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話說多了趙作海會突然爆發:「你們不過是拍我的照片好賣錢的!」隨後又變平靜,「打我的警察不都抓了麼?我不著急,也不用找誰,遲早讓我去認人呢!這個事情,得從上往下慢慢捋」。
深度對話11年冤獄趙作海:我終於知道啥叫「法律」
當時要是不招,他們就會把我用車拉出去,再一腳蹬下去,說你畏罪潛逃。
都到了該娶媳婦的時候了?但那時候也不敢想,別人一問,他爹還是個勞改犯,誰能願意?
趙作海:我為什麼要感謝政府
剛回來時他還說說,「感謝政府」、「我見到的都是大官」之類的話,說完了自己就後悔,「我為什麼要感謝?」現在他對任何外界的關心和疑問都不為所動了。
警官:官大一級壓死人
「我們也都是辦事的人,總得問領導意見吧。現在幾個被抓的警官,家屬精神壓力非常大,都說要去鬧,不是他們的錯啊,如果沒有領導,誰敢自己行事?包括現在在逃的警察。」
趙作海的鄉村冤案樣本
從「死者」趙振晌回到村裡,到「犯人」趙作海被釋放,一共6天時間。此前,趙作海在監獄裡已經服刑11年。 11年裡,除了對檢察官指出自己受到了刑訊逼供,趙作海再無任何申訴的舉動。「在監獄裡我年紀最大,減過兩次刑,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人家做被服,我掃掃地,換監室我總住下鋪。」趙作海的牢獄生活,居然在卑微中感到了別人的照顧。「放我的時候,警官問我犯了什麼罪,我說殺人,他說殺個屁!」
被損害者講故事
趙作海回來這些日子很少在家吃飯,「他總是天不亮就騎自行車出去了,在外頭買個饃吃」。他的外甥媳婦告訴本刊。姐姐、叔叔和妹夫的家分散在距離10多公里的3個村子裡,他只是晚上去某家睡覺。白天要尋訪趙作海的人,經常得到村民「指點」,被某電視臺接走了,被某領導召見了,總算拿到錢旅遊去了……「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
第一次見到趙作海就是奇怪的場面,一個穿西裝的鄉鎮幹部猛追一輛黑色小轎車,一邊大喊「下來!」這個看起來很面熟的人是大王集鄉的政法書記,從趙作海一回來,他幾乎24小時守在趙樓村,時常被電視臺鏡頭收入。車尚未停穩,書記就衝上去拉開了車門,面紅耳赤地把趙作海拎出來訓斥,「出了事誰負責任?誰的車你都上,你知道你要去哪兒?」趙作海則低著頭,目光渙散,一臉犯了錯誤的表情。
這些天來到趙樓村尋訪他的不僅是媒體,「我大概見了有 200人吧」。本刊記者見到的,有據說身負冤案守候記者的,有號稱要幫趙作海打官司維權的,還有自稱和趙作海是獄友找他聊天的。此時不識字的趙作海,反倒成了很多人希望傾訴的對象。「有的人來了就說自己有多冤,哭啊,激動啊,生氣都有,我聽完啥也不說,就給他們講故事。偷牛的和養牛的哪個有罪?」這時他的姐姐和其他親戚都喝止:「別說了呀又開始了,他腦子有點亂。」但趙作海靜靜等大家表達完不屑,又很平靜地繼續說,「偷牛的把牛繩子解開,想牽走牛,被養牛的發現了。養牛的拉著他去告官,可是偷牛的和官府是熟人,於是偷牛的說,牛的韁繩自己開了,我是撿了一頭牛,養牛的是誣告他,於是官府判養牛的有罪」。趙作海說自己打比方很少重樣,他現在並不說自己如何,而喜歡把「冤案」這個道理,用各種各樣的故事表達。「秦香蓮,不就和我一樣嘛,拿個竹籤子扎手,招了。道理沒有改變。」
趙作海在5月17日中午到商丘市財政局領到了一個存摺,上面是65萬元。對於接受賠償這件事,他的親屬們都覺得少了。「每天的勞動報酬是按照127元算的,比過去算是高了,可是還有精神賠償啊。我諮詢過,說要等12月1日《國家賠償法》下來,錢就多了,誰讓他現在就簽字同意了呢!腦子不清楚!」趙振舉說。他是趙作海的叔叔,趙作海是他同父異母的大哥所生。趙家一共兄弟姐妹7人,現在僅存的親屬只有這個叔叔和他的姐姐、妹妹3個人。姐姐和妹妹去年和兒子趙細糧去開封監獄探望過趙作海幾次。「但是我沒想到他會出來,見他的時候,他也從來沒說過他冤枉了。」姐姐說。「旁邊是警察根本不可能說。」趙作海解釋。
