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南巡圖(局部)
紫禁城是皇帝行使權力的福地,但絕不是禁錮皇帝的牢籠,作為全天下最有權勢的人,皇帝有權作任何事,而最能體現皇帝權力的,莫過於對出入宮城的自由選擇。皇帝要去民間,可是,誰來替皇帝守住紫禁城的威嚴呢?
皇帝是天子,但也生在凡間,除了感受到「一覽眾山小」的暢快淋漓外,還會有「高處不勝寒」 的落寞吧!所以,有時皇帝也需要呼吸輕鬆自由的空氣。但是,皇帝出京巡遊,軍國大事要如何處理呢?
在漫長的實踐中,為應對皇帝不能正常行使職權的情況,制定了相應的應急體制——監國制度,使皇帝在巡遊的時候,不必擔心自己的皇位易於他手,大權旁落。
監國制度的淵源可以追溯到西周初年,周代替殷商後,周武王派遣王室親信到各地駐守,代天子行使監督的職權。此後,建國制度不斷的完善與改進,形成了比較成熟的操作機制。
監國大致有三種形式:
朝廷的代理元首,即皇帝缺位的情況下,臨時選出一位重要人物行使皇帝職權。
臨時的政府首腦,即皇帝和朝廷無法履行職責的情況下,由其他重要人物組織臨時政府,出任首腦,行使職權。
朝廷的常務副元首,即太子輔佐皇帝、參與政務的一種行政稱號。
在這監國的三種方式中,前兩種是為了應對緊急情況,而採取的一種臨時措施。最後一種則著眼於政權的長久經營,也就是在皇帝因故離京出行期間,昭命太子或太孫監督政府各臨時機構並臨時執政。
明代之時,根據《明史》、《明實錄》的記載:明代一共有四位監國者,分別是明成祖朱棣的太子,即後來的明仁宗朱高熾;明仁宗朱高熾的太子,即後來的明宣宗朱瞻基;明英宗朱祁鎮的弟弟,郕王,即後來的明代宗景泰皇帝朱祁鈺;明世宗嘉靖皇帝朱厚熜的太子,即莊敬太子朱載壑。
根據記載,皇帝出行代皇帝坐鎮京師的太子、太孫要代皇帝行使職權,並要承擔一定的職責。首先,就是保證局勢的穩定。
古人云:國不可一日無君。這句話並非是說天下一定不能少了皇帝,而是說,無論如何,總要有人出面來維持局面,這個人可以是皇帝也可以是其他人,而皇太子、皇太孫就是最適當的人選。
一旦國內有人趁皇帝不在之機,煽動暴亂,按制監國的太子、太孫在飛章奏聞行在的同時,可以自行調動軍隊捕殺犯人。如果邊陲告急,異族入侵危及國家安全,監國的太子、太孫可以一邊奏知皇帝,一邊調兵禦敵。
其次,監國之人要恪守禮制,禁止監國之權凌駕於皇權之上。也就是說,皇太子、皇太孫雖然可以行使監國之權,但是,其行使的權力被規定在一定的範圍內,絕對不能冒犯和威脅皇權。
例如,每逢各種節日慶典或是迎接皇帝詔書時,要行跪拜大禮;皇太子、皇太孫在御門聽政時,御座的位置方位不能像皇帝一樣居於正中。一些事關軍國最高機務的大事,都要奏請皇帝處分。由此可見,皇太子、太孫監國,只是皇權在一定範圍的延伸,是在皇帝的嚴格控制下,部分放權於人。
隆帝紫光閣賜宴圖
到了清代,皇帝在位時不設太子,所以在皇帝出行時沒有監國的制度,但清代有一套獨特的制度。一旦皇帝出巡,所有的政務奏章都直達行在由皇帝總裁。為了表示與在京時的區別,扈從的政府各部門,都要重新鑄一枚加「行在」二字的印章,稱為「行印」,以別於日常所用的印章。
由這些部門發出的公文命令鈐行在印,較之前朝的監國制度,清代的方法更能防止大權旁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