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提案通過「呼籲中央政府禁止人權重犯入國」之新聞發布會
圖中發言者為市議員蕭永達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2010年10月11日,臺灣高雄市議會開全省之先例率全數通過「呼籲中央政府禁止人權重犯入國」的議案。議案中指出嚴重迫害人權的中共官員或高幹應禁止來臺,高雄市對此類人物更是不表歡迎。15日,高雄市議會在議會大廳前就此議案舉行新聞發布會。
臺灣首例市議會提案 拒人權嫌犯入臺
據海外媒體明慧網報導,高雄市議會率先全臺於10月11日全數通過「呼籲中央政府禁止人權重犯入國,人權都市不邀訪、不歡迎、不接待人權惡棍」的議案,敦促臺灣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和移民署詳查申請入臺之中共官員或中共高幹有無涉及嚴重違犯人權之情事,如有相當事證,不論其職位高低,自應循國際通例,將該官員列為不受歡迎人物,拒絶其入境。該議案同時要求高雄市各級機關和民間組織拒絕邀訪、不予歡迎或接待任何涉有嚴重違反人權情事之中共官員及中共高幹。
提案的高雄市議員康裕成表示,高雄市是促進法治、維護人權的現代化都市。高雄市之各級政府、組織或民間機構應彰顯、促進及維護「自由及人權」普世價值,並致力遏止違反人權之惡行。對於欲到訪高雄市之任何中共官員或中共高幹,如發現涉有嚴重違反基本人權,高雄市各級政府、組織及民間團體應不予以邀請、不予歡迎及接待。
市議員康裕成說:「雖然中共迫害法輪功相當嚴重,但該提案不只是針對中共迫害法輪功,只要是迫害人權者,就不受高雄市歡迎。」
嚴重侵犯人權者來臺 成提案主因
提案中說明,隨著兩岸經貿交流頻繁,中共官員或中共高幹也陸續造訪臺灣。但媒體披露,其中多名中共官員或中共高幹因嚴重違反國際人權已在海外遭到民事起訴或刑事控告,還有一些是在入臺後立即遭到臺灣民間團體或個人以違反臺灣國內法中之國際人權及前述「兩公約」之規定為由,提起刑事告發或告訴案。(註:臺灣立法院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審查通過國際人權「兩公約」之批准案,隨後兩公約之施行法亦於同年國際人權日生效。)
諸如,近期來臺之廣東省省長黃華華,陝西省代省長趙正永,中共國家宗教局局長王作安,及湖北省委書記楊松等人皆因嚴重參與中共鎮壓迫害法輪功,於訪臺期間遭到「社團法人臺灣法輪大法學會」以違犯「殘害人群罪」及「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信仰自由、酷刑、不人道待遇等多項規定,向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案。
無分黨派 全體議員表示支持
在新聞發布會上,市議員蕭永達指出,中共現在以軟實力侵蝕臺灣,用經濟、觀光誘惑臺灣民眾,並掩飾其在中國境內迫害民眾的罪行。往後若犯有迫害罪行的中共官員來臺,必將會以此議案促請政府不發予入臺許可,禁止其入臺。
市議員周玲玟認為:中國是全世界經濟舞臺,卻是人權蠻荒之地。很多臺灣人對中共迫害惡行仍不知情,因此有必要要求臺灣政府把關。
市議員陳麗娜則表示,要求人權重犯不得入臺是做一個良好的示範,並非不讓中國人民來臺。同時希望臺灣政府在這方面能有所覺醒。
對於此一議案之通過,臺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副秘書長管建忠也表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種種罪行需要讓世人瞭解並予以譴責,同時呼籲禁止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來臺。感謝高雄市議會正義的提案,並建立了一個新的民主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