在趙作海還蒙冤獄中時,叔叔趙振舉看到了回村來的那個 「死者」,便報了案。趙振舉一開始為趙作海的房子和補償金曾積極奔走過一段時間,他在鄭州藥廠做銷售,算是趙家最有見識的人了。「可是不一條心!」趙振舉覺得,趙作海有自己的心思。
「我兒子多。」趙作海被捕時47歲,現在58歲,貼著頭皮的短髮全白了,腰直不起來,走路緩慢。妻離子散家破,人未亡。趙作海並非如親屬們所說「牢裡待傻了」,他的配合和平靜帶來的是,「縣裡答應再給我蓋個樓」,略有喜色。已經火速蓋出半截的新屋,在趙作海看來還是進度太慢,「才起了大梁」。每天他騎著自行車從姐姐的住處出門,必然要去的就是自家工地,帶著饅頭,細細查驗磚頭、沙子、水泥。 「這個屋子我住,再蓋的那個給兒子。」趙作海很明白,「我要錢幹什麼,房子升值呢,有房子兒子也就回來了」。剛回來時他還說說,「感謝政府」、「我見到的都是大官」之類的話,說完了自己就後悔「我為什麼要感謝?」 現在他對任何外界的關心和疑問都不為所動了。話說多了他會突然爆發:「你們不過是拍我的照片好賣錢的!」隨後又變平靜,「打我的警察不都抓了麼?我不著急,也不用找誰,遲早讓我去認人呢!這個事情,得從上往下慢慢捋」。
翻來的案子,覆去的事實
在趙作海的陳述中,他已經很多遍回憶了當時在派出所遭到刑訊逼供的情景。「警察在我頭上放鞭炮,被打得不行。差不多有一個月,我天天都覺得自己快死了,喝一種摻了藥的水,發暈,但不讓睡覺。」而到底為何與趙振晌交惡,趙作海卻一直迴避,「我不想談,都過去了」。他頭上當年挨了趙振晌一刀的疤,現在看來只有拇指大了。村子裡的說法與當年刑偵結果是一致的:1998年農曆十月三十,27歲的婦女杜金貴和趙作海在杜家裡黑著燈,趙振晌敲門,杜金貴把油燈點上,趙振晌就進屋給了趙作海一刀,立刻跑掉了。
此後事實清楚,當時趙振晌的失蹤並未引起注意,他的侄子趙作亮是時隔4個月後,1999年2月15日才第一次報案說叔叔失蹤了。在第一次報案時,趙作亮就認為趙振晌被趙作海殺害了。趙作亮作為當年報案並且提供重要線索的人,現在見到記者就向田間疾速逃走。「我沒做什麼,我就報了個案。」他說。當時村裡有關二趙和杜金貴關係的傳言很多,打架也是趙作亮判斷的依據。 5月8日,趙樓村開春應該澆地的井卻出不來水,此後井裡被打撈出麻袋裝著的屍塊,經過趙振晌家人和村民指認,認為這是趙振晌,「沒有頭和四肢,但趙家人覺得是,村民們也就覺得是了」。趙振晌自己現在倒說:「我沒娶媳婦,沒父母,跟誰也不甜,我走的時候也沒想給誰一個交待。」現在問起趙作亮,他則激憤地說:「我又不是要害趙作海!」然而當時把線索提供給警方後,就得出了趙作海殺人的嫌疑。一位知情警官說:「如果不是家屬指認,我們怎麼能確認呢?當然現在他們不吭聲了。」
首先,按照公安調查偵破趙作海故意殺人案的版本,也就是1999年5月8日至6月18日趙作海所作的9次有罪供述所形成的起訴書敘述的版本:「當時趙作海跑出來,追了趙振晌一段路,等機會又返回去殺了趙振晌。當時他半夜穿著血衣回家,告訴妻子趙小齊對不起她,讓她什麼也別問回屋去,然後把趙振晌的屍體悄悄拖回自家的菸葉炕。那是一個單獨的小土屋,專門烘菸葉用的,在那裡把趙振晌的屍體肢解,然後把頭和四肢扔進河裡或在自家焚燒了,把身體用麻袋片裝起來,扔進了村西南頭的機井。」這個說法在柘城縣公安局一個知情警官、當時的主訴人汪繼華和村民們口中基本一致。
