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的有些領導無法無天,將《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套用集體土地徵收徵用進行欺詐掠奪,爆發數百名埠興村村民聚集攔路,抵制非法掠奪。
他們非法行為受到了阻力,以會議紀要件架空了國家憲法,指令晉安政府的全區之力,為了利益集團,為了豐厚利潤,空手套白狼,不見有關部門來跟村民群眾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進行非法行為,己經犯上罪行,還要侵吞村民使用權宅基地的賠款一字不提,以單方面意圖,評估幾個小錢,限期騰空交房,過期將列入打擊對象,這不是在明搶嗎?!
例:殘疾人林旭光換第二代證號「35011119690519041133」, 本該依靠社會救助關愛生存的殘疾人,只靠先父血汗筑成的的房屋,僅供我賴以生存的店面,52.94㎡被當局指定按貨幣補償2萬左右、三層混合的房屋,232.65㎡指定按貨幣補償8萬多錢,二者的貨幣補償買不到他們初步方案30㎡的安置房,更買不到最近幾平方米的店面;按他們另外意圖,提出產權調換面積只能有135㎡,還要繳差價款30多萬錢,我弟林志強等十幾人也是如此,這完全違背社會常識,強姦民意!
他們依然聽不進人話進行掠奪,甚至對體弱病纏的林惠珍,在2006年12月31日,還沒聽到任何告知,擁有土地使用證的她,已被執政者蔑視成了一紙空文!大動干戈,出動了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來勢凶凶的伍佰多名,不查看房裡是否有人進行暴毀,牆鉤倒了。此刻,在上千人之中有人高聲大喊:「裡面還有人,鉤機停下來」!一群人面獸心還衝著進去,沒有民眾吶喊,白白丟了性命!從此斷絕了林惠珍吃葤打針的生活來源,流著眼淚無處安身,林志強的大型機器大型機器就被埋在廢墟之中,同時這樣的狀況有林旭光、林琴、林志強、曾明英等其他幾十人流離失所,這不是展現了中華大地上侵犯人權、慘害生命,冷血到古今中外罕見嗎?!
怪不得群眾看知議論紛紛:「和諧社會,以人為本的無家可歸、他們是有證件的黑社會、有證件的流氓;與胡錦濤提倡了,格格不入」 。
福州冤民:林旭光、林琴、林志強、林惠珍、
林萍、曾明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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