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內政部長德梅齊埃於本月21日公布2009年度的憲法保護報告,他指出,聯邦憲法保護局將加大打擊經濟間諜的力度。該報告同時指出,德國企業承受的風險有增無減。
如果有人要求德國企業公開技術細節的話,中國的合同招標有可能使德國企業受到驚嚇。托馬斯·多恩(Thomas Dorn)是德國駐上海工商聯合會的董事會成員,他表示: "而且是白紙黑字,你們都公開你們的計畫、技術工藝和工序等,但最後就連中方也明白,不高興的事情還是難以避免,這時就得想出實際辦法了,我們怎樣能讓對方在我們這兒生產,把產品搞到自己的國家等等,這是更為重要的一步。當然,人們必須進行夥伴協商。夥伴關係的理解在中國與在歐洲不同。在中國,只有對我有用的人才被視為夥伴,否則,我就去尋找新的夥伴。所以,人們必須要保持優勢,否則就失去了被人當作夥伴的價值。"
在中國經濟發展之初,國外企業與中方企業建立合資企業非常普遍。今天已很少被問津。原因當然包括外國人在中國越發確信,他們總是受到其中方合作夥伴的刺探和監視。最糟糕的是,有時甚至同時受到幾個最密切工作人員的算計,這些人突然間成了競爭夥伴。慕尼黑安全顧問克里斯蒂安·沙夫(Christian Schaaf)強調指出:
小心為妙
"方法之一是將自己的知識和技術訣竅化整為零,不能將它們拱手交給一家合作夥伴,而是將它們分解為各個部分,並使用法律手段對每項合同進行保險,比如千萬不能將整臺機器的圖紙交給對方。當然沒有萬全之策,但最重要的是,事先對局勢有儘可能多的瞭解,不能過於草率行事。"
上海美國翰宇律師事務所(Squire Sanders und Dempsey)的律師賴納·布卡特(Rainer Burkardt)認為,如果在中國因工業間諜事件上訴法庭的話,那還是有勝訴機會的。他建議,如果涉及企業機密的話,不要去地方法庭,而是直接找仲裁法庭,因為仲裁法庭是值得信任的。也就是說,仲裁法庭的審理程序是閉門進行的,只有起訴和被告雙方能獲得相關信息,第三方被排除在外。
德國聯邦憲法保護局對德國境內的中國間諜活動提出警告。沙夫解釋說:人們利用電子郵件傳送破壞性軟體,竊取有關信息,而且本著多多益善的原則。他指出,中國人往往利用這種方式竊取信息,然後對其進行評估,希望能僥倖找到對自己公司有用的材料。
沙夫通過自身經歷得知,由於擔心遭受間諜刺探,越來越多的德國企業從亞洲,尤其從中國撤出。沙夫指出: "中國是一個由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當然有很多從事間諜活動的可能性,國家方面也施加影響。國家情報部門的工作人員有義務從事經濟間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