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立法先要革福利分房的命,減少計畫體制陰影濃重的福利分房,將政府部門與國企一併納入市場與保障體系中,如果不堵塞福利分房,保障房必定異化為制度外的權貴桃源。
住房保障法是針對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進行立法救助,意在把房地產從經濟支柱的立足點上卸下來。明確了制訂住房保障法的目的,接著就應該剔除此前制度建設過程中的軟肋。軟肋就是資金不足與保障房分配過程中顯而易見的不公平。
根據披露的信息,我國的住房保障體制採取了「廣覆蓋、保基本」的原則,甚至將農村住房保障包含在內。保障按照不同的對象分為三個層面,廉租房、經適房、公租房3類政策房並行,這就意味著未來保障房所需的資金將大大增加。
目前的資金已經不敷所用,提高保障房的公平與效率是必要之舉。
2009年10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關於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實施情況的調研報告》。調查顯示,在中央預算安排的重大公共投資項目中,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緩慢,截至該年8月底,僅完成投資394.9億元,完成率為23.6%。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和各類棚戶區改造項目已開工410萬套,佔計畫70%;農村危房改造已開工68萬戶,佔計畫56%。10月25日,全國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石秀詩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8月底,2010年中央財政投向保障性住房的資金已全部下達,共計792億元。但市縣級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籌資壓力仍然較大。今年中央提高了廉租住房建設資金補助標準,但每套住房平均僅補助2.37萬元,相當於投資額的30%左右,地方反映仍然偏低。
僅有這些還不夠,法律有必要堵塞福利分房這一最大的漏洞。
公務員與一些國有企事業單位溢出市場與社會保障之外,自成保障系統,成為我國房地產體系中的大漏洞。
2008年3月《南方週末》報導,隨著部委公務員的名義收入與北京市高漲的房價差距越來越大,除了購買商品房之外,他們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主要有兩個渠道:一是低價購買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修建的經濟適用房;二是購買各個部委自行修建的經濟適用房或者集資房。這些集資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價格低、地段好、溢價高。《南方週末》記者獲得的一份文件統計發現,2006年一年內,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共審核批復84個單位按房改成本價出售公有住房2347套,建築面積約15.49萬平方米;48個單位按經濟適用房價格出售舊公有住房2106套,建築面積約17萬平方米;13個單位出售新建經濟適用房5133套,建築面積約60萬平方米。而北京市當年新增供應面積一共2153萬平方米,銷售面積2436萬平方米。據悉,最近有關部分的內部房僅每平方米8000元,而同品質的房價在2萬元以上。
數據顯示,北京市2005年到2009年公開的土地供應量,70%以上的土地用於建經濟適用住房和享受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的住房。然而這期間面向社會供應的經濟適用房的全部數量加起來只有7%左右。也就是說,絕大多數經適房沒有公開銷售。事實上,中國經濟適用房已經墮落為特殊群體重回福利分房的計畫加權貴體制。
此次住房保障法的實踐版本是深圳,深圳有初審、複審以及終審,實行「九查九核」,依然頑疾難除,尋租醜聞見於報端。
解決保障房與福利房並行的體制,以法律懲戒尋租者與失信者,中國的住房保障法律,才能夠得到應有的尊重。如果制度千瘡百孔,70%以上利益被特殊群體獲得,無論是法律還是法規,都會變成權貴的遮羞布。
建立全面的住房保障體系,首先要革福利分房與特權下計畫分房的命,以免全社會紅利被某些階層佔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