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謝德潤/路揚帆綜合報導】今年2月4號,山東省蓬萊市發生「活吃人肉」事件。根據《亞洲中心時報》記者調查表示,山東省蓬萊市潮水鎮店上村支部書記王家樂與其妻舅張強夥同平暢李家村支部書記李亮基,參與整起"活吃人肉"事件。事件起因於王家樂和李亮基積欠農民工孫世山的工程款,在孫世山和農民工代表王維華的催討之下而發生這起駭人的「活吃人肉」事件。案發至今涉案主嫌犯仍逍遙法外。
左圖:現年38歲的孫世山 右圖:被生割的手部
左圖:兩手臂多處傷口 右圖:背部傷情
「人肉好吃」
據報導,2008年11月,潮水鎮店上村黨支部書記王家樂和該鎮平暢李家村黨支部書記李亮基承包了蓬萊市羅峰河堤工程。由於缺乏施工能力,便轉包給孫世山的工程隊承包營造。2010年初,雙方在結算工程款中發生了爭議,經多次商議沒有結果。
2010年2月3號,孫世山接獲王家樂要他於2月4號上午九點至王家結算工程款。孫世山在農民工代表王維華的陪同下如約前往,但卻遭埋伏毒打至二人暈厥。當王維華甦醒時,張強手持菜刀將王維華的手臂部位的兩處活剝,放入嘴中生嗜喝啤酒,並大呼 「人肉好吃」,同時搬來煤氣灶活烤人肉。接著再用菜刀切割剛恢復意識的孫世山手上的肉,邊吃邊喝啤酒。二人疼痛的幾乎昏死過去。兩個村黨支部書記王家樂和李亮基都親眼目睹了整個吃人過程,但卻沒有加以制止。
「如果再敢上訪就滅掉你全家老小」
案發後,王家樂給110和派出所打電話誣告說有人來他家中敲詐鬧事,同時給副鎮長李海波打電話。此時,張強逼迫、恐嚇受害人,要他們承認 「肉是自己切割吃掉的。」警方抵達後,並沒有及時控制犯罪嫌疑人,也沒有對案發現場保護和刑事勘察,更沒有對受害人實施轉送救治。副鎮長李海波則一言不發的離開現場。
在案發四、五天後,張強、王家樂及打手被警方拘留,但不久公安局主辦副局長李斌即做了「取保候審」的批示。涉及該案的打手黃海賓在出獄不久後即威逼受害人「說和私了」並簽定 「霸王協議」,敲詐受害人兩萬元現金。為此,兩名受害人先後奔波求助、上訪告狀,多次遭到碰壁。王家樂的家屬四處揚言自己家中有錢,不怕告狀。主犯張強更是放出話說:「如果再敢上訪就滅掉你全家老小。」
媒體曝光後 主犯被重新收監
案發四個多月後,當地公安機關只對受害人孫世山一人作了法醫鑑定,而且是「輕傷」,對吃人元凶張強沒有公開審理。副鎮長李海波也先後兩次帶領一名律師來到醫院,希望受害人孫世山及王維華能接受私下和解。
據《亞洲中心時報》透漏,該「2.4活吃人肉」事件被媒體曝光後,驚動公安部,社會各界紛紛對王家樂、張強等行為加以聲討。同時,復員軍人、受害人孫世山的原部隊領導和戰友也通過各種方式反映情況。煙臺市公安局近日成立了專案小組,限時向公安部回覆督辦情況。主犯張強已被重新收監,但元凶王家樂仍在取保候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