而在當年的主角那裡,現在卻得到了相反的故事。杜金貴披散著長發,說話頭頭是道,完全否認自己和二趙有男女關係。「我年輕時和趙振晌、趙作海關係都不錯,他們常上我家來玩。但是因為趙振晌是個光棍,就有很多閒話。我也不理會。」杜金貴的丈夫是趙樓村人,也是「作」字輩,杜金貴帶著母親從甘肅到了趙樓,丈夫是比她大十幾歲的上門女婿。「我當時和趙作海在屋裡頭,沒有幹啥,我給他捲菸葉嘞!那時是油燈不亮,根本沒有黑燈。他倆是打架了,然後都跑了。」杜金貴情緒很激動, 「我和他倆有關係?就是趙振晌的侄子們造的謠。」趙振晌的侄子們報案後,杜金貴就成了眾矢之的。「我現在想告那幾個侄子,我的名譽怎麼辦?這些年他是殺人犯,我背著個髒名,我已經不想和人辯解什麼。村裡人說什麼我都不在乎,我也不要錢,就讓他侄子們給我跪著道歉。」她說。
後來警方對於趙作海和趙振晌有矛盾的證詞,很多是杜金貴提供的,也有其他村民對三人「男女關係」的說法,但是杜金貴說自己「被打得簽字畫押」。在趙作海被帶走後有五六年時間,杜金貴撫養了趙作海的兩個兒子,杜金貴自己也有3個孩子。趙作海的前妻趙小齊和杜金貴差不多年紀。 「當時因為家窮,只好嫁給大我12歲的趙作海,連著生了4個孩子。我照顧兩個小的多些,改嫁就只帶走了兩個,大兒子還為我改嫁來和我打過架。」趙小齊說她在派出所也被打了幾天,「但我真的不知道他和杜金貴有什麼,我也不識字」。
趙作海的大兒子趙細糧說:「我和弟弟是住在大伯大娘家的牛棚裡,住到能打工我們才離開了。我們不和母親往來了。大伯和大娘一直沒讓我們餓著,幾年回一次村,我們都得去大伯大娘家,不給錢,只是帶點東西去看看。」杜金貴說:「我知道趙作海是冤枉的,他不可能殺人。我當時被打得去畫押,他老婆跑了,他兩個兒子沒人養了,才13歲。我就去找大隊支書,他家地給我種,兩個兒子我養。支書自己佔了6畝,給我種3畝,我就給那兩個孩子飯吃。我男人都聽我的,他也覺得孩子可憐。如果我和他們有關係,我男人能這樣?」
趙振晌對本刊記者並不承認,自己是因為杜金貴而砍傷了趙作海。 12年裡他也沒有走遠,「我就在這附近的幾個縣收廢品嘞,後面的事我一點不知道」。不過他在剛回來面對警方詢問時,還是承認了自己是看見趙作海進了杜金貴家,才生氣想去砍人的。
「我是看了他右側腰裡有塊疤,才敢認的。樣子瘦了點,可還是我弟弟。」趙振晌的姐姐趙振蘭說,「否則這人早就給趙作海殺了。」因為偏癱,從衛生院輸液回來的趙振晌,半路在地頭上撿了個木棍當枴杖。他至今還沒有見到趙作海。每天都在村裡轉,和鄰居們聊天看人家幹活。「剛回來人都不認識我,我說我是晌,人都不相信,跳老高」。趙振晌說,如果不是家族遺傳偏癱,他也不會回來,「我看新聞,農村有養老院了,我想自己啥也沒有,回老家住養老院不知道中不?」他今年56歲,現在一個人住在侄子趙作亮的房子裡,提起當時砍趙作海,還有些得意之色。 「我們倆早就有矛盾,最早是80年代我們在延安打工,他拿了我1800 元的工資始終不給我,當時那是很多錢。村裡也知道我倆誰也不能見誰。」趙振晌說,自己是藏在暗處,等趙作海出來「給他一下子」,「砍著就跑,我誰也不告訴。我東西都收拾好了,本來我還開了個小賣部,有些貨,我連被子都帶走了,騎著自行車到附近縣去,過了一個來月,縣裡也沒貼我的大照片,我估計趙作海也沒有死」。
逆推中的疑點
趙作亮家擁有大型收割機一臺,村裡的房屋就有三四處,蓋得也還算體面。一直以為叔叔死了的他,把杜金貴和趙作海一家都當做仇人,全村人也都排斥著這兩家。「平時連看都不看。好多人給我們家拉屎撒尿,有人半夜扔磚頭進來砸我們。」趙細糧說。杜金貴說:「當時村裡人都是牆頭草,看他侄子厲害就都跟著。俺是個外來戶,男人也不掙錢,趙作海也沒本事,家裡窮得很,就知道玩。」其實,當時,趙作亮並非提供線索的唯一證人,提供證詞的村民不少,都說看見過二趙發生矛盾,或和杜有不正當關係。現在村民們則改了口:「趙振晌走也不留話,家裡人也是急的,那可不以為就是他死了?」他們並不愧疚自己當年的推測錯誤,反倒覺得是趙振晌回來才改變了一切,他們說趙作亮都轉變了立場。村民私下對本刊記者說:「趙作亮對他叔說,你還回來幹啥?走的時候不給個話兒,現在人家趙作海回來是財神爺,你回來是個癱子!」
