蓋,對國人實行疲勞轟炸。
芙蓉姐姐的表演和言論雖然出位,但到目前為止,她並未默許或是縱容誰去殺人、整人或是搶人。芙蓉姐姐偶爾也穿著暴露,但她至少沒有和殺人犯同穿一條連襠褲……芙蓉姐姐比政壇群醜更乾淨更聖潔,這在國人乃有目共睹。
芙蓉姐姐「登上一線時尚雜誌」,而且好不容易和政壇群醜在同一個T形台上走了一回,黨國「權威」傳媒的標題製作者,就要驚呼「芙蓉姐姐竟登上一線時尚雜誌」。莫非T形臺為政壇群醜專設?他們走得,芙蓉姐姐就走不得麼?
寫於2010年6月22日(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殺人狂徒在中共治下逍遙法外第1438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和相關照片是「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黨國公然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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