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8-15 09:32:37作者:
我女兒的德國婆婆,在某公司連續工作了三十幾年,終於到了退休年齡。
由於婆婆平時工作責任感強,處事又比較公正,很得領導和公司員工的信任,所以退休後,公司又決定回聘她,每週工作兩天,故她退而未休。前年冬天,婆婆的心臟病突發,病勢嚴重,入院治療數月後才轉危為安。出院後,她在家休息了不多久,便又上班去了。
我女兒看到婆婆憔悴的臉心裏很難過,覺得婆婆辛苦一生,現在孩子們都已事業有成,應該享享福了。按照中國人的習慣,作為小輩,想每月貼她一些錢,以盡孝道。然而,女兒清楚,要使婆婆接受他們的補貼,操作上具有一定的困難。以往,女兒去柏林看望婆婆時,想給她一些錢,都頗費心機,一定要講清楚,這錢是他們請她辦過什麼事,是付給她的報酬,婆婆才肯接受。如果她覺得所辦之事不值這些錢,那是非退還一點不可的。
為盡「孝道」,女兒費盡心機,先找德國朋友瞭解,是否所有老人都像她婆婆那樣?德國朋友告訴她:由於德國社會保險系統比較完善,一般老年人都強調自立,不依賴子女。後又向丈夫提出自己的想法,她丈夫同意試試。為此,他們專程去了一次柏林,向婆婆建議說:「媽媽年紀大了,身體又差,不要再去公司工作了,退休後,公司回聘所付的工資,由我們補貼。」
當時婆婆未吭聲。事後,寫了一封信,狠狠批評了兒子、媳婦,說是她在公司工作了幾十年,對公司有感情,她去不去公司上班,是她個人的事,不要干涉她的自由,至於經濟上有什麼困難,她會向政府申請,不需要孩子們對她的恩賜。
看完信後,我女兒目瞪口呆,好事沒辦成反被罵了一頓,一時想不通,很生氣。後來她才明白,中國人的孝道,德國人根本不懂的。如果換了中國婆婆,那是笑還來不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