公安用刑訊逼供的方式,讓趙作海在被抓24小時內就做出了有罪供述。汪繼華在1999年9月28日在商丘市檢察院收到來自柘城縣檢察院報送的案子。當時檢察院提審趙作海時,趙作海全面推翻了自己的供述,另外屍體也沒有證實就是趙振晌。在看完整個卷宗後,他的決定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補充偵查」。
很多報導對於趙作海案件的疑點都寫得言之鑿鑿,其實這些都是汪繼華最早拒絕起訴時給出的意見。當年汪繼華兩次退補這個案子,都是要求公安機關去做 DNA鑑定,證實屍體是趙振晌。「但是趙振晌的父母很早去世,他也沒有子女,兄弟姐妹的DNA不具有參照意義。」1999年12月9日,商丘市檢察院甚至做出了對柘城縣檢察院的進一步要求:「如公安機關不能查明屍體身份,該案不具備移送審查起訴條件,檢察機關不再受理。」所以之後,柘城縣公安局一再向縣檢察院移送此案,都遭到了拒絕。
「疑點最主要就是屍源。當時公安機關認為,要確認趙振晌,只好去趙振晌父母的墳開棺,用骨頭來檢測DNA。但那時覺得這樣做還是太有違民風,會給老百姓帶來不好的影響,遲遲沒有做。」汪繼華說,「還有就是趙作海的殺人工具一直沒有找到,我的意見裡寫,趙作海供述的殺人工具,和能夠肢解屍體的工具難以匹配。要知道人的大腿骨多粗,他又不是外科醫生,我雖然忘記了趙作海供述的具體工具,但肯定不是能肢解人體的刀具。」對於很多媒體報導中的重大疑點,井裡壓屍體的500斤重的石磙好幾個,根本不是一個人所能做的,汪繼華說:「不是,是兩個石磙,一個青石,一個水泥,也沒有500斤那麼重,而且石磙是可以滾動的,一個人可以推下去。」檢察院認為的疑點,還有趙作海供述的給趙振晌脖子一刀,而屍體的銳器傷口卻在胸口。汪繼華提出的細節還有:「當時屍體的胃裡還檢測出了未消化的食物,屍體在溫度較低又濕潤的井裡保存了這麼長時間,很多細節還是可以去探查的。」然而趙作亮也並未舉辦任何喪事,就把屍體草草埋在了井邊上。
「趙作海雖然供述自己有罪,然而卻沒有提供任何後續的有力的證據。後來他被要求說出到底把頭和四肢扔在哪裡時,居然託人帶話給妻子趙小齊,讓她把自己父母的墳挖開,把頭和四肢拿出來交給警察。」當時一位知情警官也覺得充滿矛盾,「可是我們也不敢把他放走,畢竟他口供裡承認了殺人,如果放人的話,當時肯定會有很大的社會影響。」這個案子就這樣僵持在那裡,汪繼華說:「沒有證據就應該放人,超期羈押肯定是違法的。可當時如果把整個案情公開,誰又能說趙作海是絕對清白的?放走殺人嫌犯對公檢法壓力也很大。」
「限期」與「定調」
2001年開始,全國司法機關開始大規模清理超期羈押案件,此時汪繼華離開了檢察院。「我是從縣檢察院借調到市裡的,借調5年了,還拿著300塊錢的工資。」汪繼華說自己沒有受到什麼壓力干預此案,「我要是不同意就寫自己不同意,領導要同意他得簽他的名字。當時還沒有領導過問這個案子」。 2001年7 月17日,商丘市政法委在柘城縣政法委調查此案,結論還是屍源不確認,不具備起訴條件。 7月9日柘城縣公安局自稱取得了「相關驗材」,但開棺去骨的事在趙樓村裡沒有絲毫傳聞,送到沉陽市公安局、中國刑警學院、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進行鑑定,公安部在7月24日給出「因為一個檢材未出結果,無法對比」的鑑定結論。
又過去了一年,沒有任何證據進展的案子,到2002年 8月,至此趙作海已經被羈押3年零3個月,因為時間流逝逐漸偏離了法律軌道。 「限期本身就是個違反唯物主義的事。」汪繼華說,但 「定調」會議終於召開。最後接下此案負責公訴的商丘市檢察院的助理檢察員鄭磊,現在儘管早已辭職做了律師,卻還是受到了巨大的輿論壓力。他一開始就坦承:「當時證據比較弱,沒想到法院會直接判,更沒想到高院會維持判決。」鄭磊說自己之所以願意公訴,還是以為法院那一關可以擋住。
