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某反腐專家披露,中國有118萬名「裸官」。這個數字有點嚇人,118萬,那是個什麼概念?能擠滿一個天安門廣場,沒準兒還得饒上東西長安街。這個數字准不准暫且不論,咱先說說這個「裸」。
按說「裸」並不犯法,也就是個「有傷風化」,頂天兒了,引起眾人圍觀,有點兒「妨礙公共秩序」的嫌疑。其實在加拿大,連這個帽子都扣不上。還有更高尚的,光不出溜兒地站在街頭,說不定人家是在宣傳環保、呼籲世界和平,比如前幾天出現在溫哥華市中心的二位,看見她們手裡的牌子了嗎?「動物也有同樣的部位!」什麼部位?那不是美女身上都標著那嘛,人家是在抗議宰殺動物:
「裸官」跟光天化日不穿衣服是一回事麼? 當然了!劉備不是說過「妻子如衣服」麼?這些位領導把自己的「衣服」、也就是妻和子,都寄存在國外了,自己在國內光著屁股做官,這就叫「裸官」。而且,裸官和裸體一樣,同樣不犯法,好像國家法律沒有哪條規定對「裸官」判處幾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吧?如果有人在公共場合裸奔,我是說中國啊,警察叔叔說不定會把他帶派出所去教育一番,人「裸官」 連批評教育的線兒都夠不上,跟人家叫什麼勁啊?
但是,但且是,「裸官」不是那麼容易當的,當「裸官」是有成本的。俺閑著沒事給「裸官」們算了一筆賬,把老婆孩子寄存在溫哥華,維持最基本的生活一年大概需要多少錢。之所以拿溫哥華做分析樣本,一方面是我對這座城市的生活消費還算熟悉,另一方面,好像那兒也是全球最大的「中國裸官‘衣服’寄存處」:
正在出售的獨棟House
先說「住」。溫哥華的房價在加拿大是最高的,在全世界也數得著(當然跟北京、上海還是沒法兒比了),像這棟位於溫哥華西區、面積400平方米、正在出售的獨棟House,看上去挺普通的,可賣方標價是318萬加元(折合人民幣約2070萬)。這麼大一筆錢,理論上說「公僕」們應該拿不出來,拿出來就有問題了,「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罪名可不是鬧著玩的。
好,那咱就只當「裸官」在溫哥華買不起房,租房給老婆孩子住。而且租都不租大的,使用面積100平方米的二居室公寓,就像這樣的,還說得過去吧? 這樣的房子月租金是多少呢?不會少於1800加元吧,一年下來就是22000元。
當地華人中最大眾化的雷克薩斯RX350
再說「行」。溫哥華車便宜,奔馳寶馬也沒多少錢,咱讓「裸官」低調點兒,老婆孩子合用一輛當地華人中最大眾化的雷克薩斯RX350,這車的基本價格是4.7萬加元。買車的一次性投入就不算了,就算養車的費用,油、保險、保養啥的,一年打個5000加元吧。
Save On Food就是溫哥華最常見的食品、日用品類超市
接下來說「吃」。儘管世界各地的美食匯粹溫哥華,但沒了公款消費,魚翅燕窩就免了,只能有勞「裸官」家屬自己回家做飯吃了。加拿大沒有國內那種街頭早市,打瓶醬油、買根蔥都得去超市,超市都是連鎖的,比如圖這家Save On Food就是溫哥華最常見的食品、日用品類超市。溫哥華的物價如果折算成人民幣,比國內還是高出不少的,特別是疏菜水果,高得不是一星半點。一個月算下來,怎麼也得花上四、五百吧,一年少說也是5000加元。
當地一家商場的內景
然後再說說「穿」和「用」。加拿大人對奢侈品牌不像中國人那麼感興趣,當地人最喜歡的都是一些北美的本土品牌,趕上打折的時候東西也不算貴。 「公僕」們過年過節收受的那些購物卡拿到加拿大就不好使了,所以咱假設「公僕」家屬們在加拿大也入鄉隨俗,穿小品牌的衣服、買打折商品,省著點花就算一年 3000加元吧。
溫哥華國際機場候機樓內景
最後還有兩項必不可少的「雜項」。一項是電話費、有線電視費、上網費什麼的,一年大約2000加元;另一項是回國探親的飛機票,兩年回國一次,不算勤吧?按兩人算,攤到一年去大約是2000加幣,當然這是按暑期回國時的往返價位考慮的,那個時候票價最貴,可沒辦法,加拿大的孩子寒假只有兩個星期,只好在暑假回國。這兩項加起來就又是5000加元。
因為是算「最基本的」生活成本,像添置傢俱、旅遊、看電影、聽音樂會這些開支就免了;而且,咱只當「裸官」的孩子不上大學,在加拿大讀大學的費用也不算了。現在咱匯總,看看老婆孩子在溫哥華呆一年得花「裸官」多少銀子:租房費用22000加元 + 養車費用5000加元 + 吃飯5000加元 + 穿衣日用3000加元 + 雜項4000加元 = 3.9萬加元,折成人民幣就是25萬人民幣!
每年支出25萬人民幣,這就是當一個「裸官」的最低成本!前題還得是「裸官」本人在國內的生活成本為零(對這一點俺不懷疑)。當然,如果「裸官」的老婆孩子在加拿大工作可以沖抵部分甚至全部在加生活成本(對這一點俺很懷疑)。還有,如果「裸官」寄存「衣服」的地方不是溫哥華這類西方城市,而是柬埔寨的鄉下或是阿富汗的山溝什麼的,或許費用上能省點兒(對這一點俺更懷疑)。
這筆賬一算出來,問題也就出來了:「裸官」哪來的一年25萬「存衣服費」?難道咱家「公僕」的工資都到每年二、三十萬啦?
開始咱就說了,當「裸官」不犯法,但如果「裸官」們說不清每年這25萬是哪兒來的,這可就犯法了。這下我國的紀檢幹部們有事做了,想不當「勞模」都難,118萬人,一個一個地查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