「官大一級壓死人,我只是一個最基層的。政法委就是主管公檢法單位,在我們產生問題時起協調作用的。」鄭磊說,「當時在起訴書裡夾著一份信件,是柘城縣公安局在2002年8月20日給商丘市政法委的告狀信。信裡說此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抱怨商丘市檢察院拒不接卷,才造成趙作海被超期羈押的問題。」「很少有人被羈押這麼久,而且當時全國嚴查,縣公安壓力很大,只好再向縣檢察院施壓。縣檢察院以'重大案件超過無期徒刑以上都要報送市一級'為由,又要求市政法委出面協調。」那位警官說,「我們也都是辦事的人,總得問領導意見吧。現在幾個被抓的警官,家屬精神壓力非常大,都說要去鬧,不是他們的錯啊,如果沒有領導,誰敢自己行事?包括現在在逃的警察。」趙振晌的歸來,使當年參與詢問趙作海的3名警察、3位主審法官、書記員等遭停職,他們也都沒有任何官職,至今仍是普通公務員。
案子此時一級級推到了市政法委。 10月9日,市政法委書記王師燦,也是市委常委,召集開了兩次會議,讓公檢法都來發表意見。 「協調會法院也參加了,給法院協調的也是快審快判。不過大家都可以發言,如果檢察院堅持不接受協調,也就不協調了,但是書記是必須表態的。」最後王師燦還是主持定了調子。他對記者強調自己並不是專業人員,「學機電、煤礦出身」,自己的決定也是根據當時情況「協調的結果」,並說自己「早就忘記了這個案子」。在當時參會的檢察院公訴處處長宋國強看來:「政法委要求市檢察院對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安排人重新看卷。」市檢察院此時已經不再堅持拒絕的權力了,因為後面還有一條硬性要求:「20天審查完畢後起訴至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
趙作海在鄭磊審查時,同樣兩次翻供,都說自己是被刑訊逼供,然而已過去3年無法取證,鄭磊當庭答辯只說了一句「我的意見就是起訴書的意見」,他感嘆「整個庭審就是走過場」。走過場也需要配角,當年被臨時拉來為趙作海辯護的律師胡泓強,當時是律師事務所的實習生,他說「因為別的律師都很忙就指派了我」。他沒有留下當年的案卷,只是說「趙作海對我說了他是冤枉的,可我辯護的那些疑點,法官根本就不聽」。至今胡泓強還是不解,「那是我代理的第一個案子,其實一切都是冥冥中早已決定好的」。至今胡都沒有律師執照,還在做一個法律援助者。對胡泓強採訪時,他有90%的時間在聊《易經》,並說自己「早已算出趙作海會有今天」。
「如果不是趙振晌回來,我絕對沒有可能翻案。」趙作海解釋自己為何沒有對一審結果提出上訴,「除了他,任何人不可能還回我清白。」因此他沒有和任何人任何事抗爭的意願。他的前妻趙小齊帶著小兒子和女兒嫁到了外縣,相隔不遠,她說:「我在路邊哭的時候,被現在的丈夫叫回來,他妻子病死了,有3個女兒,我又帶來一雙兒女,我們感情好。」趙作海的小兒子現在跟了繼父姓劉,趙小齊說,「打工的兒子打電話回來說,他不回那邊去,有錢也不去。我更不去了,我們夫妻攢錢給兒子已經選了地方蓋房子了」。趙小齊生活雖然不富裕,看上去卻挺幸福。趙作海剩下的,還有兩個在北京做建築小工、一個月掙幾百塊錢的兒子。 「他們肯定要回來的,錢我又怎麼花,我跟著兒子過。」 趙作海說。而商丘市政法委在為趙作海案召開新聞發布會的同時,將無頭屍案又提上了日程,那個早已被石灰填滿的井再次挖開了,「調子」是:「限期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